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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群眾對瘟疫的認識及其防治政策

作者:愛聽音樂的饅頭

宋代建立了以各級官府為主導、社會群眾為輔助的疫病防治體系,其中朝廷和各級官吏是防治瘟疫的核心力量,社會群眾是防治瘟疫的民間基層力量[1]144-145。社會群眾包括民間醫家、僧人、道士、地方鄉紳和普通群眾等,在國家疫病防治體系中發揮了輔助性的作用,救治的範圍大多集中在鄉村地區,以個體活動較多,彌補了官府救治薄弱的區域。尤其在疫情流行較為嚴重的時期,地方鄉紳、民間醫家和宗教人士等建立的救助機構,因分散在村社,救濟活動更為直接,往往在官府到達之前率先對疫病采取初步救治,發揮的效果亦較為明顯。民間醫家是宋代鄉村中應對疫病的中堅力量,一方面親赴災區診治病人,發放藥物,公布醫方,傳播官方醫學知識;另一方面又積累經驗,親撰醫書,精選各家名方,簡化官府醫方,将醫藥知識應用于臨床治療。地方鄉紳、僧人、道士采取了發放藥物、施舍粥食、捐獻家資、掩埋屍體、祈神驅疫等措施。普通群眾對瘟疫充滿了強烈的恐懼,其對疫病的認識和态度極為複雜,采取的防治措施也是多種多樣。無論是北宋還是南宋,宋代官府牢牢地管控着社會群眾力量救治疫病的方向,嚴防借助疫病救治發展宗教或農民起義。同時,對疫病救治中取得顯着成效的地方鄉紳、民間醫家和僧人、道士等,宋朝官府通過酬以官爵、授予醫職或賜予封号等措施,将其納入國家疫病防治體系之中。

  學術界有關宋代瘟疫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宋代朝廷和地方各級官府防治措施方面,對于宋代社會群眾防治瘟疫的措施關注較少。筆者在《宋代瘟疫的流行與防治》一書中對此問題進行了初步探究[1]409-449。近年來随着宋代新史料的發現和墓志銘的出土,關于宋代民間醫家、宗教人士和普通群眾等對瘟疫的認識、态度和采取的防治措施,仍有進一步深入探讨的必要。

宋代群眾對瘟疫的認識及其防治政策

一、宋代社會群眾對瘟疫的認識和态度

  瘟疫是一種發病急驟、具有強烈傳染性、病情危重兇險且有大流行特征的一類疾病,其形成原因多是氣候反常和人為因素所緻。宋代瘟疫的種類有疾疫、傷寒病、時氣病、天行溫病、痢疾、痘瘡病(即天花病)、大風癞疾(即麻風病)、麻疹、瘴疫、痄腮病、黃腫病等,通稱為瘟疫[1]80-96。疫病嚴重危害人類生命和健康,不僅引起大量人口的死亡,而且傳播速度快,對社會經濟發展、人口增長、軍事戰争乃至國家統治秩序造成嚴重的影響,因而受到曆代官府和社會群眾的高度重視。從現存文獻記載來看,宋代社會群眾對疫病充滿了強烈的恐懼,其對疫病的認識和态度,主要有以下三種情形:

  (一)“信巫不信醫”的習俗影響

  宋代社會廣泛存在着“信巫不信醫”[2]31或“氓疾不治,谒巫代醫”[3]980-981的現象,地方巫術勢力十分強大。是以,普通群眾一遇到疫病,首先想到的是巫術,而不是醫學。

  宋代西部地區益州路、梓州路、夔州路和利州路是“信巫不信醫”較為嚴重的地區,當瘟疫發作時,其俗信巫而不求醫。宋仁宗時期,龔鼎臣(1010—1086)在《述醫》中說:“雖親友之厚,百步之外,不敢望其門廬。以至得病之家,懼相遷染,子畏其父,婦避其夫。若富财之人,尚得一巫觋守之;其窮匮者,獨僵卧呻吟一室而已。如是則不特絕醫藥之饋,其飲食之給,蓋亦阙如,是以死者未嘗不十八九,而民終不悟。”[4]1780-1781夔州路是川峽地區乃至宋代巫術流行最嚴重的地區,該地居重山之間,炎熱多雨,當地人多病瘴瘧、頭痛、脾洩,略與嶺南相同,“他處藥材皆不至,市無藥肆,亦無學醫者,其俗信巫而不求醫”[5]64-65。

