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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甯市2024年公開招聘中國小教師公告(第28号)

作者:自貿港人才
萬甯市2024年公開招聘中國小教師公告(第28号)

根據《萬甯市2024年公開招聘中國小教師工作方案》精神,校園招聘未完成的崗位轉為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萬甯市2024年中國小教師校園招聘已結束,現将剩餘55個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國小教師55名,具體招聘學校、學科崗位、人數詳見附件 1。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一)招聘對象大學及以上學曆、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符合條件人員(其中副進階及以上職稱報考者不要求學位證)。(二)招聘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年齡為 18 周歲以上、35 周歲以下。報名者具有副進階教師職稱的,年齡放寬至45周歲以下;具有正進階職稱或特級教師的,年齡放寬至48周歲以下。(時間計算截止公告釋出之日);3.所學專業與招考崗位一緻,具備相應學科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除了2024屆畢業生外,其餘報考者需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暫時無法提供教師資格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可個人書面承諾後報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應聘崗位對應學科及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責任自負。)4.國語水準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其中報考國文學科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5.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心理等條件;6.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教師職業道德,服從組織安排;7.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8.萬甯市在編在崗教師不能報考(含特崗教師)。9.本省範圍内的其他市縣在編教師報考必須持有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3)因違反機關事業機關從業人員招錄(聘)紀律處于禁考期的人員;(4)社會信用有不良記錄的人員、社會失信被執行人、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或被認定為報考不誠信的人員;(5)公務員或事業機關從業人員處于試用期内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6)按照《事業機關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海南省事業機關公開招聘從業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 号)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7)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人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8)未完成規定學習内容的結業生、肄業生;(9)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者、不符合本次招聘條件者。

