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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陳奕迅寫首主打歌一年收入隻有271塊 音樂人吳向飛掙紮維權

作者:北青熱點

日前,音樂人吳向飛通過微網誌“控訴”自己作品被知名版權公司惡意侵占多年,在通過法律手段維權之後發現,他給陳奕迅寫的《路一直都在》,一年收入隻有271塊。

吳向飛稱,目前在音樂平台方面,騰訊态度積極,已經在商讨賠償事宜,但其他的平台諸如網易雲音樂,對于吳向飛發去的律師函,一直不予理會。

奔走維權已有月餘,在接受北青-北京頭條記者采訪時,吳向飛說,即便追回拖欠的版稅還不夠支付律師費,但能讓更多的人是以關注版權、引以為鑒,那也值了。

給陳奕迅寫首主打歌一年收入隻有271塊 音樂人吳向飛掙紮維權

作品遭受知名公司侵權 通過法律讨回被冒領的版稅

今年3月份,吳向飛在整理作品目錄時無意中發現,自己創作的十幾首作品,被台灣環球版權登記在其公司名下,包括陳奕迅《路,一直都在》《7》《臭美》《獨居動物》《hippie》、蕭亞軒《不遠》、楊宗緯《誰會改變我》、陳坤《淡淡憂郁》等11首歌曲。這些年台灣環球版權向騰訊QQ音樂,網易雲音樂等收取了相關音樂作品詞曲使用費,而作為作者和版權所有者,吳向飛連續數年從未從環球收到過任何版權使用費。

在跟台灣環球音樂版權方面溝通之後,對方堅稱與吳向飛簽訂過相關合約,隻是“合約丢了”,但是隔天,環球就向台灣著作權管理組織申明,環球不享有這些作品的管理權。之後環球又向吳向飛表示,願意退還這些年由他們領走的那一部分錢。吳向飛當即拒絕,他認為這件事的性質,已經不是退錢這麼簡單了。

此後,吳向飛決定以法律手段維權。6月1号,他委托律師将律師函送達網易雲音樂、酷狗、酷我、QQ音樂4家機關。騰訊很快回應,版權部迅速和吳向飛取得聯系,表示已收到環球通知,環球不再代理吳向飛的作品。吳向飛禮貌回複騰訊:我沒有授權給環球13年代理我的這些歌,是以沒有合約到期這麼一說。希望你們跑一下這些年付給環球的,屬于我的版稅,這些錢,需要付給我。環球沒資格代表我授權和收錢。你們之前版稅付錯了對象。

給陳奕迅寫首主打歌一年收入隻有271塊 音樂人吳向飛掙紮維權

幾天後,騰訊發來關于這12首歌的版稅資料(騰訊支付給環球但實際上屬于吳向飛的錢),資料一拿到,吳向飛稱被環球“黑”了錢。

吳向飛說:“按常理,版權公司支付給作者的版稅,是很多機關繳費總和,金額應該最高。有趣的是,相同時間段,騰訊一家支付給我的使用費,比環球準備付給我的版稅總金額還高。”

吳向飛通過法律手段,終将收回使用方本該付給版權所有者、卻被環球“冒領”的錢。

“好笑的是,環球過了一手,錢再到我手上,已寥寥無幾。看着騰訊跑出來的資料,再看看環球準備付給我的錢,金額低到可愛又可笑。”

給陳奕迅寫一首歌 一年收入隻有271塊

《路一直都在》是陳奕迅2008年6月30日發行的專輯《不想放手》中的第一主打歌,有着很高的知名度和傳唱度,吳向飛作為作者,能收多少錢?

