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縱覽新聞報道,山東一市監所所長苗某喜被刺身亡,出事的地點就在市場監督管理局大廳。
據說,事發時大廳裡還有兩三個保安,但由于兇手下手快準狠,所長被刺了三刀,送到醫院時已經死亡。
兇手王某清曾于2005年6月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2012年4月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2015年10月刑滿釋放。
看兇手的履曆,兩進兩出,按理出獄後應該痛改前非,好好做人,兇手為何對這位所長下死手呢?
據說,兇手王某清與所長苗某喜在20年前結識,王某喜當時是苗某喜的下屬,兩人已經20多年沒有聯系了。
今年6月,王某清突然找到苗某喜索要20多年前在工作中克扣過他的8千元,苗某喜認為他隻是經手人。
王某清似乎認準了就是苗某喜克扣他那8千元,多次找到苗某喜索要,苗某喜外出執法時,王某清就趴在執法車上;苗某喜在辦公室辦公時,王某清就坐在辦公室椅子上。
苗某喜不堪其擾,隻能躲着,避着。
就在案發的前兩天,為了徹底解決此事,苗某喜主動喊王某清去派出所讓民警調解,也讓他提供相應的證據和證人,但王某清無法提供。
20多年前的“舊賬”,要提供證據和證人确實不容易。
據苗某喜家屬說,考慮到王某清才出獄又念着以前的交情,所長苗某喜願意給王某清2千元。
然而,王某清卻堅持索要8千,還放出狠話,要麼給錢,要麼你死要麼我死。
讓人不解的是,既然苗某喜堅稱自己當年隻是經手人,為何又要給王某清2千呢?
這個舉動會不會讓王某清覺得,當年克扣我8千,如今隻給2千,又要克扣我6千,于是心一橫,一沖動,搭上了一條命。
事發時間是今年7月18日,為何時隔三個多月才報道出來?
據家屬交代,事發後沒有吵沒有鬧,但在9月30日收到檢察院對案件定性是:故意傷害。這導緻家屬無法接受”,目前家屬已請律師正在處理此事。
家屬認為王某清持刀進入大廳就是故意殺人,而非故意傷害。
故意傷害和故意殺人在主觀意圖上和客觀行為人有所不同,最後的量刑标準上,故意殺人的量刑通常更為嚴厲,可能會涉及到死刑或者無期徒刑。
死者苗某喜妻子向記者表示丈夫生前最後一通電話就是報警,沒想到随後就發生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