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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來”VS“蔚徕”,新能源車企和攜程系酒店打起商标戰

作者:盛凡知識産權

商标被異議/無效本不是什麼稀罕事,但新能源汽車與酒店之間的商标戰卻讓人有點意外。

2024年6月22日,北京進階人民法院公布判決書,判定旅悅集團“蔚徕酒店”商标無效。至此,蔚來汽車與旅悅集團旗下蔚徕酒店的商标之戰,以蔚來占得上風暫告段落。

“蔚來”VS“蔚徕”,新能源車企和攜程系酒店打起商标戰

此次為終審判決。這意味着,接下來旅悅集團不能再使用“蔚徕酒店”開展經營。

根據其官方介紹,旅悅集團成立于2016年,經去哪兒網内部孵化而成,前攜程大住宿首席戰略官周榮擔任集團CEO,旗下花築、檀程、蔚徕、索性、柏納、BEU多個品牌,截至目前全球開店2000多家。

“蔚來”VS“蔚徕”,新能源車企和攜程系酒店打起商标戰

其中“蔚徕酒店”就是引發商标糾紛的導火索——2018年,旅悅申請注冊第32931873号“蔚徕酒店”商标,并于2020年注冊成功。

成立于2014年的蔚來汽車近年來在商标布局保護上則表現出積極的姿态。

為了防止别人蹭自己的品牌,從2015年開始,圍繞“蔚來”“蔚來汽車”等申請商标注冊,幾乎涵蓋了所有類别。在商标網檢索發現,目前蔚來汽車商标資訊超過2500件。

2021年底,蔚來汽車關注到了旅悅集團的“蔚徕酒店”,立即向國家知識産權局提出申請,要求裁定“蔚徕酒店”商标無效。

“蔚來”VS“蔚徕”,新能源車企和攜程系酒店打起商标戰

此後雙方圍繞“蔚徕酒店”“蔚徕”等展開了反反複複的商标争奪戰,近日,第32931873号“蔚徕”商标一案終于落錘。

北京市進階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蔚來”和“蔚徕酒店”在呼叫、含義及整體視覺效果等方面相近,按照相關公衆的一般注意力,容易使相關公衆誤認為其所辨別的服務來源于同一市場主體或者其提供者之間存在特定關系。

此外,旅悅公司送出的證據尚不足以證明在各引證商标申請日之前,訴争商标“蔚徕酒店”經使用足以使相關公衆将之與其形成穩定聯系。

“蔚來”VS“蔚徕”,新能源車企和攜程系酒店打起商标戰

簡單來說,法院認為,“蔚來”品牌早在“蔚徕酒店”商标申請注冊前就已經擁有較高的知名度,無論旅悅主觀上有沒有“蹭名牌”的意願,一旦消費者有可能誤會“蔚徕酒店”與“蔚來”有關聯,就意味着2件商标無法共存。

值得注意的是,在商評字[2023]第0000158637号中,蔚來公司還對旅悅集團的“蔚徕”商标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蔚來公司認為,旅悅集團在明知“蔚來”商标知名度的情況下,不進行合理避讓,反而惡意摹仿和抄襲“蔚來”商标,并非出于正常的商業需要。

“蔚來”VS“蔚徕”,新能源車企和攜程系酒店打起商标戰

而商标局則認為,蔚來公司主張“蔚徕”商标是對“蔚來”等系列商标的摹仿和抄襲等理由因缺乏事實依據,是以裁定争議商标予以維持。

總而言之,在商标實務工作中,商标近似的判斷是一個最常見也是最具争議的話題。

品牌競争是當今市場競争的重要形式,商标不僅僅是一個圖示符号,更是品牌的主要表現形式和核心,已成為企業的重要資産。

“蔚來”VS“蔚徕”,新能源車企和攜程系酒店打起商标戰

是以很多企業成功申請商标後都會為商标做監測,為的就是及時發現與自己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一旦發現近似商标,才能盡快對其提出異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千變萬化的市場中,各種風險無處不在。企業在商标等知識産權的财力和人力投入不能是暫時的,必須有一個長遠的打算,最好與專業的知識産權代理機建構立長久與穩定的合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