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僥幸心理”
私自塗改出入境證件
系違法行為
這種基礎知識點
想必不用小編再科普了
讓我們直接進入正題
看看這次想蒙混過關的人
又有些什麼
五花八門的借口
前些日子
新疆邊檢總站
烏魯木齊邊檢站
移民管理警察
在執行勤務時
發現一名外籍留學生
用黑色簽字筆
将護照資料頁上
出生日期年份
從“2006”塗改成“2000”
該留學生變造的護照資料頁。
雖然不知道該同學想進什麼
“大人”才能進的場所
但這位同學
“一筆變大人”的“小把戲”
在他出境回國當天
被移民管理警察
當場識破
小編想奉勸廣大中外學子
年輕人不要太年輕
好好讀書
才是大家應該做的
最終
烏魯木齊邊檢站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對該外籍留學生作出
罰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處罰
時隔不久
該站移民管理警察
在執行出境邊防檢查勤務時
又查獲1名中國籍旅客
該旅客護照簽證頁
兩張尚比亞簽證
都有撕揭痕迹
且其中一頁的
尚比亞簽證有效日期
有塗改痕迹
據該旅客交代
他認為辦理新簽證
太麻煩
便私自将該簽證進行了“延期”
有趣的是
因為該旅客不知道
尚比亞簽證的年月格式
誤将“20-11-2018”
改為“20-21-2028”
給2028年“安排”了
21個月份
在出境時
被移民管理警察
當場發現
該站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對其作出
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不準出境
收繳涉案護照
最後
小編再次提醒:
護照不得塗改、轉讓
故意損毀
私自塗改護照資料
屬于變造出境入境證件
此外
變造出境入境證件
還包括但不限于
私自塗改護照内
簽證、驗訖章等資訊
持用變造的證件出境入境
将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請大家妥善保管自己的
出入境證件
普法時刻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七條 簽證、外國人停留居留證件等出境入境證件發生損毀、遺失、被盜搶或者簽發後發現持證人不符合簽發條件等情形的,由簽發機關宣布該出境入境證件廢棄。
僞造、變造、騙取或者被證件簽發機關宣布廢棄的出境入境證件無效。
公安機關可以對前款規定的或被他人冒用的出境入境證件予以登出或者收繳。
第七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持用僞造、變造、騙取的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邊防檢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