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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标電動車規定,五大奇葩設計,隻有你想不到,沒有做不到!

作者:小野說事

已開啟全網維權,搬運抄襲舉報

“老百姓需要的是便利,而不是更多限制。”

新國标電動車的釋出,讓許多人大跌眼鏡。這些看似莫名其妙的新規定,究竟出于什麼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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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新國标會有這些奇葩設計

新國标電動車有五大奇葩設計:車高限制、車速限制、車重限制、必須有腳蹬功能、鞍座長度限制。這些限制讓人不禁費解,它們的用意到底是什麼?

其實,每一條規定背後都有它的初衷。限制車高可能是為了車輛行駛時的通行能力,防止電動車過高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阻礙。

車速限制是為了防止電動車騎行速度過快造成安全隐患。車重限制考慮到電動車出現故障時友善搬運。必須具備騎行功能是為了電池沒電時有備用方案。鞍座長度限制是出于不能載人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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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初衷本身并無錯,它們都出于加強電動車使用安全、規範電動車交通的目的,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值得肯定的。但是過于理想化和簡單化的設計理念,在實際執行中可能會出現脫離實際的情況。

新規定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這些看似注重安全考慮的新規定,卻可能給老百姓生活帶來諸多不便:

1.1米的車高限制意味着無法再裝後視鏡,這會直接削弱電動車的安全性,增加了騎者需要頻繁回頭檢視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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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公裡/小時的限速對許多需要騎電動車出行的老百姓來說太低,會嚴重影響他們的出行效率。區區15公裡/小時的速度,比普通自行車都慢,這與電動車的設計初衷相違背。

55公斤的車重限制過于理想化,很難做到既保證品質又不超重。這可能導緻許多電動車品質堪憂。

35厘米的鞍座長度意味着一個家庭至少需要兩輛電動車,這無形中增加了很多家庭的出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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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這些新規定在保證安全的同時,也給老百姓生活帶來了不小的負擔。過于理想化的規定,實際執行時往往會出現反效果。

設計規定時應關注老百姓需求

新國标電動車的制定過程中,似乎過于關注了電動車本身,而忽視了老百姓的實際需求。電動車對許多家庭來說,是重要的短距離出行工具,它應該為老百姓生活帶來便利,而不是制造更多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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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站在老百姓需求的角度來思考,就會發現光憑幾條看似保守的規定是無法滿足複雜的出行要求的。

比如老人和孩子也需要用電動車出行,他們并不需要太高的時速,但車重和鞍座長度的限制可能會影響他們的體驗。電動車還需要承載購物等多種用途,過于死闆的設計難以适應這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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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定類似标準時,政府部門需要做充分調研,多聽取各界意見,弄清老百姓的實際出行需求,而不應僅僅停留在紙上談兵。

現實永遠比理論設計複雜得多,過于理想化的标準反而可能适得其反。隻有充分關注老百姓需求,讓電動車為他們所用,而不是束縛他們,新規定才能發揮實際作用。

在推行新國标過程中,務必審慎行事,理性看待每一條規定:

對可能帶來負面影響的規定,應采取寬限期、暫緩實施等環節措施,給老百姓時間适應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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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存在争議的規定,應加強調研論證,充分吸收各方意見,防止草率實施。

在執行過程中,對确有困難的群體要給予照顧和幫助,不可一刀切。

提高透明度,及時解釋新規定的考慮因素,消除老百姓疑慮。

及時總結執行效果,對存在問題的規定應主動調整,而不是強行推行。

隻有這樣積極而審慎的态度,讓老百姓對新規定了解并适應,新國标電動車才能真正發揮應有的規範作用,而不是成為限制發展的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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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需要的是便利,而不是更多限制。”相關部門在制定标準時要站在群眾角度思考,新規定應該為老百姓生活帶來實實在在的便利,而不是制造更多不必要的麻煩。

讓電動車成為老百姓的好幫手,而不是束縛發展的枷鎖,這才是新規定應該追求的目标。相信通過各界共同努力,電動車必将迎來更好的發展,造福社會!

#頭條創作挑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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