根據環球4月出示給吳向飛的報表推算,《路一直都在》這首歌,環球支付給吳向飛的詞曲使用費為:每年271元,平均每月22.58元。

環球準備支付給吳向飛的版稅,5年總金額為:台币82178元,以6月10日匯率換算,人民币18974元。而這區區1萬多塊錢,居然是吳向飛14-24首作品5年的使用費。涉及的歌手包括:陳奕迅、楊宗緯、蕭亞軒、鐘漢良、許志安、陳坤……。

就是這點微薄的版稅,環球竟長達數年不支付,一直裝在自己口袋裡。直到“東窗事發”,環球才不得已拿出。

這些年,《路一直都在》演唱會在用、各種綜藝節目在用、各種播放器在用,各種商業場合在用,而作者隻收到一年271塊人民币。

據北青-北京頭條記者了解,拿陳奕迅的《臭美》舉例,如果電視台綜藝節目使用,正常報價,這首詞曲使用費在8-10萬人民币(稅後)。

給陳奕迅寫首主打歌一年收入隻有271塊 音樂人吳向飛掙紮維權
給陳奕迅寫首主打歌一年收入隻有271塊 音樂人吳向飛掙紮維權

2018年,上海燦星制作的《中國新歌聲》節目,參賽選手翻唱了《臭美》,這正是吳向飛的作品,燦星未核實詞曲版權歸屬,将這筆使用費付給了環球。環球在沒有詞曲代理權的情況下,依然非法授權燦星使用。

僅一首歌,僅這一筆使用費,就給吳向飛造成了數萬元(歌詞使用費)的損失。在今年4月環球提供的版稅報表裡,也看不到燦星支付的有關《臭美》任何使用費。

據業内人士介紹,按照慣例,版稅的配置設定方式大緻如下:

版權公司代為管理詞曲作者的作品,向使用方授權并收取使用費,收到錢後,版權公司再按一定比例收取傭金。通常,版權公司每半年向詞曲作者提供版稅報表,并根據報表向詞曲作者支付版稅。報表裡會顯示:有多少使用方向版權公司支付了使用費,具體每一筆款項支付了多少。

版權公司扣除代理費後,将剩餘使用費全部支付給詞曲作者。假如:10家機關使用了《路一直都在》,一共支付使用費20萬,版權公司收到20萬後,扣除管理費,如果約定的管理費是15%,那麼20萬的15%就是3萬,支付給詞曲作者的就是17萬。

由于使用方付錢時,不和詞曲作者接觸,是以,究竟有多少使用方付過錢、付了多少錢?詞曲作者是不得而知的,隻能通過版權公司後期提供的報表才能知道。如果使用方向版權公司支付了5萬,但版權公司給詞曲作者提供報表時,不把這5萬元展現在版稅報表中,那麼作者不會知道有這筆收入,當然也分不到任何版稅。這筆錢就有可能被版權公司占為己有。

給陳奕迅寫首主打歌一年收入隻有271塊 音樂人吳向飛掙紮維權

縱容就是對作者更大的傷害 對于侵權行為奉陪到底

環球冒充詞曲代理人,隻侵害過吳向飛的權利嗎?并不是。

據吳向飛介紹,幾年前,某使用方找到音樂人張亞東,洽談版權購買,後來對方突然沒了消息。不久後,對方用了張亞東的作品,但沒有通知張亞東。對方的答複居然是:“環球授權我們用的,錢給了環球”。當時作品的權利在張亞東手裡,但環球私自授權他人使用并收錢。後來,張亞東找到環球,環球承認自己沒有權利,賠錢道歉了事,張亞東沒再追究。

吳向飛認為,張亞東是大人大量,沒繼續追究。但他認為原諒惡人,就是縱容,就是對行業和辛苦創作的詞曲作者更大的傷害。

目前,騰訊明确回複吳向飛,已開始向環球追讨版稅。吳向飛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環球在不擁有詞曲權利的情況下,向騰訊授權及亂收費,是環球欺騙騰訊,與他人無關。

而令吳向飛不解的是,一直宣稱最有情懷的網易雲音樂,在接到律師函至今,在明知有侵權行為之後,沒有任何表态及彌補過錯的行為。

“寫了二十幾年歌,接觸了很多版權公司,有規矩的,沒有規矩的。對于那些欺騙詞曲作者的公司,我會奉陪到底。”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壽鵬寰

編輯/喬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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