  宋代荊湖南路、北路地區,是巫醫流行較為嚴重的又一地區。關于荊湖北路地區,《宋史》稱“北路農作稍惰,多曠土,俗薄而質。歸、峽信巫鬼,重淫祀,故嘗下令禁之”[6]2201-2202。黃庭堅(1045—1105)指出:“江漢之俗多禨鬼,故其民尊巫而淫祀。雖郡異而縣不同,其大略不外是矣。”[7]296-297嘉佑四年(1059年)七月,龔鼎臣說:“巴楚之地,俗信巫鬼,實自古而然。”[4]1780-1781荊湖南路地區,“夫好淫祠,尚巫鬼,楚越之俗然也”[8]748。王師愈在《乞禁止師巫疏》中說:“荊楚之俗,自古信師巫,然而近世為尤盛……有疾病,不敢求醫藥,專信其下禁。”[9]2809

  宋代東南地區江南東路、江南西路、淮南東路、淮南西路、兩浙路和福建路,雖是宋代經濟、文化發達的地區,但也存在着“信巫不信醫”之風。《宋會要輯稿》載:“江南風俗,循楚人好巫之習,闾巷之民,一有疾病,屏去醫官,惟巫觋之信。親戚鄰裡,畏而不相往來,甚者至于家人尤遠之而弗顧,食飲不時,坐以緻斃。”[10]8319—8320宋人曾敏行在《獨醒雜志》中記載:“江西之俗尚鬼信巫,每有疾病,未嘗親藥餌也。”[11]13紹興十六年(1146年)二月三日,兩浙路地方官向朝廷上奏:“近來淫祠稍行,江、浙之間,此風尤熾。一有疾病,唯妖巫之言是聽,親族鄰裡不相問勞,且曰此神所不喜。不求治于醫藥,而屠宰牲畜以禱邪魅,至于罄竭家資,略無效驗,而終不悔。”[10]8380

  宋代嶺南地區廣南東路和廣南西路,巫醫活動也較為頻繁。北宋時期的文獻中多次記載“嶺南風俗,病者禱神不服藥”[6]9584—9588,“病不求醫,殺人祭鬼”[12]599。曾敏行《獨醒雜志》載,宋真宗景德年間,“廣南風土不佳,人多死于瘴疠。其俗又好巫尚鬼,疾病不進藥餌,惟與巫祝從事,至死而後己,方書藥材未始見也”[11]27。南宋紹興十九年(1149年),知南雄州朱同任滿後向朝廷的奏章也說明:“嶺南無醫,凡有疾病,但求巫祝鬼,束手待斃。”[13]3031

  宋代西北地區陝西路泾州(今甘肅泾川),鹹平五年(1002年)發生巫醫毛密“以禁術療民妻,繩縛手足,桃杖擊之,自初夕至二鼓死”[12]1148的重大案件,引起朝廷震動。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春正月,王嗣宗知陝西路邠州兼邠、甯、環、慶路都部署,邠州(今陝西邠縣)城東有靈應公廟,傍有山穴,有群狐出入,“妖巫挾之為人禍福,風俗尤信向,水旱疾疫悉禱之,民語為之諱狐”[12]1707。這一風俗的盛行影響到地方官吏的行政事務,“前此長吏皆先谒廟,然後視事”,氣焰十分嚣張。

  宋代京畿地區巫醫活動較少,但也有零星記載。如京東路睢陽(今河南商丘),北宋後期也是“裡俗尚鬼而信巫,有以疠疫死者,必累月乃敢發喪”[14]522。

  上述巫醫的活動說明:巫術在宋代社會有廣泛的影響,無論是經濟發達的東南地區,還是交通不便、經濟方式落後的夔州路、廣南西路一帶,“信巫不信醫”之俗普遍存在。這種現象直接導緻了普通群眾在面臨重大傳染病流行時,首先想到的是巫術,而不是醫學。

  (二)缺乏對疫病成因的科學認識

  普通群眾對疫病的認識和反應,還表現在對疫病的成因缺乏科學的認識,甚至将其和鬼神聯系在一起,認為疫病是由鬼神作祟引起的。如郭彖《睽車志》卷一載:

  承節郎孫俊民,家于震澤。歲除夜,夢長大人,其高出屋,行通衢,一手持牛角,一手持鐵釘槌,睥睨其家,以牛角拟門上。欲釘之,夢中與之辨解,長人乃去。以其角釘對門姚氏家,其春姚氏舉家病疫,死者數人。[15]4

