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房地産市場在626重磅穩樓市政策影響下終于有火起來的迹象了:
6月北京二手房合計住宅網簽套數達到了14987套,按照目前趨勢,超過2024年3月的小陽春。環比5月上漲12%,同比去年同期上漲了29%,整體看樓市在3月小陽春後再出現小高峰。
樓市再回小陽春
論買房物業的重要性!
最近市場熱起來,很多朋友咨詢偉哥怎麼選房子,除了地段和房價外,買房還要考慮什麼?
我的建議當然是物業!買房一陣子,物業一輩子!如果說房屋的結構、配套、園林、等設施是“硬體”那麼物業管理就是必不可少的“軟體”評估一套房産的價值高低,除了價格、地段、配套等硬性名額外,物業管理也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擁有優秀的物業管理,不僅讓房子保持長時間的優越品質,同時還是房子保值升值的重要保障、
大家都羨慕住豪宅小區的富豪們,以前的不少老小區的物業,除了在收物業費與疫情防控時有存在感,其他時間似乎都沒有它們的迹象。
而在我們老百姓普遍印象裡,豪宅都與“私人管家”、“高檔物業”挂着等号。
可近期北京房山發生的一件大事,恐怕使得大家對豪宅都是“高檔物業”的固有印象有了改變。
前幾天偉哥一個粉絲說自己小區的物業非常有特色,特地請偉哥去觀摩,說有驚喜。
項目在位于房山青龍湖公園北2000米的V7北湖壹号,臨近青龍湖公園,屬于景觀高檔别墅區。幾年前偉哥就看過項目,環境品質都不錯。300-450平米的臨湖獨棟,市場價值在3000萬+。
按照正常情況,這種湖景别墅住幾年後,是各種環境最漂亮的時候。結果前幾天偉哥去了現場,驚喜真變成了驚吓,随手拍了幾張照片。
一點不誇張的說,這樣的3000萬+豪宅别墅的物業居然連80年代老破小的物業都不如。
怪不得現場有條幅,業主在維權要換物業!
說到物業的問題,這個項目的業主紛紛吐苦水:
2023年7月31日,北京突發強降雨,北湖壹號小區也遭遇了嚴重的水災,業主提供的視訊顯示:大雨導緻小區多個房屋内澇,水位達到1.5米-1.8米,部分地區甚至超過了2米。
大雨過後的第一周,石榴物業并未進行及時救災,也并未向有關部門反映、報備業主的受災情況,不僅導緻小區業主錯過了最佳的救災時間點,也讓相關部門未能及時掌握受災資訊。
鄭先生作為業主代表之一,一直是小區裡的熱心腸。去年雨災過後,積極協調各方,投身于家園重建工作。然而,由于石榴物業長時間不作為,業主們再也無法忍受,于是發起了投票,對其進行罷免,并着手更換新物業公司。自此,鄭先生自述就成為了石榴物業的眼中釘,并在随後被“特殊對待”。
在今年5月12日業主大會投票選舉後,鄭先生每次回家都遭遇石榴物業保安無端盤查,質疑其業主身份并禁止其駕車進入小區,言語中的謾罵更是從未休止。無奈之下,鄭先生隻得向轄區派出所報警,在檢查過其車輛及後備箱後,方能進入小區。據鄭先生描述,僅今年5月的下半個月,鄭先生就先後4次被迫通過報警的方式,在警察的護送下才得以回到小區内的家中。
除了這些,甚至出現了物業公司石榴物業僞造租賃合同,禁止新業主進入小區裝修的奇葩事件。
有一位業主描述2023年購置了北湖壹號小區,按照小區物業的要求,使用了小區指定的施工隊,沒想到在裝修進行了不到一半的時候,石榴物業方面表示接到了集團的訓示,2023年購買北湖壹號的購房者,都必須停止裝修,并且不得入住。
而石榴物業的理由是這些業主已經将房屋出租給石榴物業,期限為二十年,如業主違約,則需賠償乙方2000萬元!這種明顯違背常識的協定居然成為了物業阻撓業主正常居住的理由。
業主們為何無法輕松換掉物業?
背後的實際困境和政府職能失位?
偉哥碰到很多小區想換物業,《物業管理條例》明文規定了業主可以通過業主大會解聘物業公司,但在實際操作中,許多業主對于自己的權利并不了解,也沒有足夠的能力來進行有效的維權。這使得他們在與物業公司的鬥争中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
作為幾千萬物業的擁有者,可以說都是成功人士,很多業主甚至自己可能就是律師,碰到這樣的物業,當然第一時間想到的辦法是換掉,結果同樣也是差強人意!
北湖壹號小區業主針對罷免石榴物業先後舉行了兩次投票。其中,第一次投票參與表決業主總數為153戶,占業主總數的69.86%,占比超過三分之二;參與表決業主相應專有面積55607.73平方米,占建築物總面積的72.92%,占比超過三分之二。
第二次投票參與業主總數為154戶,占業主總數的70.32%,占比同樣超過三分之二;參與表決業主相應專有面積55929.47平方米,占建築物總面積的73.34%,占比也超過了三分之二!
綜合兩次投票的結果,業主代表有權對石榴物業進行罷免,并標明新物業公司,與新老物業公司辦理交接事宜。兩次投票的結果均即使在物業管理區域内顯著位置進行了公式,對全體業主具有限制力。
然而,盡管業主的行為合法合規合理,在新老物業交接當天,由于石榴物業的阻撓,緻使交接工作無法順利展開。更為過分的是,石榴物業還雇傭疑似“黑保安”與業主對峙,對業主標明的新物業公司正常的交接工作進行暴力阻止,現場一度爆發沖突!
業主在這樣的情況下苦不堪言,多次發文投訴,當地政府也發了一些告知書,但實際推進速度明顯不盡人意!
偉哥住在望京的小區前幾年也換了一次物業,從流程上看,北湖壹號小區所在的地方政府明顯存在不作為的嫌疑!
每年,物業糾紛的投訴數量都居高不下,其中大部分糾紛都與小區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密切相關。這些糾紛不僅影響了居民的正常生活,也給政府的治理工作帶來了巨大的挑戰。
為了處理這些糾紛,不同的政府部門有不同的應對辦法,類似望京這些地方政府,從老百姓生活角度出發投入了大量的行政資源,也收獲了老百姓的滿意度,而北湖壹號小區這些區域的地方政府,在群衆呼聲這麼大的情況下,幾個月沒有實際措施幫助群衆,的确存在明顯的工作問題。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對建設機關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有權依法更換。新規明确了,如果物業的服務效率低下,或者管理不到位,無法達到小區絕大多數業主滿意的程度,業主聯合起來就有權行使“彈劾”權,通過更換物業保障業主的共同利益。
解決小區居民與物業之間的沖突問題,需要政府、物業公司以及居民們共同努力。政府不能隻管賣地,應加強對物業公司的監管力度,確定其依法依規經營。對于少數群衆不滿意度非常高的物業,群衆想換就應該立刻換!
花了幾千萬買房,居然物業比自己更像小區的主人!希望北湖壹號小區這幾百戶業主能有一個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