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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黨員先鋒】唯有“相”上拔節,方能光“華”奪目

作者:長三角微視角

法官介紹

鮑相華,女,1979年8月出生,中共黨員,金湖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她長期紮根民商事審判一線,曾先後被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表彰為“民事審判工作先進個人”“執行工作先進個人”,被縣政府榮記“三等功”、被縣婦聯表彰為“各行業傑出的女人”,多次獲評“優秀公務員”“先進個人”等榮譽稱号。

【“七一”黨員先鋒】唯有“相”上拔節,方能光“華”奪目

為民解困,做融情于法的“踐行者”

鮑相華常說:“法官辦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工作中,她堅持“如我在訴”的審判理念,積極回應人民群衆的司法需求和期盼,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務答好人民滿意的時代問卷。2022年,她在辦理一起股權轉讓案件時,兩名被告在不同監獄服刑,無法同庭應訴。為最大限度保障當事人訴權,鮑相華決定采取遠端視訊方式開庭,然而由于某監獄硬體設施問題,不支援線上庭審,于是,鮑相華找到縣司法局尋求支援,為其中一名被告申請到了法律援助,由律師代為到庭應訴,解決了開庭難題。

助企纾困,做民企發展的“貼心人”

【“七一”黨員先鋒】唯有“相”上拔節,方能光“華”奪目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在涉企案件辦理過程中,鮑相華始終堅持慎用财産保全措施,避免因保全給企業正常生産經營帶來不良影響。在辦理一起買賣合同案件中,由于疫情導緻一方企業無法按合同約定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請财産保全,要求當機被告銀行賬戶。經過調查,鮑相華了解到被告企業征信一直很好,企業發展正處于上升期。考慮到保全對企業經營的影響,鮑相華主動聯系原告,告知被告公司的現狀,并積極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經過多次協調,原、被告達成了調解協定,原告撤回了财産保全申請。該案的成功調解不僅消減了雙方的對立情緒,還保障了企業的生産經營,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破而後立,做營商環境的“清道夫”

“不破不立,破而後立”。為充分發揮破産審判優化社會資源配置的功能,幫助陷入困境市場主體有效解困、“救治無望”企業有序退出,鮑相華探索破産審判模式,依托府院關聯機制,推動“清轉破”“稅轉破”“險轉破”一體推進,助力縣域“僵屍企業”快速出清。聚焦小微企業救治,鮑相華聯合執行部門完善“執行轉破産+重整”機制,助力困境企業涅槃重生。今年上半年,通過引入第三方投資人,金湖法院成功推動一涉農企業由破産清算轉入重整,挽救因現金流受限而陷入困境的農企。

勤勉敬業,做審判業務的“拼命三娘”

【“七一”黨員先鋒】唯有“相”上拔節,方能光“華”奪目

在金湖法院六樓,有那麼一間辦公室,無論是酷暑還是嚴寒,無論春秋冬夏,燈光一直到很晚才熄滅。夜色袅袅,繁星映月,鮑相華披着月色回家,被大家笑稱是辦公室的“守夜人”。一次,她加班時撥打當事人電話調解,才剛表露自己法官身份,就聽電話一頭吵嚷:“你是騙我的吧!都這麼晚了,哪個法院還上班呢?以為我沒有常識嗎?”挂了電話後,連鮑相華自己都在苦笑,工作到這麼晚,當事人覺得不可思議,認為“反常”,自己竟還被誤會成“騙子”。

正是憑借着對審判工作的熱愛,鮑相華始終能以飽滿的精神狀态對待每一天、每一個案件、每一位當事人。2023年,鮑相華在處理大量庭内行政事務的同時,辦案數依然位居全庭第一,所辦案件更是無一發改、無一信訪,以質效雙優的審判業績讓人民群衆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供稿: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