  這種用迷信鬼神思想解釋疫病成因的事例,在民間極為突出,反映了普通群眾的科學知識極其有限。

  慶元二年(1196年),江南東路南康軍都昌縣(今江西都昌)薦壇段氏,素為富室,全家染疫,二子繼亡,婢仆多死,夫婦二人病勢危急,卧床不起。段氏患病後,“鄰裡來視及供承湯粥者,亦皆傳染以死,雖至親莫敢窺其門”。段氏有子年方二十,在鄱陽蓮山院出家,聞家遭此禍難,急忙回來探試,并邀請僧泉誦讀《楞嚴呪》驅疫。關于段氏子利用宗教驅疫的措施,洪邁《夷堅志補》記載甚詳:“沙彌一步一拜,才及門,妖霧如掃,進至中堂,坐少定,一巨蛇自病房出,群僧驚懼,亟登高,斂足跏趺,朗誦經卷。末畢,蛇自舉首擊戶限數十,流血而斃,病人登時悉愈。人以為孝心所感,沙彌複歸蓮山。”[16]1713盡管洪邁的記載具有志怪傳奇的成分,但段氏子照看父母,給以粥藥,是其康複的根本原因。

  (三)以躲代防,亂服藥物

  逃避躲疫的事例在鄉間較為突出,躲避也是普通群眾通常采取的防疫措施之一。如景佑五年(1038年),京師開封(今河南開封)發生瘟疫,“袁氏染疾而斃已三日矣,尚未殓也”。康定二年(1041年),梓州路廣安軍(治今四川廣安)大疫,壽安縣太君王氏家婢疫,“染相枕藉,他婢畏不敢近”[17]36。熙甯六年(1073年),兩浙路蘇州常熟縣“歲辄大兇,而水且旱,百裡蕪其八,人辄大疫,而逋且逃,十室虛其九”[18]524。

  南宋孝宗乾道八年(1172年),江南東路饒州石門市“連年水旱疫疾,逃移紛然”,導緻“今歲蠶麥稍熟,而去者猶棘。其門居者率皆菜色,亦有老弱坐待餒死者。終日道途,更無鳥鵲”。利州西路岷州之俗,“一人病疫,阖家避之,病者多死”[19]2。慶元元年(1195年)正月,兩浙西路平江(今江蘇蘇州)市人周翁,患瘧疾不止,曾聽人說瘧乃鬼所為,可以逃避躲疫,于是“昏時潛入城隍廟中,伏卧于神座下,祝史皆莫知也”。

  在廣大的鄉村,普通群眾因無錢買藥或亂服藥物導緻死亡的情形時常發生。如乾道七年(1171年),江南東路鄱陽鄉民鄭小五,“盡室染疫疠,貧甚,粥不能給,欲召醫巫買藥,空無所有”。鹹淳七年(1271年),兩浙東路溫州永嘉(今浙江溫州)發生瘟疫,群眾恐慌,亂服藥物,聽說聖散子方有效,于是加以服用。然因病症不同,“服此方被害者,不可勝記”[20]518。

  二、宋代社會群眾防治瘟疫的主要措施

  宋代社會群眾由民間醫家、宗教人士、地方鄉紳和普通群眾等組成,瘟疫發生期間采取了積極的救治措施。由于對疫病認識的差異和所處社會地位的不同,他們防治瘟疫的措施較為複雜。

