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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辟謠:周作人“文化漢奸嘛,又沒有殺人放火,養起來”,并非教員批示,造謠傳謠的且打住吧!

作者:雲飛揚看電影

七七事變之後,周作人繼續待在北平,他以照顧老母為借口,以及維持北京大學的事務為由,遲遲不南下。周作人将“苦茶庵”改為“苦住庵”,反複提及杜牧的詩句“忍過事堪喜”,選擇留在北京“苦住”。就連胡适,也在勸說周作人南下。但是周作人,“羽太寓”裡的周作人早就抱定安心和日本合作的态度了,這是他的主動選擇。從學術界少數人到諸多公号、短視訊,卻總有人在散播說教員曾經批示“文化漢奸嘛,又沒有殺人放火。現在懂古希臘文的人不多了,養起來,讓他做翻譯工作,以後出版”,這是嚴重的謠言,造成了嚴重的不良影響,在此不得不辟謠。誠然年輕時代的教員和周公,對周作人都有一定的接觸,然而,那是新文化運動時期的周作人。

1928年9月,周作人發表《曆史》一文,指出“天下最殘酷的學問是曆史”,“我讀了中國曆史,對于中國民族和我自己失了九成以上的信仰與希望。”與此同時,在上海的魯迅,卻是熱火朝天的革命歲月,經過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理論洗禮,魯迅批判的武器更是犀利順手拈來舉重若輕。

抗日戰争即将爆發前,三弟周建人想起大哥魯迅生前說過的周作人不如南來安全的話,于是緻信周作人,懇請其來上海,但周作人未作複。抗戰期間,周作人通過日本使館,要求商務印書館直接将周建人的一半工資,彙給周作人一家。

在抗日戰争期間,即便周作人沒有直接殺害中國人的行為。然而,他依然是無可辯駁的大漢奸,其擔任的僞華北政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是最高等級的僞職,此外他還身兼教育總署督辦、剿共委員會委員、東亞文化協定會會長、華北綜合調查研究所副理事長、中日文化協會理事、北京大學圖書館館長,以上均是僞職務。以周作人的知名度,他是一面負面旗幟,他是黑旗手,他是中國人民的抗日事業的反面教員。

1938年2月,周作人與何其鞏、錢稻孫一同出席了日本大阪《每日新聞》社出面召集的更生中國文化建設座談會,出席的人有僞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教育總署督辦湯爾和,漢奸組織新民會副會長張燕卿等人,還包括日本占領軍的代表,此事傳出,舉國嘩然,茅盾、郁達夫、老舍、丁玲等18名文藝界知名人士聯名發表《給周作人的一封公開信》,痛斥周的行徑。表态“民族生死關頭,個人榮辱分際,有不可不詳查熟慮,為先生告者”,“一念之差,忠邪千載,幸明辨之”。艾青則在《忏悔吧周作人》中以詩的語言向周作人提出了嚴重的警告,忏悔吧周作人,不然,中國的青年要向你射擊。1938年底,傳聞周作人即将擔任重要僞職。

1939年元旦,周作人果然迎來了青年的射擊。周作人主管的教育闆塊,是日本推行親日教育奴化殖民統治的重要管道。周作人于是成為戴笠組織的抗日殺奸團的目标,來自天津的自稱中日中學學生的三位刺客登門。周作人身穿臃腫的棉衣,21歲的李如鵬射出的子彈被厚棉襖裡面毛衣的金屬紐扣阻擋,當時他立即倒地紮死,是以逃了一命,僅僅腹部破皮而已。周作人曾經是李如鵬崇拜的作家,他極其憤怒其叛國行徑,這是正義的脫粉回踩,但是鑒于他第一次執行暗殺任務,失手了,尤其是沒有補槍是嚴重的經驗不足所緻。

1942年5月,僞滿洲國滿十周年,周作人作為汪精衛随員,赴僞滿通路,并谒見溥儀。周作人以督辦的身份,在各種場合發表訓詞,談“親仁善鄰”,甚至大談“治安強化運動”,協助日本調查華北資源等。這當然不能單純的說是身在其位的“應酬文章”,“既非脅迫”,這與他的“大東亞文化圈的黃色人種概念”有關,他從心底能夠接受日本人統治中國。周作人并到訪過日本,參拜靖國神社。

林語堂評價周氏兄弟“魯迅極熱,周作人極冷。”1944年,林語堂在西安遇到沈兼士,相約登華山。沈兼士說,周作人在北平做日本禦用的教育長官時,日本人将抗日青年關在北大紅樓,夜半挨打号哭之聲,慘不忍聞,周作人竟裝癡作聾,視若無睹。沈兼士邊說邊流淚,林語堂不禁感慨:“熱可怕,冷尤可怕!”

