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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廣告法 抖音“海豚媽媽”被罰1.8萬元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披露,無價之姐(北京)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被處罰。

行政處罰書顯示,當事人以抖音平台“海豚媽媽”,賬号為yanno982623525,進行好物分享類視訊。分享視訊内容是基于當事人股東自行使用後的感受,視訊目的是介紹并推薦産品,在視訊下方,有推薦産品的購買連結,連結都是廠家自營旗艦店的連結。當事人公司不進行銷售。觀看視訊的消費者通過當事人推薦連結購買後,當事人擷取廠家傭金。

一、當事人對舉報人舉報的minayo富鐵軟糖進行推薦,視訊宣傳内容為“所有看中自然美的姐妹應該都知道minayo富鐵軟糖,今天這個大羊毛是從來都沒有過的,從前一盒都買不來的價格今天到手是兩盒,雖然還有大半年的時間但是不算是臨期産品,尤其是想備戰二胎的或者嘴唇顔色不好看就可以吃這個,minayo軟糖就是巨能補鐵,還特别好吃的那種,一點都不會腥,像吃糖方式就把鐵補了。這一顆糖裡就有3.3毫克的鐵,吃一顆就相當于吃了12克紅棗380克的枸杞,而且它還添加了青海黑枸杞,新疆和田棗,紐西蘭麥盧卡蜂蜜,都是對我們女性很好的東西,口感就像QQ糖一樣,有一種濃濃的枸杞和紅棗的味道,很容易堅持吃,因為很好吃,都是獨立包裝,趁着現在還有貨你們可以可勁薅。” 當事人陳述“一顆糖裡就有3.3毫克的鐵,吃一顆就相當于吃了12克紅棗380克的枸杞,而且它還添加了青海黑枸杞,新疆和田棗,紐西蘭麥盧卡蜂蜜”這些内容的出處依據是對廠家宣傳的複述,一顆糖含3.3毫克的鐵,可提供廠家檢測報告資料,吃一顆相當于12克紅棗380克的枸杞,這個資料表述是源自廠家旗艦店原商品頁面的叙述,添加青海黑枸杞,新疆和田棗,紐西蘭麥盧卡蜂蜜這個是産品包裝上直接印刷的産品配料内容,當事人自述上述宣傳内容沒有自行編輯的成分。

經核查,“吃一顆相當于12顆紅棗380克的枸杞”,當事人不能提供廠家旗艦店原頁面表述,廠家已對頁面進行修改,現在廠家店鋪對該産品表述的是:“2顆minayo美那有補鐵軟糖含鐵14mg,約等于259克枸杞子,約等于500g牛肉,約等于1166克紅棗”,已不存在“吃一顆相當于12顆紅棗380克的枸杞”的宣傳表述。 當事人隻是視訊推薦産品,宣傳視訊下方放置購物連結後,消費者直進廠家旗艦店,當事人無店鋪,經核實通過當事人抖音推薦連結到品牌方旗艦店購物操作的共1402人,其中取消訂單81單,退款109單,合計正常成交1212單,廠商旗艦店正常成交金額53824.44元,上述銷售資料均來自品牌方旗艦店背景統計。當事人以正常成交金額的30%傭金比例自抖音平台獲得傭金,實際獲得傭金16147.33元,是以此廣告費用為16147.33元。舉報後,當事人已對該産品推薦視訊下架,不再進行推薦引流。

二、當事人對舉報人舉報的“美林水水樂”未經廣告審批釋出保健食品廣告,經核實“美林水水樂”為保健食品,産品名稱為“美林水水樂牌多種礦物質顆粒”生産企業為技源健康科技(江蘇)有限公司,産品備案号“食健備G202332001278”。當事人視訊宣傳内容“秋冬孩子不愛喝水,你們就給他整這個啊,美林水水樂,這個就真的是騙水神器,太好使了,美林家是專業做什麼的就不用我多說了,品牌真的特别大,一根吸管放到水裡就好了,香蕉牛奶味,每一口都是香香甜甜的,富含多種礦物質,電解質水,好動愛出汗,小肚肚鬧脾氣咕噜咕噜的,這個時候多喝電解質的水就特别好,它這一小隻,就不止礦物質,連鈣同時都吃了,是以喝水困難戶的寶寶哈就也會愛上喝水,專為兒童設計,圓潤卷邊收口,裡面還有一個一毫米的過濾孔,就即不會劃傷寶寶,然後寶寶喝水的時候也不會嗆水,整個都是食品級的材質,獨立包裝,你平常出門也很友善,尤其是這個時候,真的要多給孩子喝點水的,美林水水樂專治不愛喝水的寶寶”。在視訊的左下角有“美林水水樂”的小黃車連結。 經核查宣傳視訊下方放置的購物連結點選後,消費者直接進廠家旗艦店該産品頁面,核實該産品詳情頁面已認證廣審切在詳情頁有公式其廣審資訊,廣審内容為“美林水水樂多種維生素顆粒 蘇食健廣審(視)第281022-21999号 [适宜人群]需要補充多種維生素的4-17歲人群及成人[不适宜人群]3歲以下人群及孕婦、乳母 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 [保健功能]補充多種維生素”。

該産品為保健品,當事人宣傳視訊并未進行保健食品廣告審批。當事人無店鋪,通過當事人抖音推薦連結到品牌方旗艦店購物操作的共89人,其中未成交9單,正常成交80單,廠商旗艦店正常成交金額9988.4元,上述銷售資料均來自品牌方旗艦店背景統計。當事人按正常成交金額的10%和25%兩種傭金比例自抖音平台獲得傭金。其中正常成交12單,成交金額1301.4元,按10%傭金比例獲得傭金130.14元;正常成交68單,成交金額8687元,按25%傭金比例獲得傭金2171.75元,合計共獲得傭金2301.89元,是以此廣告費用為2301.89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北京市海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18449.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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