  (一)宋代民間醫家防治瘟疫的措施

  宋代民間醫家是防治疫病的中堅力量,不僅撰有大量的醫學方書,而且在疫情期間能配制藥物,親臨疫區診治。如北宋醫家龐安時,字安常,淮南路蕲州蕲水縣(今湖北浠水)人,号蕲水道人,出身世醫,撰《傷寒總病論》六卷。在《天行溫病論》中,龐安時認識到溫病與傷寒是性質不同的兩類外感熱病,認為“天行之病,大則流毒天下,次則一方,次則一鄉,次則偏着一家,悉由氣運郁發,有勝有伏,遷正退位,或有先後”[21]189,提出寒、溫分治的主張。在《溫病發斑治法》中,龐安時對斑疹傷寒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和觀察:“熱氣在表,已發汗未解,或吐下後,熱毒不散,煩躁謬語,此為表虛裡實,熱氣躁于外,故身體發斑如錦紋;或不因汗下,始得病一二日便發,皆由溫疫熱毒氣使然也。”[21]186指出該病具有強烈的傳染性,“溫病發斑,赤斑者五死一生,黑斑者十死一生,大疫難救”[21]187。治療藥物有趙泉黃膏、崔文行解散、藜蘆散、雞子湯、麻黃湯、葛根解肌湯、白薇散、聖散子方、華佗赤散方、烏頭赤散等。龐安時專論天行溫病的病因、病症和治法,指出:“辛苦之人,春夏多溫熱者,皆由冬時觸冒寒毒所緻。自春及夏至前為溫病者,《素問》、仲景所謂傷寒也。有冬時傷非節之暖,名曰冬溫之毒,與傷寒大異,實時發病溫者,乃天行之病耳。”[21]189關于“療疫氣令人不相染,及辟溫病傷寒”,龐安時認為宜服屠蘇酒、辟溫粉、千敷散、殺鬼丸、螢火丸等。現代醫學稱此病為大流行病,即急性烈性傳染病,是由“疠氣”引起的一種傳染性極強的疾病。

  南宋醫家許叔微(1079—1154),字知可,号近泉,淮南東路真州(今江蘇儀征)人,精傷寒之學和疑難雜症。着有《類證普濟本事方》十卷、《類證普濟本事方續集》十卷、《傷寒百證歌》五卷、《傷寒發微論》二卷、《傷寒九十論》一卷、《辨類》五卷、《翼傷寒論》二卷、《傷寒治法八十一篇》和《仲景脈法三十六圖》等書,留下了大量防治瘟疫的醫案。如建炎初年(1127年),淮南東路真州(治今江蘇儀征)“鄉中大疫”,許叔微“遂極力拯療之,往往獲全活者頗多”[22]3332-3333。建炎三年(1129年),金朝騎兵破楚州淮陰(今江蘇淮安),“疫疠大作”,時有王姓朝奉郎寓天慶觀得疾,“身熱自汗,體重難以轉側,多眠,鼾睡,醫作三陽合病,或作漏風症,治之不愈”。許叔微指出:“此風溫病,投以葳蕤湯、獨活湯,數日瘥。”[23]178在長期的臨床實踐中,許叔微研制出有名的“七珍散”,“予制此方,溫平不熱,每有傷寒、瘧疾、中暑,得瘥之後,用此以調脾胃,日三四服,十日外飲食倍常”[24]100。

  南宋醫家郭雍,字子和,号白雲先生,隐居荊湖北路峽州(今湖北宜昌),終身不仕,撰《仲景傷寒補亡論》二十卷。淳熙八年(1181年),郭雍在《仲景傷寒補亡論》中解釋了瘟疫的概念:“又或有春天行非節之氣中人,長幼病狀相似者,此則溫氣成疫也,故謂之瘟疫。瘟疫之病,多不傳經,故不拘日數。治之發汗吐下,随症可施行。”[25]143-144關于傷寒病與溫疫的關系,郭雍指出:“古人相傳傷寒為難治之疾,時行溫疫是毒氣之病。而論治者,不判傷寒與時行溫疫為異氣耳。雲傷寒是雅士辭,天行溫疫是田舍間号,不說病之異同也。考之衆經,其實殊矣,所病不同,方說宜辨。”[25]1-2他進一步指出:“若夫一鄉一邦一家皆同息者,是則溫之為疫者然也。非冬傷于寒,自感自緻之病也。蓋以春時應暖而反寒,夏熱反涼,秋涼反熱,冬寒反暖,氣候不正,盛強者感之必輕,衰弱者得之必重,故名溫疫,亦曰天行時行也,設在冬寒之日。而一方一鄉一家皆同此病者,亦時行之寒疫也。”[25]141-142郭雍在《傷寒、溫疫論》中認為,溫疫是由天地間的時行之氣或不正之氣引起,故“一歲之中,長幼之病多相似者”。由于“非節之暖,人人皆感,故每為疫,其實先溫後寒”,是以溫疫“與傷寒大異”[25]141-142。這是宋代醫學家關于傷寒病與溫疫認識最重大的貢獻之一,清晰地指明傷寒病範疇中的溫病,與瘟疫是兩種不同種類的疾病。溫病受季節和氣候變化明顯,不一定具有傳染性,但瘟疫一定具有傳染性,四季均可發生。