深度辟謠:周作人“文化漢奸嘛,又沒有殺人放火,養起來”,并非教員批示,造謠傳謠的且打住吧!

抗戰勝利之後,1945年10月6日,周作人被南京國民政府逮捕,監押于北平炮局監獄。1946年5月,周作人等人通過飛機空運押解到南京受審。挺深前後,胡适、蔣夢麟、俞平伯、沈兼士等人,為其活動。1946年7月19日,首都高等法院第一次公開庭審,特任級漢奸周作人自我辯護“學校可僞學生不僞,政府雖僞,教育不可使僞,參加僞組織之動機完全在維持教育,抵抗奴化”,并一再推辭到羽太信子蒙蔽,且說當年遇刺是日本人所為。11月9日,第三次庭審中,軍統提供證據說“周作人對母不孝”。11月16日,首都高等法院特種刑事判決以共同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宣判周作人14年有期徒刑,全部财産除酌留家屬生活費外沒收。周作人提起上訴,1947年12月19日,下達終審判決,因申請人“意志薄弱、變節附逆”、“僞職偏重于文化,實無重點罪行,并有協助抗住及其他有利于人民之行為”雲雲,故刑期減少到10年。

關押在南京老虎橋監獄的周作人,遭到了一些虐待,這與他的大漢奸身份必然相關,再加上他不服判決的各種折騰。1949年1月21日,蔣介石下野、李宗仁任代總統,南京政府決定疏散監獄在押人員,釋放所有政治犯和死刑、無期徒刑以外的犯人。1月26日,周作人被尤炳炘保釋出獄後暫時住在上海,在上海解放後,7月4日周作人給周公寫信。周作人委托自己的學生,把這封信送給董必武,請他轉交周公。《新文學史料》1987年第二期釋出了這封信的副本,抄本來自馮雪峰。

信件前半部分是向新政權表達五體佩服,一是聲稱“完全擁護人民政府”,并認為“人民的政府就是自己的政府”;二是表示自己完全相信“共産主義是中國唯一的出路”,意味着他擁護共産主義等革命理論;三是誇贊人民政府的“政治作風”和解放軍的“紀律”。而後半部分則是辯解自己留在北平的原因:“北大遷移長沙,教授集議過兩次,商定去留随意,有些年老或家累的多未南下。那時先母尚在,舍弟的妻子四人,我的女兒(女婿去西北聯大教書)和她的子女三人,都在我家裡,加上自己的家人共十四口,我就留下不走。”“雖然被說成離經叛道或得罪名教,但我承認自己并無背叛民族的意圖。”“與敵人合作,在中國人中間是非常罕見的。對我來說,虛與委蛇不能算真正的合作,明暗抗争更是不可能。”以上曲裡拐彎的言辭,實在是可以看出周作人文筆的高明,确實是文壇的高高手。

周作人最後扭扭捏捏的寫道:“過去思想上的别扭,行動上的錯誤,我自己承認,但是我的真意真相,也許望先生能夠了解,是以寫這一封信,本來也想寫給毛先生,因為知道他事情太忙,不便去驚動,是以便請先生代表了。”對此信有深入研究的馮雪峰,評價道“你看,周作人如果還有一點自知之明,就決不會寫這樣的東西。”推測當年,此信在從業人員這個層級便決定不交給周公。

周作人有期待的對尤炳炘說:“南北通車了,我已經發出一書信給毛潤之先生,毛先生在北大當圖書館館員時見過面。有一次,他來八道灣看魯迅,魯迅不在家,同我談了一會。我去信問他能不能讓我回北京,還不知道給不給回音。”周作人希望在北平的逆産等受到新政權的保護,并早日回到北平,在沒有獲得回信之後,8月12日從上海自行啟程、14日回到北京,先在外居住,看看風向。10月18日,在兒子的陪同下周作人,終究回到了八道灣十一号。此時,距離大哥魯迅帶領全家購買、裝修的北京周府,已然是三十年。

