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緻3死2傷 内蒙古武川縣“因羊殺人”案犯被判死刑

作者:紅星新聞
緻3死2傷 内蒙古武川縣“因羊殺人”案犯被判死刑

圖為庭審現場。 魏奇 攝

  中新網呼和浩特9月16日電 (記者 張林虎)16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馬換貴故意殺人一案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馬換貴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10月9日8時許,馬換貴在武川縣黑浪壕村王某甲羊圈内,發現了自家丢失多日的一隻羊,讨要未果後報警求助。

  武川縣二份子鄉派出所兩名民警出警,黑浪壕村村委會從業人員徐某某等人配合開展糾紛調解工作,王某甲的哥哥王某乙亦參與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被告人馬換貴回家将一把單刃刀藏于身上傳回現場。12時45分左右,在衆人辨認羊身上的油漆标記時,馬換貴突然持刀朝民警張某某腹部捅刺一刀,又向王某乙腹部捅刺一刀,随即開始追擊他人,在羊圈門外捅刺徐某某胸部一刀,捅刺王某甲胸部兩刀、王某丙胸部一刀,緻張某某、王某甲當場死亡,王某丙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徐某某、王某乙重傷。不久,馬換貴在家中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馬換貴僅因鄰裡糾紛便故意持刀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緻3人死亡,2人重傷,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被告人馬換貴作案後,離開案發現場回到家中,沒有主動投案,不構成自首。被告人馬換貴在公安機關、村民委員會調查調解過程中,僅因對調解過程不滿,便回家将一把單刃刀藏于身上傳回現場,在後續調解過程中持刀捅刺多人,系有預謀的犯罪。雖經鑒定證明争議的羊,系被告人馬換貴所有,但不能據此認定被害人王某甲對引發本案存在嚴重過錯。

  最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馬換貴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