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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集中清理封存賬戶的通知

作者:伊斯情感

通知

省直各繳存機關、繳存職工: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管理,規範住房公積金繳存,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從2024年6月27日起對住房公積金封存賬戶進行集中清理,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清理範圍

(一)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個人賬戶封存的;

(二)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已辦理退休手續且個人賬戶封存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機關終止勞動關系且個人賬戶封存的;

(四)非鄭州市區域常住戶口或戶口遷出鄭州市區域,與機關終止勞動關系且個人賬戶封存的;

(五)出境定居,與機關終止勞動關系且個人賬戶封存的;

(六)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與機關終止勞動關系且個人賬戶封存的;

(七)在職期間被判刑,與機關終止勞動關系且個人賬戶封存的;

(八)與機關終止勞動關系,個人賬戶處于封存狀态6個月以上且未在其他機關繳存的。

二、辦理方式

(一)線上辦理

符合清理範圍第一條、第二條、第八條的職工,可通過豫事辦APP等線上業務管道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

具體流程如下:

1.打開支付寶,搜尋“豫事辦”小程式或下載下傳“豫事辦”用戶端,進入小程式或用戶端後,點選左上角位置切換至“河南省本級”,然後選擇“服務随行”中的“公積金服務”。

關于集中清理封存賬戶的通知

2.選擇對應的提取業務類型。以封存滿半年提取為例,點選界面中的“封存滿半年提取”,然後進行刷臉認證,認證成功後進入提取界面,根據提示錄入相應資訊并送出申請,系統将自動查詢申請人的賬戶資訊,驗證無誤後提取資金實時到賬,同時會收到短信提醒通知。

關于集中清理封存賬戶的通知

3.通過頁面中的“交易結果查詢”查詢提取業務辦理結果。

溫馨提示:通過“豫事辦”小程式或“豫事辦”用戶端辦理提取業務時需關聯本人名下的建設銀行I類儲蓄卡,若住房公積金賬戶未關聯銀行卡或需變更已關聯銀行卡的,可以通過中心微信公衆号-河南省直住房公積金辦理關聯銀行卡業務,如遇特殊情況,請撥打語音客服熱線0371-65908401或0371-12329-2進行咨詢。

關于集中清理封存賬戶的通知

(二)櫃台辦理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個人賬戶封存的職工須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本人名下的建設銀行I類儲蓄卡原件;

2.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已辦理退休手續且個人賬戶封存的職工須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本人名下的建設銀行I類儲蓄卡原件、退休證或退休審批表;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機關終止勞動關系且個人賬戶封存的職工須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或檔案、勞動能力鑒定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書或鑒定報告、本人名下的建設銀行I類儲蓄卡原件;

4.非鄭州市區域常住戶口或戶口遷出鄭州市區域,與機關終止勞動關系且個人賬戶封存的職工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或檔案、外市戶籍手續,本人名下的建設銀行I類儲蓄卡原件;

5.出境定居,與機關終止勞動關系且個人賬戶封存的職工須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或檔案、出境定居的有效證件、本人名下的建設銀行I類儲蓄卡原件;

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與機關終止勞動關系且個人賬戶封存,有明确法定繼承人的須提供:公證部門出具對該繼承權(受遺贈權)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公證書等法律文書有明确住房公積金繼承人的,由繼承人親自辦理)、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原件、死亡證明原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建設銀行I類儲蓄卡原件、加蓋機關印鑒章的《省直機關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若無明确法定繼承人,需轉入死亡職工機關賬戶,由機關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員代為辦理,提供經辦人員的身份證原件、死亡證明原件、加蓋機關印鑒章的《省直機關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7.在職期間被判刑,與機關終止勞動關系且個人賬戶封存的須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司法部門判決裁定書、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或檔案、本人名下的建設銀行I類儲蓄卡原件;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委托人親筆簽名并加蓋手印的委托書、委托人的銀行賬戶(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到該賬戶)、司法部門判決裁定書、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或檔案、加蓋機關印鑒章的《省直機關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8.與機關終止勞動關系,個人賬戶處于封存狀态6個月以上且未在其他機關繳存的職工須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本人名下的建設銀行I類儲蓄卡原件。

溫馨提示:

(1)因身份資訊缺失無法正常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的職工,請及時聯系原繳存機關補全個人資訊,補全後方可按照以上步驟辦理提取業務。

(2)職工本人攜帶身份證和建設銀行I類儲蓄卡原件親自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經中心核查其身份證資訊與中心管理系統内職工資訊一緻,《省直機關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可不加蓋機關印鑒章。職工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申請代辦的,需自行登入中心官網(https://www.hnszgjj.com)下載下傳《省直機關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并加蓋機關印鑒章。代辦人員為機關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員時,核對經辦人員姓名與系統一緻方可辦理;代辦人為直系親屬(僅限父母、配偶、子女)時,除正常所需資料外,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提取人與代辦人員的關系證明方可辦理;代辦人員為其他關系時,除正常所需資料外, 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公證委托書方可辦理。

三、辦理地點

關于集中清理封存賬戶的通知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