  宋代某些生活在民間的儒士,精于醫道,熟知方脈,也撰有大量的方書,後世稱其為儒醫。如元佑八年(1093年),東平隐士董汲撰《旅舍備要方》一卷、《小兒斑疹備急方論》一卷和《腳氣治法總要》二卷。紹聖中,初虞世編《古今錄驗養生必用方》三卷、《尊生要訣》一卷。書林陳先生集《陳氏經驗方》五卷,南宋着名史學家李焘之子、文懿公李璧作序。這些民間醫家方書,不僅收載了大量的奇方、驗方、效方、秘方和家傳方,而且也儲存了大量防治瘟疫的醫案和臨床診療情況。與官修方書相比,宋代民間醫家撰寫的方書大多以專科着作為主,“不僅在内容上彌補了綜合性方書的不足,而且也傳播到官修方書難以到達的區域,廣泛應用于民間疾病診療”[26]517。

  (二)宋代宗教人士防治瘟疫的措施

  宋代宗教人士主要包括僧人和道士,他們大多精通醫學,熟悉本草、礦物等藥物學知識,在治療疾疫、麻風病、天花病、熱病等疾病方面有突出的療效。

  宋真宗年間,我國可能發明了人痘接種術。明崇祯元年(1628年)成書的翟良《治痘十全》最早記載了宋真宗朝宰相王旦(957—1017)邀請峨眉山女神醫為其三子王素(1007—1073)種痘預防天花病的醫案。關于這則着名的種痘醫案,清代醫學家朱純嘏《痘疹定論》卷二《種痘論》記載尤為詳細。

  宋仁宗時,有丞相王旦,初生諸子,俱苦于痘。後老年生一子,名素。招集諸幼科而告之曰:“汝等俱明于治痘否乎?”求應之曰:“不敢言明于治痘,但略知治痘之法也。”王旦曰:“能知之,即能明之也。每年予各以十金相贈,俟小兒出痘,衆皆請來,共相認症,訂方用藥,俟結痂還元之後,再厚贈酬謝,幸毋吝教推诿。”時有四川人做京官者,聞其求醫治痘,乃請見而陳說種痘之有神醫,治痘之有妙方,十可十全,百不失一。王旦聞之,喜相問曰:“此神醫是何姓名,何處居住也?汝既知之,為我請來。”彼應之曰:“此醫非男子,乃女人也,傳說生身于江南徐州之地。自幼吃齋念佛,長不婚嫁,亦不披剃,雲遊至四川峨眉山頂,蓋茅庵而居焉……若丞相必欲與公郎種痘,某當雇人夫肩輿,即往峨眉山敦請此神醫,亦不難矣。”不逾兩月,敬請神醫到京師。見王素,摩其頂曰:“此子可種。”即于次日種痘。至七日發熱,後十二日,正痘已結痂矣。由是王旦喜極而厚謝焉。[27]32-33

  痘瘡病,又名虜瘡、豌豆瘡、斑豆瘡,是古代流行較廣、死亡率較高的一種急性傳染病。現代醫學稱此病為天花病。如果這個醫案記載真實的話,那麼宋代防治天花病的水準和應用鼻苗法的技術,在當時是非常科學和先進的。

  宋真宗年間,道醫鄭榮“以醫術救人,所傳藥能愈大風疾,民多求之”。《續資治通鑒長編》卷八二載:

  (大中祥符七年五月)癸醜,度軍士鄭榮為道士,賜名自清,住上清宮。榮先戍壁州,還,夜遇神人謂曰:“汝有道氣,勿火食。”因授以醫術救人,自是不食。其所傳藥,能愈大風疾,民多求之,皆刺臂血和以餅餌。[12]1878

  此處的大風疾即癞病,也稱麻風病。從“其所傳藥能愈大風疾,民多求之”來看,鄭榮掌握了治療此病的方法,其法是讓患者服用“臂血和餅餌”的藥物。

  宋神宗熙甯六年(1073年),兩浙路常熟縣(今江蘇常熟),“歲辄大兇,而水且旱,百裡蕪其八,人辄大疫,而逋且逃,十室虛其九”。常熟縣明因禅寺禅師釋紹瞻積極加以救治,“應病用藥,其徒以此親。施無厚薄,均福田相,鄉人以此敬”。熙甯中,兩浙路湖州德清縣(今浙江德清),“會歲大疫”。時天台僧人了因居住在德清縣城山妙香禅院,“收棄骸于道,加葦衣篾給。聚而焚者以數千計,又乞食邑之人以蘇流亡”。于是,邑人“相與出财,建轉輪藏,增治堂庑”[28]230-231。

