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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冤枉古代雕塑

作者:卓凡的呼喚
不要冤枉古代雕塑

2008年10月21日,巴黎盧浮宮

編輯手記

為什麼本人會将寫于1986年的《不要冤枉古代雕塑》這樣一篇很粗糙的小言論,在今天的公衆号推送?事出有因啊!

小言論所寫的,可是發生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中期的真實事情。當年,荒唐歲月雖結束,可餘毒還在,一大批“冬烘先生”和“九斤老太”們,觀念落後,思想保守,目光混沌,對事物的認識糊裡糊塗,把古希臘、古羅馬雕塑說成是“黃”“下流”。

令人納悶的是,經過了思想解放、經過了撥亂反正、經過了改革開放的今天,竟然還有諸如此類的事情發生。比如筆者先後寫有《他把聖母“請”下了聖壇》《誰能回答高更的“三問”》等文章,文中配有拉斐爾和高更的幾幅著名的油畫,不想發往某平台,遲遲不見上傳。好久過後,接到通知:因配圖性感、含有身體器官展示,未能通過稽核。本人申辯:這都是價值連城的世界名畫、藝術瑰寶!回答仍是不予放行。

今夕何夕?曆史的車輪已經進入到了什麼年代?怎麼還會有在平台上阻止世界美術史上著名的作品上傳這樣的事發生?怎麼還會有人把藝術大師們對美好胴體的歌頌和描繪,看成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器官展示?看成性的誘惑?看成低級黃色?

黑格爾說:“所有偉大的曆史事件總是會重複出現的,第一次是喜劇,第二次卻是悲劇。”這裡引申一下,曲解和糟踐人類共同的藝術瑰寶這樣令人不齒的事,難道也會重複出現嗎?如果說在那場運動中,它是以喜劇出現,在當下,恐怕是以悲劇出現吧?

下面是《不要冤枉古代雕塑》原文。

一位朋友告訴筆者,他們機關,從新華書店訂購了一批古希臘、羅馬雕塑挂曆。拿回來一看,張張赤身,個個裸體,于是人人大驚失色,決定立即退還,換些别樣的。筆者的朋友本是位藝術愛好者,頗有收集名畫的興趣,迫于輿論的壓力,隻好說“我也不喜歡”。

我聞之,直呼“枉煞”。衆所周知,古希臘、羅馬的雕塑,是人類共同的寶貴藝術财富。這些“人類童年”時期的作品,着力表現人的體态美,健康美,進而說明人的偉大。它們留下了古代生活的畫面,其藝術上的優美、多彩,至今仍是完美的經典。很明顯,那個機關的同志,沒有厘清“黃色”與藝術的差別,一看到畫面上有裸體,就認為“黃”,以為“下流”。不可否認,這幾年來,是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出現,但這和古希臘、羅馬雕塑,是風馬牛不相及的。

魯迅先生在評《紅樓夢》中說,“單是命意,就因讀者的眼光而有種種:經學家看見《易》,道學家看見淫,才子看見纏綿,革命家看見排滿,流言家看見宮闱秘事……”這段話是發人深思的。如果用封建的眼光來看待古希臘、羅馬雕塑,又豈止“黃”呢?在那10年當中,有人把達·芬奇《蒙娜麗莎》中的少婦,看成蕩婦,因而将印刷品撕毀,碎“屍”萬片。今天,我們隻有努力提高科學文化知識,加強公德心建設,才能正确認識這些古代雕塑,才能正确欣賞古今中外豐富的文學藝術遺産,從中汲取營養和教益。

不要冤枉古代雕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