1949年11月17日,北京市最高法院便傳他問話。11月28日,又來人調查房産。1951年2月,周作人再次因為這些種種原因,給教員寫了一封長信,稱自己不是漢奸,也是迫不得已。此外,周作人還給周揚寫信。周作人自覺不是漢奸的辯詞,與新文化運動時期與教員和周公都有會面,且在北平淪陷期間保護過好友李大钊的文章和兒女們有關。在送李大钊的女兒李星華、兒子李炎華離開北平前往延安時,周作人特意告訴李星華:“延安我不認識什麼人,隻認識一個毛潤之,請你給他帶好。”

許久以來,坊間有種說法傳播甚廣,傳說1949年底或1950年初,周公接到周作人的信後,立即送給教員,教員看罷說或訓示“文化漢奸嘛,又沒有殺人放火。現在懂古希臘文的人不多了,養起來,讓他做翻譯工作,以後出版。”這個說辭,來自于唐弢在《關于周作人》的表述,目前來看屬于“孤證”,這封信周公本人其實并沒有看到,自然更沒有教員的所謂批示。倪默炎在所著的《苦雨齋主人周作人》裡詳細考證,尤其是引用了1951年2月24日胡喬木為周作人的事請示教員的短信,證明教員“批示”的子虛烏有。本封信末有一句話:“周總理處也談過,周作人給他的信因傳閱失查他并未看到。”周公沒有看到周作人的信,當然就無從将信轉給教員,教員也就不可能“閱信後”作出口頭或“文字”的“批示”。而教員的秘書胡喬木和周揚商量後,為周作人的來信做出意見,“他應當徹底認錯,像李季一樣在報紙上悔過。他的房屋可另行解決(事實上北京地方法院也并未準備把他趕走)。他現已在翻譯歐洲古典文學,領取稿費為生,以後仍可在這方面做些工作。周揚亦同此意。當否請示。”教員批示:“照辦。”後來,周作人的檢查沒有獲得通過。

直到1955年1月,在新的政策(中央考慮到文化建設的需要,起用一批老知識分子)下,胡喬木、周揚在中宣部會議上準許通過周作人可以納入。茅盾擔任部長的文化部和胡愈之擔任署長的出版總署,訓示人民文學出版社可以出版周作人的譯著,并以“預支稿費”名義每月給周作人200元,而周作人也早能夠在海外媒體發表一定的稿件,是為周作人在新中國的生活基礎。1959年12月4日,周作人給康生寫信,訴說個人生活困難。康生批給中宣部。1960年1月16日,人民文學出版社正式函告:同意每月“預支稿費”400元。1964年9月起,出版社給予的每月400元又減為200元。

1961年8月《光明日報》副刊《東風》收到了一篇稿件,文章的名字叫《元旦的刺客》,作者是周作人,在這篇文章裡周作人回憶了1939年元旦自己。被刺的事,文章以近3000字的篇幅推測了刺客的身份,認為這是日本憲兵所為,為的是不讓他再繼續過“隐居”的生活,要強迫他出來為日本人幹事,是以在遇刺之後他就開始考慮何去何從,最終怯懦占了上風,屈服成了主調。《光明日報》的編輯部認為這篇文章裡周作人把自己打扮成了一個“準烈士”,不符合實際情況,最後予以了退稿的處理,晚年的周作人,一直就是如此給自己洗地。偶爾與他人被動談起抗戰期間的落水附逆,周作人也隻是說“糟了”。

劉哲民記載,新中國成立後,鄭振铎、茅盾、葉聖陶(周海嬰記載為葉聖陶、胡愈之)三人試圖為周作人、周建人兄弟調解。他們拉着周建人到八道灣做客,周作人很客氣地招待了他們,但兄弟二人卻互相不搭理對方。面對僵局,三人不知該如何勸說,隻好無功而返。周建人回憶,全國解放後不久,他在教科書編審委員會碰到周作人,二人都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腳步。二人都老了,周作人頗為凄涼地說:“你曾寫信勸我到上海。”周建人回答:“是的。我曾經這樣希望過。”周作人頗為凄涼地說:“我豢養了他們,他們卻這樣對待我。”聽了這話,周建人覺得他還不明白,還以為自己是八道灣的主人,而不明白其實他早已是一名奴隸。這次意外相遇,成為這對兄弟的永訣。

新中國,周作人的政治身份始終是“專政對象”,沒有取得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無論其如何争取。1954年1月3日,是自覺壽則多辱的周作人的七十虛歲的農曆生日,在日記中寫道:“生日照例是不幸的日子,甚為不快,不知何時得脫此苦也。”1955年,羽太信子取得中國國籍,此時距離她與周作人結婚已經46年。

1962年,羽太信子死。1967年5月6日,周作人也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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