  宋哲宗紹聖二年(1095年)前,僧人釋普明,齊州人,晚遊代州五台山,“得風疾,眉發俱堕,百骸腐潰,哀号苦楚,人不忍聞”。忽有異人教服長松,釋普明不識,異人複告雲:“長松,生古松下,取根餌之,皮色如荠苊,長三五寸,味微苦,類人參,清香可愛,無毒,服之益人,兼解諸蟲毒。”釋普明采服,不旬日,發複生,顔貌如故。王辟之《渑水燕談錄》卷八說:“今并、代間土人多以長松參甘草、山藥為湯,殊佳,然本草及諸方書并不着,獨釋慧祥作《清涼傳》始叙之,然失于怪誕。”南宋乾道年間(1165—1173年),普庵禅師嘗遊息于萬載縣(今江西萬載)東北安仁坊。時值多疫,普庵禅師“取井水飲之,疫遂痊”[29]301。淳熙年間(1174—1189年),王中勤為道正,戒行峻潔,遇異人授秘法,“每歲旱及疾疫,有禱立應”[30]2921。

  從目前見到的材料來看,宋代某些僧人和道士治愈的疾病,主要以疾疫和癞病為主。這些疾病傳染性強,極難治療,說明某些僧人和道士具有較高的醫學水準,并掌握了治療這種疾病的方法。此外,有些僧人和道士還撰有醫學方書,如沙門應元撰《燕台要術》五卷,釋文宥撰《必效方》三卷,僧惠安撰《安師所傳方》一卷,道士林靈素撰《大成全書》一卷,道士崔嘉彥撰《紫虛脈訣》一卷、《注廣成先生玉函經》三卷、《四原論》一卷等,治療包括瘟疫在内的各種疾病。

  (三)宋代普通群眾防治瘟疫的措施

  1. 求助巫術,逃亡躲疫

  在巫術勢力占據主要影響的地區,普通群眾面臨疫病時,通常求助于巫師或巫醫。如景佑元年(1034年)冬,江南東路建昌(今江西永修)城北“裡中大疫”,李觏家也感染疫病。他們家最先采取的措施是“使人請命于五通。神不能言,決之以竹杯校。時老母病不識人,妻子暨予相繼困甚,唯五通谂以無害”[31]268。五通即五通仙人,即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神境通等五通仙人。

  疫病爆發時帶來的高傳染性和高死亡率,給普通群眾造成強烈的恐懼,他們大多采取了逃避的措施,甚至出現遺棄親屬的行為。如景佑五年(1038年),京師開封發生疫病,“袁氏染疾而斃已三日矣,尚未殓也”[32]15。康定二年(1041年),梓州路廣安軍(治今四川廣安)大疫,壽安縣太君王氏家婢疫,“染相枕藉,他婢畏不敢近”[17]36。

  2. 捐獻錢物,救恤群眾

  某些地方鄉紳甚至主動拿出私人錢物和糧食,赈濟病民。如大觀三年(1109年),“江東疫”[6]1370。江南西路撫州臨川縣(今江西撫州市臨川區)“歲饑且疫,僵屍橫道,皆犬彘之馂餘也”,江夫人(1052—1109)“聞之恻然,出奁中金以瘗之”[33]455。宣和中,兩浙路秀州嘉興(今上海嘉興)大疫,連牆比屋,呻呼之聲相聞。陳景東(1087—1160)“日挾數仆,持藥物自随,以飲病者,窮闾委巷,靡不至焉。而困絕不能自存者,又分金周之。晨出暮歸竟數月,而後已所全活,不可勝數”[34]722-723。

  南宋紹興二十一年(1151年)春,廣漢郡(今四川一帶)大疫,“死者相藉,有親族忌,不觇伺者”。廣漢群眾楊椿(1122—1155)“多技能,尤工于琴與醫、指法及脈法,往往自得”,于是積極加以救治,“不擇高下,往赴無憚,家人懼甚,拘是不得出,則謬為他适,其人多賴以活,亦不自以為德也。間持缗币适市,遇貧急探懷袖與之,不省問誰氏”[35]775。

  3. 有病尋醫,服藥治病

  某些地方鄉紳、儒士或普通群眾,在儒家思想和官府防疫措施的影響下,往往沖破禁忌,大膽對疫病采取救治措施,開始自覺運用醫藥知識防治疫病,部分群眾甚至獻出了寶貴的生命。這是宋代出現的新變化。

