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三原縣法院: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侵權也要擔責任

作者:法治三秦官V

三原縣法院西陽法庭審結一起名譽侵權糾紛案件,讓更多的群衆認識到,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該案也給一些在網上诋毀、辱罵他人卻不以為然、不知後果的人敲響了警鐘。

三原縣法院: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侵權也要擔責任

被告李某在抖音裡傳播涉及原告王某的不當言論。由于該言論貶損了王某的人格和名譽,王某精神受到巨大打擊,不願出門面對他人,生活受到了極大影響。在咨詢相關律師後,原告王某向法院起訴李某,認為李某已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造成極其惡劣影響,請求法院還其一個公道。由于被告李某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故原告要求被告在抖音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複名譽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援。依法判決:被告李某在抖音向原告王某釋出道歉聲明并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

三原縣法院: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侵權也要擔責任

法官說法: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複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網絡空間并非法外之地,侵犯名譽權必将受到法律懲罰,每一位網民應謹言慎行,切不可為逞一時之快,洩一時之憤發表不當言論。法條連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傷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财産;恢複原狀;修理、重做、更換;繼續履行;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複名譽;賠禮道歉。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诽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三原縣法院: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侵權也要擔責任

(來源:三原法院)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