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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聽——國咨律所每日法律資訊】(2024年7月2日星期二)

作者:北京元法堂
【法聽——國咨律所每日法律資訊】(2024年7月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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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法治動态】

【司法部、市場監管總局就公司法相關規定記者問】

【法聽——國咨律所每日法律資訊】(2024年7月2日星期二)

2024年7月1日,國務院公布《國務院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注冊資本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市場監管總局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規定》細化了公司調整出資期限等有關義務,《規定》對新《公司法》中的公司強制登出規定作了細化等。(來源:司法部)

【國咨說】

國務院公布的《注冊資本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細化了新《公司法》中的相關義務,進一步完善了公司調整出資期限和強制登出的規定。司法部和市場監管總局的解釋有助于企業更好地了解和遵守新規。這一規定的實施,将增強市場透明度,規範公司營運,促進公平競争,優化營商環境,對推動大陸經濟高品質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政策釋出】

【個人消費貸款期限不得超過五年】

【法聽——國咨律所每日法律資訊】(2024年7月2日星期二)

修訂釋出的《固定資産貸款管理辦法》《流動資金貸款管理辦法》《個人貸款管理辦法》7月1日起施行,明确用于個人消費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五年;用于生産經營的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五年,對于貸款用途對應的經營現金流回收周期較長的,最長不超過十年。(來源:央視新聞)

【國咨說】

新修訂的《固定資産貸款管理辦法》、《流動資金貸款管理辦法》和《個人貸款管理辦法》的實施旨在精确界定個人和企業貸款的期限,以适應不同貸款目的和回收周期的需要。通過設定明确的貸款期限上限,這些規定強化了貸款管理,有助于防止過度借貸和債務風險,確定金融市場的穩定性。此舉對于提升貸款結構合理性、保護消費者和企業的金融健康、以及促進經濟長期穩健增長具有重要意義。

【國内熱點】

【廣東:代辦入學補錄詐騙165萬,被判十一年六個月】

【法聽——國咨律所每日法律資訊】(2024年7月2日星期二)

近日,廣東一法院就審結一起“代辦入學”型詐騙案件。2022年5月,阿文聽李某容說自己有“門路”,花20至25萬元能拿補錄名額名額,便代8名家長與李某容簽訂《教育規劃服務協定書》,并轉賬165萬元。後阿文意識到被騙,遂報警。珠海香洲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财物,其行為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來源:廣州日報)

【國咨說】

廣東一法院對“代辦入學”型詐騙案的審理和判決彰顯了法律對教育領域欺詐行為的零容忍态度。本案中,被告人利用家長對孩子教育的極度關心進行詐騙,最終被判重刑,反映了司法機關保護公衆免受經濟欺詐的決心。此判決對社會具有重要的正面影響,警示公衆在教育等重要決策上謹慎行事,依法追求權益,同時增強了人們對法治的信任。

【安徽:3人在酒店組織女子賣淫,被判十一個月至三年六個月】

【法聽——國咨律所每日法律資訊】(2024年7月2日星期二)

2023年10月,被告人鄭某某經營一家酒店,因生意不好夥同被告人楊某、蘇某某組織賣淫女在酒店内實施賣淫活動。期間,鄭某某非法獲利20餘萬元。八公山區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鄭某某、楊某、蘇某某組織多人實施賣淫活動,其行為構成組織賣淫罪。判處三人有期徒刑三年6個月、一年5個月、11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40萬元、5000元、3000元;對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來源:南方都市報)

【國咨說】

律師認為:人民法院對組織賣淫活動的案件進行了審理,并對涉案的三名被告人進行了量刑,展現了法律對涉嫌性犯罪的嚴格态度。判決不僅依據被告人的行為嚴重性和非法獲利情況來确定刑期,還對其違法所得進行了追繳,并處以相應的罰金。這種法律行動強化了對社會道德底線的維護,且具有很強的警示作用,表明法律對維護公共道德和社會秩序的堅定立場。這種判決對社會公衆傳達了一個明确信号,即法律将嚴厲打擊涉性違法犯罪行為,保護社會安全與道德健康。

【國際熱點】

【美國:三大音樂公司訴AI公司侵權】

【法聽——國咨律所每日法律資訊】(2024年7月2日星期二)

美國唱片業協會代表索尼音樂娛樂、華納唱片集團、環球音樂集團等起訴了Suno和Udio兩家AI音樂初創公司,原因是這兩家公司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非法使用了大量原告公司受版權保護的音樂作品,用于AI大模型訓練。此舉涉嫌侵犯原告公司的音樂版權。原告公司以美國《著作權法》等為依據,要求被告公司停止侵權,并針對每件侵權作品最高賠付15萬美元。(來源:南方都市報)

【國咨說】

美國唱片業協會代表三大音樂公司起訴AI音樂初創公司Suno和Udio的事件,突顯了在AI技術快速發展背景下,傳統版權法遇到的新挑戰。此案可能成為版權法在AI領域應用的重要先例,關注點在于如何平衡技術創新與版權保護。随着AI在創作領域的日益普及,這類法律争議将越來越多,需要更細緻的法律解釋和可能的立法更新以應對新情況。

【學者觀點】

【李學軍(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對資料收集、使用、存儲和删除等環節及其适用場域進行體系化完善】

【法聽——國咨律所每日法律資訊】(2024年7月2日星期二)

曆史上曾經僅以神示法和決鬥法方能實作的人身同一認定,經技術疊代演進為諸如人臉識别等數字人身同一認定,具有了高效、高能的“助力面向”。但在場景效應下,數字人身同一認定還隐含着侵害隐私和個人資訊的“權力面向”。目前,數字人身同一認定的法律規制存在“授權不全面,限權不充分”的問題。為此,數字人身同一認定的規制完善需以生物識别資料為中心,并在價值論和方法論層面分别采取“兩頭強化”和“法技協同”原則;且應從賦權與限權兩方面出發,對資料收集、使用、存儲和删除等環節及其适用場域進行體系化完善。(來源:《中國法學》2024年第1期《數字人身同一認定的技術力量與規制》)

【國咨說】

李學軍教授關于數字人身同一認定的法律規制的見解,凸顯了在數字時代下個人資訊保護的緊迫性和複雜性。随着生物識别技術的廣泛應用,如何在提升認證效率和保護個人隐私之間找到平衡成為一個重大法律挑戰。李教授提出的“兩頭強化”和“法技協同”原則,以及對資料收集、使用、存儲和删除的系統化規制,都是確定技術發展同時維護公民權利的關鍵政策。這一觀點不僅具有理論價值,也為實際法律實施提供了可行的方向,對促進數字身份認證技術與法律架構的和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本期資訊團隊】:

資訊編輯:張一諾 任鵬鴿

國咨說:律師王澤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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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據北京國咨律師事務所首席顧問曹保印【曹說法·每日法律資訊系列】視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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