  寶元二年(1040年),劉敞(1019—1068)羇旅淮南。醫來言說:“今茲歲多疾疫。”劉敞于是“作文以逐伯強,伯強厲也,能為疫者,故逐之”[36]372。劉敞于慶曆六年(1046年)考中進士,為官二十餘年,關心群眾疾苦。康定二年(1041年),梓州路廣安軍大疫,壽安縣太君王氏“家婢疫染相枕藉,他婢畏不敢近,且欲召巫以治之”。當時“廣安軍俗言巫,疾病不加醫藥”,但王氏不許,“親為煮藥緻食膳”。左右争勸制止,王氏說:“平居用其力,至病則不省視,後當誰使者。”[17]36

  熙甯初(1068年),兩浙路溫州永嘉(今浙江溫州)大疫,沈度(1034—1094)之母病死,其女奴又死,家人卧疾,内外皆恐。沈度“獨不顧觸禁忌,具棺斂為服,朝夕哭泣,薦奠如禮,卒無他。居邑火,禁其友廬,人莫敢向”,他“聞噪作,疾趨,蹈煙熖,負其母而出”。周行己在《沈子正墓志銘》中給予了高度評價:“鄉人壯其義,是可銘者。”[37]143熙甯九年(1076年),兩浙路潤州金壇(今江蘇金壇)疫,陳亢“傾家之儲,粥餓藥病,晨夜必躬,所活不可勝計。不幸死者,具衣槥收葬,又數千百人”[38]4。熙甯末年(1077年),兩浙路秀州華亭縣(今上海松江區)饑疫,衛佐“施粥給藥,瘗殍給棺,無慮數萬”[30]2645。有司嘉其義,将奏聞,力辭而止。衛佐字輔之,華亭人,事繼母盡孝。時縣未有學校,捐地為址。

  某些群眾在疫病發生時,能夠按病視藥,以方治病,以醫抗巫。如元佑二年(1087年),兩浙瘧疾盛作,常州李使君舉家病瘧甚久,萬端醫禁不效,“遇客傳此方,一家服之,皆一服瘥”。此方劑即着名的“七棗散”,治脾寒瘧疾。元佑年間,兩浙路常州晉陵(今江蘇常州)“歲大疫,族人有舉家病者,死且過半,親戚畏避,莫敢視”,胡鈞“聞亟往,具棺斂,營藥石,存亡鹹不失所”[39]266-267。元佑年間,江南東路徽州新安(今安徽歙縣)“歲大疫,親舊有盡室病卧者,人莫敢闖其門”,朱熹外祖父祝确積極加以救治,“每清旦辄攜粥藥造之,遍飲食之而後反,日以為常,其他濟人利物之事不勝計,雖傾赀竭力,無吝色,鄉人高其行”[40]4571-4573。

  南宋紹興二十二年(1152年)正月,武功大夫、閣門宣贊舍人黃某,“遇舊同官趙士遏。趙訝其顔色青黑,而欬不已,語言動作,非複如疇昔時,從容問所苦”。黃某愀然久之,說:“吾家不幸,祖傳瘵疾,緣是殒命者,世世有之。自半年來,此證已萌芽,吾次子沅亦然,殆将死矣。”遂悲傷出涕。趙士遏說:“每聞此疾可畏,間亦有愈者,而不能絕其本根,吾能以太上法箓治之,但慮人不知道,因循喪軀,公果生信心,試為公驗。”洪邁《夷堅丙志》卷八記載了其治療肺痨病的病案及方法,“于是焚香書符,以授黃及沅,使吞之。未久,遍手指内外皆生黃毛,長寸餘,趙曰:‘疾深矣,稍複遷延,當生黑毛,則不能救療,今猶可為也。’于是擇日,别書符,牒城隍,申東嶽,奏上帝訖,令黃君汛掃寓舍之西偏小室,紙糊其中,置石灰于壁下,設大油鼎一枚。父子着白衣,閉門對床坐,吞符訖,命數童男秉燭注視。有頃,兩人身中飛出黑花蟬蛾四五,壁間别有蟲,作聲,而出,或如蜣螂,如蜘蛛,大小凡三十六,悉投沸鼎中,臭不可聞,啾啾猶未止。繼一蟲細如絲發,蜿蜓而行,入于童袖間,急捕得,亦投鼎中,便覺四體泰然,了無患苦”[16]429-430。于是,黃氏舉室歡異,知其靈驗,默禱于天,願為先世是以疾緻死者,作九幽大醮救度之。黃氏曆世惡疾,自此而絕。此處之瘵疾,多指痨病,古代稱痨蟲病、肺蟲病,是一種慢性和緩發的傳染病,中醫以補虛和殺蟲治療為主。洪邁的記載雖多有神魔色彩,但驅殺痨蟲療法是可取的。

