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雙11”網購促銷活動受到公衆關注。面對網絡空間海量資訊,“第三方測評”成為消費者網購決策的參考,許多人養成了“買前看‘測評’”的消費習慣。
所謂“第三方測評”,通常是指未取得國家檢驗檢測資質認定及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縮寫為:CNAS)認可的組織或者個人,宣稱通過自身測試、測驗、體驗或引用對比專業檢測結果、分析調研資料、表達主觀使用感受等方式,對商品的品質、功能、設計、成分、服務、成本效益等方面進行橫向或縱向比較,并将結果通過自媒體以圖文、視訊或直播的形式進行釋出推廣。“第三方測評”可以為消費者購物提供參考,也可能因“跑偏”“變味”而誤導消費者。
為幫助廣大消費者理性看待網際網路促銷活動和商品測評類營銷資訊,中國消費者協會釋出消費提示:
一、理性審視消費需求,切勿迷信“種草”流量
一年一度的“雙11”網購促銷活動已拉開帷幕,許多消費者正待開啟或已經啟動了“逛逛逛”和“買買買”的購物模式。面對逛不完的網店、看不盡的商品、理不清的優惠措施,消費者有必要貨比三家、綜合考察之後再作決策。針對某些主播、部落客推出的各類“測評紅黑榜”“必備好物清單”“避雷清單”等,應當多平台、多管道進行比較,客觀理性看待各類測評榜單和測評内容;針對“第三方測評”主播、部落客提供的引流優惠資訊,特别是所謂“無腦購入”“家人們放心沖”等具有強烈情緒和引導性質的标題、口号時,消費者更應保持清醒,聚焦自己和家人的真實需要,不迷信“流量”,不盡信“流量”。
二、關注主體口碑信用,以便維權追責有的放矢
随着“種草”“真實體驗”等概念興起,一大批以“測評”“評測”為名的網絡賬号走俏。然而,不少“第三方測評”賬号本身就經不起測評,不同平台的部落客對于同一款商品可能有着不同的感官評價甚至是截然相反的結論,同一部落客在不同時期測評同類型相關産品時也有可能得出不一樣的結論。還有一些“第三方測評”賬号釋出的資訊并非原創,均為網絡搬運或複制雜糅相關資訊整合而成,可信度和科學性有待商榷。大量釋出作品的“第三方測評”賬号背後,許多是不能承擔責任的自然人,讓輕信“第三方測評”的消費者在情感上受挫,在消費維權上也面臨難題。是以,消費者在浏覽相關測評資訊時,對于評論吐槽意見較多、帶貨推銷傾向明顯甚至有失公允的,要及時搜尋查證、自覺遠離;針對偷換測評概念、測評結果自相沖突等涉嫌誤導欺騙消費者的行為,可保留證據向相關網際網路平台和有關部門進行投訴舉報,依法主張自身權益。
三、留意宣稱測評方法,避免“誠意”變“套路”
“第三方測評”資訊吸引網友關注的原因之一是其基于普通消費者真實感受和視角,利用更加多元、細緻、專業的測試、測驗、體驗等方式,向公衆多元度展示或推薦不同品牌、系列的商品和服務資訊,為消費者提供決策參考、承擔“試錯成本”。然而,一些“第三方測評”賬号披露的測評過程全靠主觀評價,缺乏科學的測評方法,無法提供真實可信的實驗憑證;一些部落客、主播的點評話術充斥着“必入”“智商稅”“誰買誰後悔”“錯過等一年”等詞句,看似情真意切,其實套路深沉,不僅誤導消費者,有些還涉嫌不正當競争或商業诋毀。消費者在浏覽有關“第三方測評”資訊和推薦産品時,要留意查驗有關測評項目是否合理,測評資訊或資料來源标注是否清晰,相關資料結論有無常識性錯誤或邏輯謬誤,還可以翻閱查驗該賬号作者往期成果、點贊情況和網友評論留言,綜合比較資訊的真實性和合理性。
四、當心概念營銷變味,警惕“跑偏”的“第三方測評”
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網際網路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别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除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釋出或者變相釋出廣告的情形外,通過知識介紹、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并附加購物連結等購買方式的,廣告釋出者應當顯著标明“廣告”。部分“第三方測評”賬号在經營過程中沒有把握好公正客觀和經營盈利的關系,為了商業利益變身流量代言人,以“科普”“分享”為名行“營銷”“帶貨”之實,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還有少數部落客、主播和經營者偷換檢驗檢測名額項目概念或虛假展示檢驗檢測報告,更有甚者直接僞造虛假檢驗檢測報告,推銷涉嫌價高質次的仿冒、僞劣商品,一經查實均須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經營者以商業宣傳、産品推薦、實物展示或者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對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品質、價格、售後服務、責任承擔等作出承諾的,應當向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履行其所承諾的内容。為營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和網絡生态,持續激發消費活力,中消協敦促各“第三方測評”營銷主體,應恪守公平、誠信原則,為消費者呈現真實、有效、可信的消費參考資訊。中消協同時建議有關網購平台和網際網路内容平台切實築牢平台監管、服務規則,壓實平台内有關經營者主體責任,督促做好亮證、亮照、亮規則、亮承諾,進一步完善檢驗檢測報告适用和查驗規則,幫助公衆更加友善、快捷、精準識别各類消費資訊和營銷内容,讓廣大消費者舒心消費,提振消費信心。
來源 人民日報用戶端
編輯 徐微微
二審 楊韬
三審 龐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