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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媽”做網絡兼職改善經濟狀況,實際涉嫌詐騙,她們的工作内容為打電話、拉人進群。境外詐騙組織提供話術本,以教育退費等理由引誘受害者進群。
包某某等3人明知該組織的詐騙意圖和行為,還幫助該團夥實施引流,受害者達到30多名,經濟損失200多萬元。3名主犯,最終被認定為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到十三年不等。
除了3名主犯,還有不少話務員在明知自己的行為屬于違法的情況下,依然撥打電話進行引流,雖然不構成詐騙犯罪,但是也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對此網友評論:
@最愛耶啵小獅子:天上怎麼會掉餡餅呢!
@Karry美人:一說高薪一定要擦亮眼。
來源:沈陽日報、看看新聞K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