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亮劍”!10月18日晚間,證監會官網一批罰單“刷屏”,劍指多家券商及相關從業人員。
來源:證監會官網
來源:證監會官網
記者發現,這批罰單主要針對券商投行業務,指向項目質控、核心管理等多方面問題,東北證券、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光大證券、海通證券、開源證券、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興業證券、中航證券、中國銀河證券、中原證券、中信建投等11家券商及相關責任人被罰。
其中,中原證券、開源證券2家券商被暫停債券承銷業務,5家券商被采取責令改正措施,3家券商被出具警示函,1家券商被采取監管談話措施。此外,16名上述券商相關業務負責人一齊被“點名”,其中包含多名券商高管。
具體來看,針對東北證券,證監會表示,公司存在質控、核心意見跟蹤落實不到位、部分項目質控底稿驗收把關不嚴、未建立完善對外報送檔案核查把關機制、個别項目持續督導未勤勉盡責等問題。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梁化軍作為時任分管投行業務高管,王鐵銘作為時任質控部門負責人,王愛賓作為時任核心負責人,對上述問題負有責任,被證監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針對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證監會表示,公司存在部分項目質控和核心人員交叉混同、部分項目質控現場核查、核心把關不到位、部分項目聘請第三方資訊披露不規範等問題。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張瀚作為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質控負責人,因對相關問題負有責任,被證監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針對光大證券,證監會表示,公司存在部分項目質控對項目風險、盡調底稿把關不嚴,核心意見跟蹤落實不到位,部分項目發行保薦工作報告未完整披露内控關注問題。證監會決定對其出具警示函,并要求公司應加強對投資銀行業務的内控管理,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内部問責。
針對海通證券,證監會發現公司在部分項目中履職盡責不到位;投行立項環節把關不嚴;質控、核心核查把關不嚴;投行業務資訊管理系統建設不完善。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同時,姜誠君作為分管投行業務高管,對相關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針對開源證券,證監會表示,公司存在以下違規行為:一是在個别公司債券項目中未勤勉盡責,導緻募集說明書中存在誤導性陳述。二是在承銷多項綠色債券時未審慎核查把關,造成債券發行人依托虛假、無收益或有明确資金來源且即将建成等項目違規融資、重複融資,約定用于綠色項目的資金被挪為他用。三是在多個投行項目中質控核查把關不嚴。證監會決定對開源證券在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間,暫停債券承銷業務。
李剛作為開源證券總經理、楊彬作為時任分管債券業務公司高管,因對相關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針對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證監會指出,其在保薦西藏國策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西藏國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過程中,項目負責人魏忠偉、保薦代表人秦丹未經公司同意,從事違反公司與西藏國策簽訂的保薦協定的行為。項目組人員上述違規行為,反映出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未能嚴格規範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督促從業人員勤勉盡責。證監會決定對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魏忠偉,秦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針對興業證券,證監會表示,公司存在部分項目發行保薦報告未完整披露立項、質控、核心審查問題、薪酬考核制度設計不合理等問題。證監會決定對其出具警示函,并要求公司應加強對投資銀行業務的内控管理,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内部問責。
針對中航證券,證監會發現中航證券存在質控負責人同時參與項目承做、質控驗收不到位、部分項目核心意見跟蹤落實不到位等問題。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陳靜作為時任質控負責人,吳永平作為時任核心負責人,對上述問題負有責任,被證監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針對中國銀河證券,證監會表示,公司在部分項目中未勤勉盡責;未識别出個别項目非市場化發行;個别項目債券發行結果公告未披露銀河證券認購債券情況;個别員工通過他人代領年終獎金逃避繳納稅款;薪酬遞延支付執行不到位;質控、核心核查把關不嚴;對子公司廉潔從業管理不到位;部分項目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資訊披露不到位等。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同時,中國銀河證券時任分管債券業務投行委副主任韓志謙,因對相關問題負有責任,被證監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針對中原證券,證監會稱,公司存在以下違規行為:一是幫助債券發行人與投資者簽訂債券咨詢服務協定,以給予票面利息補差費用的形式非市場化發債。二是在個别公司債券項目中,對發行人償債能力核查不充分,未發現發行人存在融資租賃合同違約事項且被法院裁定為被執行人。三是在個别項目持續督導期間未勤勉盡責,未發現發行人财務造假事項。四是原質控部門負責人領取項目承攬獎同時參與質控相關工作,質控底稿驗收把關不到位等。
證監會決定對中原證券在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間,暫停債券承銷業務。
同時,李昭欣作為中原證券總經理、花金鐘作為時任分管投行業務高管,因對相關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針對中信建投,證監會稱,中信建投在部分項目中盡職調查不充分;未有效督促發行人做好募集資金專戶管理;核心未充分關注項目風險;對外披露招股說明書實質修改後内控未再次審批等。
劉乃生作為分管投行業務高管,對上述問題負有責任。證監會決定對中信建投、劉乃生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賈新作為時任質控部負責人,對上述問題負有責任,被證監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對于上述多家券商違規行為,證監會表示,各家券商應引以為戒,認真查找和整改問題,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投行業務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規範,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切實提升投行業務品質。
據證監會10月18日消息,為落實中央金融監管工作會議“長牙帶刺、有棱有角”要求,持續強化對證券公司投行業務監管,壓嚴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今年證監會組織對部分證券公司投行内部控制及廉潔從業情況開展了現場檢查。
從檢查情況看,通過近年來持續從嚴監管,大部分證券公司較為重視投行内控基礎制度建設,由業務部門、品質控制、核心合規構成的“三道防線”内控體系運作總體有效,項目執業品質水準有所提升。但是個别證券公司仍存在投行内控把關不嚴等問題,一些項目尤其是債券承銷項目盡調核查工作不到位,沒有全面落實勤勉盡責的要求。
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證監會堅持“穿透式監管、全鍊條問責”和機構、人員“雙罰”的原則,抓住公司高管等“關鍵少數”,根據問題的輕重,依法分類采取措施。對違規問題多、情節嚴重的開源證券、中原證券采取暫停公司債券承銷業務6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要求公司全面整改,切實吸取教訓;對11家公司視違規問題情節輕重分别采取監管談話、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監管措施,要求針對性解決盡調、内控短闆問題。同時,證監會對43名直接責任人員及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分别采取監管談話、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監管措施。人員涵蓋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投行業務負責人、核心負責人、質控部門負責人、業務部門負責人及項目組成員,并要求公司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内部追責。
證監會表示,本次現場檢查在覆寫面、追責範圍、處罰力度等方面較往年均有明顯提升。下一步,證監會将堅決貫徹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新“國九條”等資本市場“1+N”檔案部署,督促所有行業機構以案為鑒、以案促改,持續強化投行業務監管,及時評估監管效果并持續改進監管工作,推動保薦機構進一步提升執業品質,堅守廉潔從業底線,更好發揮證券公司服務實體經濟和國家戰略的功能作用。
來源:上海證券報
編輯: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