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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罰單半年度盤點:近30家會計所被罰,這些變化值得關注……

作者:券商中國
審計機構罰單半年度盤點:近30家會計所被罰,這些變化值得關注……

審計機構嚴監管正在來襲。

随着嚴監管信号不斷釋放,今年上半年圍繞審計機構的處罰備受市場關注。

根據券商中國記者對證監會、地方證監局、交易所公開資料進行不完全統計,今年上半年監管對會計師事務所開出逾60張“罰單”。其中大型會計師事務所被罰次數較多;交易所首次對中介機構進行的“資格罰”備受市場關注。

未保持合理的執業懷疑、未充分識别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控制測試不到位、函證程式和營收審計程式存在缺陷、審計證據不充分等是會計師事務所在年報審計時頻頻出現的問題。

今年以來,對欺詐發行、财務造假等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違法行為,監管正強化“立體化追責”,運用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從業人員禁入、實施暫不受理檔案、認定為不适當人選等措施,提高違法違規成本。未來監管對于中介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會持續保持高壓态勢,“長牙帶刺”已成為常态。

就在6月2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會計法的決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本次會計法修改聚焦在加大财務造假法律責任追究力度。

大型會計所違規問題頻發

根據記者的不完全統計,今年上半年監管層對會計師事務所開出逾60張“罰單”,涉及27家會計師事務所。

上半年審計機構罰單呈現三大看點,一是大型會計師事務所收到罰單數量較多,或與項目數量多有關。二是有會計師事務所被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交易所首次開出注冊制下中介機構的“資格罰”。三是監管對中介機構展開“立體式”追責,對重大案件重拳出擊。

具體來看,在上市公司金通靈長達六年的财務造假期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簡稱“大華所”)因作為金通靈的審計機構卻一直出具标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而被監管層“重罰”。江蘇證監局今年5月暫停其從事證券服務業務6個月。

同時,深交所對大華所公開譴責,實施6個月暫不受理其檔案的“資格罰”。深交所有關負責人曾表示,此次對會計師事務所出重拳打擊,對履職不到位的中介機構嚴厲懲戒,就是向市場亮明監管态度和決心。今後深交所對于财務造假、欺詐發行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将堅決用好用足暫不受理、公開認定等“資格罰”,切實提高違法違規成本。

記者注意到,大華所上半年除上述重大處分外,還收到6張“罰單”,執業品質有待提高。公告顯示,深交所、北交所、北京證監局、吉林證監局、海南證監局今年均對大華所開出警示函或監管函,涉及項目有藍盾股份2018—2019 年财報審計、芯天下IPO、富耐克IPO、長春緻遠2022年财報審計、恒信東方2022年财報審計、海南海藥2020年财報審計。

除大華所外,今年以來還有多家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領“罰單”。根據記者不完全統計,立信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立信所”)以8張“罰單”排在前列,處罰措施大多為警示函或書面警示,涉及項目有智動力2019—2020财報審計、愛迪爾2017—2018年财報審計、晶宇環境IPO、中路股份2022年度及相關年度财報審計、華峰超纖2022年财報審計等。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信永中和”)收到7張“罰單”,多為警示函,涉及項目有智動力2021—2022财報審計、華揚聯衆2021年财報審計、東土科技2022年财報審計、金河生物2022年财報審計、觀想科技2022年年報審計等。

此外,大信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大信所”)和容誠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容誠所”)在今年上半年各收到5張“罰單”。

東方财富Choice資料顯示,上述立信所、大華所、信永中和、大信所、容誠所五家中介機構的上市公司年報審計項目數量在業内排名前十。

罰沒超過8000萬元

在上述“罰單”中,共有7單審計項目在今年上半年被監管層行政處罰,罰沒金額合計達到8341.51萬元。

上述大華所因金通靈審計項目被“沒一罰五”,合計4132.08萬元,是上半年罰沒金額最高的項目。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因康得新項目被罰沒1783.02萬元。

立信所在龍力生物項目上被罰沒641.51萬元;中天運會計師事務所因美尚生态項目被罰沒577.36萬元;中興财光華會計師事務所因西隴科學項目被罰沒566.04萬元;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因丹邦會計項目被罰沒339.62萬元;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在冠農股份項目上被罰沒301.89萬元。

根據記者梳理上述七張罰單,審計機構違規“重災區”主要在四類問題上。

一是未保持合理的執業懷疑,未充分識别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比如亞太(集團)所在丹邦科技審計項目上,未充分識别和評估丹邦科技二次更換審計機構及前任注冊會計師所反映的境外業務審計受限事項的影響。

二是對上市公司控制測試不到位、實質性測試存在缺陷。比如在康得新項目上,監管發現2015—2017年财報審計中,瑞華所在穿行測試、控制測試等均存在違規行為。

三是營收審計存在問題。以金通靈審計項目為例,大華所出具的金通靈2017年度至2021年度審計報告均将“建造合同收入”确認作為關鍵審計事項,而簽字注冊會計師對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認方法職業判斷嚴重不當。

四是函證程式存在重大缺陷。該問題在龍力生物項目上頻頻出現,比如立信所未對銀行詢證函保持有效控制,未發現龍力生物銀行存款和借款存在虛假記載。

從業人員監管更新

在對會計行業的從業人員“罰單”中,今年上半年監管處罰的多個變化值得關注。

一是交易所首次對中介機構從業人員實施“資格罰”。在上述金通靈造假案中,範榮為2017—2021年财報簽字注冊會計師,顔利勝為2018—2022年财報簽字注冊會計師,上述兩名人士被深交所給予36個月不受理其出具的證券業務和證券服務業務相關檔案的處分。胡志剛作為金通靈2017年、2022年财報簽字注冊會計師,被深交所給予12個月不受理其檔案的處分。此外,江蘇證監局對範榮、顔利勝分别采取5年和3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二是監管對責任人的追究不限于項目簽字注冊會計師。記者注意到,今年5月中旬深圳局對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備受業内熱議,主要因為除相關簽字注冊會計師外,一名項目經理兼審計現場負責人也被處罰。有業内人士表示,“審計現場負責人”收入不高,也沒有決策權,上述案例對普通從業人員敲響警鐘。

據悉,深圳證監局表示,該名項目經理兼現場負責人負責制定審計計劃,實施、複核現場審計工作;未能識别審計項目中的諸多異常,對于已發現的異常未進一步擷取審計證據;向項目合夥人報告異常情況,不能免除職責範圍内的審計責任。

三是個别從業人員僅半年内頻頻被罰。根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大信所的注冊會計師朱勁松上半年收到3張“罰單”。4月底朱勁松因旋極資訊2022年财報審計項目收到北京證監局的警示函,而在一個月前他因天海防務2017年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錄而被深交所出具監管函,要求及時整改。就在3月初,該名會計師因華強科技2022年财報審計項目被湖北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注冊會計師鐘宇、宋保軍也有類似情況。兩人均是上市公司智動力的年報審計項目簽字注冊會計師,由于執業違規問題橫跨兩人的兩段工作經曆,即立信所及信永中和,是以各收到來自深圳局的2張警示函及深交所的2張監管函。

責編:李雪峰‍‍‍‍

校對:王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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