  三、宋代社會群眾防治瘟疫的主要特點和曆史借鑒

  宋代社會群眾地處鄉村,身處疫區,往往在官吏到達之前率先對疫病采取初步救治。尤其在王朝更替和戰亂年月,社會力量在一定地域内發揮的作用較為顯着。宋代地方志人物傳記中,記載了數量衆多的鄉賢、醫人、孝子、烈女、僧人等,盡管他們救治病人的活動多是個人行為,但也挽救了無數的寶貴生命。其防治瘟疫的主要措施和曆史借鑒,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宋代社會群眾是防治疫病的重要基層力量和輔助力量,彌補了官府救治薄弱的區域。其中民間醫家是防治疫病的中堅力量,一方面親赴災區診治病人,發放藥物,公布醫方,傳播官方醫學知識;另一方面又積累經驗,親撰醫書,精選各家名方,簡化官府醫方,将醫藥知識廣泛地應用于臨床治療。民間地方鄉紳和宗教人士等也對疫病采取了積極的防治措施,如發放藥物、施舍粥食、捐獻家資、掩埋屍體、祈神驅疫等。普通群眾對疫病的認識和态度極為複雜,采取的防疫措施也是多種多樣。居住在城市、鄉鎮的廣大群眾,因官府遍設惠民藥局,有病時多求助于醫藥,大多也能得到官府的診治和賞賜藥物。但居住在農村偏遠地區的廣大群眾,受經濟條件、社會習俗和缺醫少藥的限制,大多數采取了逃避或求助于巫醫的措施。

  其次,施舍粥藥,捐獻家資,掩埋屍體,祈神驅疫,是社會群眾常常采取的措施之一。這一點實屬不易,需要有較為雄厚的資金和家産來源,故個人行為多是臨時性的,疫情控制後即告結束。如大觀三年(1109年),江南西路撫州臨川縣,“歲饑且疫,僵屍橫道”,江夫人“聞之恻然,出奁中金以瘗之”,拿出嫁妝盒中的黃金首飾救疫,掩埋病屍。宣和中,兩浙路秀州嘉興大疫,陳景東(1087—1160)“日挾數仆,持藥物自随,以飲病者,窮闾委巷,靡不至焉,而困絕不能自存者,又分金周之”。此外,如前文所述劉敞的事例也說明祈神驅疫,祭祀神靈同樣是群眾常用的防疫措施之一。

  最後,宋代社會群眾已經普遍認識到醫藥知識是防治疫病的根本和關鍵。受國家的提倡和官府防疫措施的影響,宋代社會群眾對醫藥的态度發生了顯着的變化。如熙甯九年(1076年),兩浙路潤州金壇發生疫病,陳亢“傾家之儲,粥餓藥病,晨夜必躬,所活不可勝計。不幸死者,具衣槥收葬,又數千百人”。元佑元年(1086年),廣州醫學助教王士良用鈎藤散治愈廣州群眾疫病。建炎三年(1127年),醫學家許叔微用葳蕤湯、獨活湯治愈真州群眾所患傷寒病等。

  瘟疫流行對宋代社會産生了重要影響,不僅造成人口的死亡、遷徙和流動,而且還影響到社會經濟的發展,迫使社會不同階層去尋找解決應對疫病的辦法,進而使各級官府和社會群眾聯合應對成為可能。在救治病人的過程中,“醫乃仁政”的思想得到充分的宣揚,“按方劑以救民疾”[6]231和“依方用藥”[41]9成為宋代醫療發展的新方向。醫家窦材在《扁鵲心書》中說:“予每見時疫盛行之際,鄉陬死者比戶,心切憐之,倘盡心力并合丹藥以濟之,不特己身蒙福,子孫亦必昌大。”[42]24這正是絕大數民間醫家、地方鄉紳、普通群眾等奮不顧身救治病人的根本動因。但也應該看到,經濟因素、社會習俗、文化水準對一個地區疫病的防治,也會起到某種促進或阻礙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