三、招聘方法和程式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釋出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初審、 組織考試、資格複審、體檢、政審考察、選崗、聘用公示、辦理聘用等程式進行。(一)公告公告時間:2024年6月29日至7月5日。(二)報名報名時每個考生隻能選擇某個學段某個學科,後續再按照成績高低選崗。1.報名時間:2024年7月6日8∶00至7月12日17∶00。2.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考生登入網站https://www.tianluehr.com/exam.html?$id=1806155611638013954$進行報名。考生要認真了解招聘工作公告,選擇符合條件的學科,及時準确地送出報名條件要求的材料進行報名,如因材料不全影響報名的,後果自負。3.報名注意事項:(1)考生報名前請認真閱讀招聘公告;(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确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定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資訊、通訊不暢或無法及時聯系等原因造成的後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4)需要上傳的報名材料如下(網上報名以 JPG圖檔格式,大小不超過 2MB 為準):①《報名登記表》(報考承諾人貼照片手簽後上傳);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③國語等級證書(可延長至資格複審時現場提供);④報考學科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⑤畢業證、學位證;⑥職稱證書(具有副進階及以上職稱者);⑦承諾書; ⑧機關同意報考證明(在編人員); 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彩色照片。有關說明:1.2024年應屆畢業生暫無法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需上傳有本人照片并加蓋院校系等公章的應屆畢業生證明(應屆畢業生證明應注明姓名、性别、學号、就讀院校及專業、學曆學位層次、将于2024年xx月畢業等内容,加蓋院系等公章并簽署日期。報名期間不能提供應屆畢業生證明的,可先提供學信網上列印的《教育部學籍線上驗證報告》,在報告上作出承諾并簽署名字及日期。承諾内容可表述為:“因學校放假暫時無法提供應屆畢業生證明,現提供本人學籍報告,本人承諾該學籍報告及上述内容真實、有效,否則自願取消報考資格。”)2.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考生要根據個人情況報考相應學科,真實、全面、準确填寫相關資訊,對送出資訊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三)資格初審由“工作小組”辦公室統籌安排從業人員對報考者統一進行資格審查。網上報名的人員,經初審符合招聘條件者,在萬甯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名單。報考人數與學科招聘數量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 3:1,經初審資格符合條件的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工作小組”研究決定核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計劃。(四)考試社會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總分各為100 分,均劃定合格分數線,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照 6:4 的比例确定,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确定排名順序;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均并列的,實行加試一輪筆試,按筆試成績确定排名順序。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筆試内容:專業素養和綜合能力等知識,不指定筆試指導用書。 筆試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筆試合格分數線不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筆試成績和平均分數在萬甯市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告,接受社會監督。2.資格複審①拟進入面試人選須在規定時間和地點,現場送出紙質材料,接受資格複審,核對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證件及材料與網絡報名資訊是否真實一緻。未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複審者視為自願放棄面試資格,面試入圍人員自願放棄或資格複審不合格等原因産生的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②資格複審要求原件稽核後保留影印件退原件,證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③面試資格複審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3.面試根據招聘崗位及報考人數筆試成績,招聘崗位人數在10人以上(含10人)按1:2比例,招聘人數在9人以下的按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确定面試對象,最後一名筆試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确定面試人選。(1)面試形式以試講方式進行(包括課堂教學片斷以及回答專家提問等)。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面、教學技能、表達交流及綜合能力等。面試合格分數線不得低于60分,低于面試合格分數線者,不列入體檢、考察、聘用人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在萬甯市人民政府網予以公告,接受社會監督。面試名單和時間、地點将在萬甯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4.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總成績通過萬甯市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五)體檢考試綜合成績入圍人員作為拟聘用人選進行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 1∶1 的比例确定體檢人選,統一到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标準嚴格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标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六)政審考察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在校或工作(待業)期間現實表現,包括報考人員的家庭情況、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态度、學習、工作表現及社會信用等的情況。(七)選崗1.經體檢、考察合格後,通知入選人員選擇崗位,崗位選擇按類别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進行。在規定的時間内沒有到場選崗或自願放棄選擇權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2.擇崗當天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會議,否則視為自願放棄錄用資格。擇崗結束後,需簽訂崗前協定,無特殊情況不能放棄崗位,如選崗後因個人原因放棄的,需承擔相關責任。擇崗後産生的空崗不在進行遞補。(八)聘用公示經體檢、政審合格的入圍人選,進行公示,期限7天。公示無異議者,經“工作小組”稽核,報市政府準許後正式聘用。公示期滿後産生的空崗不再進行遞補。(九)辦理聘用拟聘用人員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由市教育局将相關材料報送市人社局核準再呈報市政府審定,審定後由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相關部門及用人機關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聘用人員的管理和待遇(一)确定為拟錄人員後,無故放棄錄取者,五年内不允許報考萬甯市中國小教師崗位,應聘人員聘用後,相關職能部門按規定給予辦理相關工資、入編等手續,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的,按機關崗位設定進行聘任,辦理相關轉正手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二)招聘人員聘用後,其工資和各項保障,根據機關機構性質,由市财政部門按财政預算納入核撥。(三)聘用人員在萬甯市最低服務期為6年(含試用期),在服務期内不得調出萬甯市。

五、紀律和要求(一)“工作小組”成員和參與招聘從業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須嚴格按照《事業機關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 号令)和《海南省事業機關公開招聘從業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 号)的相關規定進行回避,同時嚴守工作紀律,做到認真、嚴謹,避免纰漏。(二)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争、擇優的原則進行。全體從業人員在招聘工作中須嚴守工作程式,接受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做到資訊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三)應聘人員在筆試、面試過程中須自覺嚴守紀律和規定, 嚴禁考場作弊,一經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将嚴肅處理,對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5 年之内不得參加萬甯市事業機關招聘考試。(四)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含試用期),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本公告未盡事宜,依照《海南省事業機關公開招聘從業人員 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 号)檔案精神執行,實施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由“工作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98-62229120、0898-66763726;報名系統技術支援電話:0898-66502261、0898-66502115。

附件:1.萬甯市2024年教師招聘中國小教師(社會招聘)崗位表.xlsx2.萬甯市2024年公開招聘中國小教師報名登記表.doc3.承諾書.docx4.機關同意報考證明(模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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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萬甯市人民政府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