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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出手!ST北文及多人被處罰,涉及《倩女幽魂》等多部影視劇

作者:證券時報

ST北文(000802)11月2日晚公告,11月2日,公司收到北京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ST北文涉嫌資訊披露違法一案,已由北京證監局調查完畢。對北京文化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對時任北京文化副董事長婁曉曦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财務造假領罰單

回溯前情,ST北文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2021年8月27日,公司收到北京證監局《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2021年8月27日,中國證監會還專門通報了ST北文的涉嫌資訊披露違規一案的調查結論。

ST北文最新披露的公告顯示,經監管部門查明,ST北文存在的違法事實包括:2018年7月,ST北文子公司世紀夥伴将影視劇《大宋宮詞》15%的投資份額收益權作價1.08億元轉讓給海甯博潤。2019年1月,海甯博潤向世紀夥伴支付首筆轉讓費 2300 萬元。該項業務在北京文化 2018 年年度報告中确認收入1.02億元。

世紀夥伴與雅格特簽訂《項目轉讓協定》,世紀夥伴将影視劇《倩女幽魂》60%的投資份額收益權作價3.8億元轉讓給雅格特。協定顯示的簽署時間為2018年12月10日,實際上該協定并非在2018年簽署。2019年3月,雅格特向世紀夥伴支付首筆轉讓費5500萬元。該項業務在ST北文2018年年度報告中确認收入3.58億元。

經查,《大宋宮詞》《倩女幽魂》投資份額收益權轉讓未真實發生,交易資金系由ST北文授權婁曉曦全權負責的舟山嘉文喜樂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提供。婁曉曦安排、組織、實施上述虛假轉讓投資份額收益權,虛構資金循環,流回世紀夥伴。

世紀夥伴虛假轉讓《大宋宮詞》《倩女幽魂》投資份額收益權,導緻ST北文在2018年年度報告中虛增收入合計4.6億元,占當期營業收入(追溯調整前)比例為38.20%,虛增淨利潤1.91億元,占當期淨利潤(追溯調整前)比例為58.94%。ST北文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一、對北京文化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二、對婁曉曦、宋歌、張雲龍等相關責任人分别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元至30萬元不等程度的罰款;三、婁曉曦被處以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ST北文的公告顯示,婁曉曦及其代理人在聽證及陳述申辯中提出ST北文為系統性财務造假,其本人僅是知悉及協助執行者,并非最高決策者,不應認定為組織實施造假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陳穎僅為不了解全貌的協助執行者。第二,婁曉曦本人是ST北文财務造假的實名舉報人。綜上,請求從輕處罰,對本案其他的主要責任人員從重處罰。

婁曉曦系時任ST北文副董事長、世紀夥伴董事長。

首批ST北文股民索賠案此前已獲法院受理

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謝良律師表示,按照法律規定,因ST北文财務造假被罰,符合一定條件的投資者有權提起索賠訴訟。具體而言,初步預計在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4月28日間淨買入ST北文股票的權益受損投資者可以參與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仍需以法院認定為準)。

“目前,已有多位投資者委托我們準備起訴,投資者損失幾萬到百萬不等。”謝良律師告訴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

北京時擇律師事務所臧小麗律師向證券時報記者.e公司記者介紹,在本次正式罰單下發之前,北京金融法院就已經向ST北文投資者索賠案件的5位原告下發了《受理案件通知書》和《訴訟費交費通知書》,這也是首批正式進入到訴訟程式的ST北文投資者索賠案件。

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在“第四屆中小投資者服務論壇”上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制定規範性檔案,完善投資者保護的司法規則,包括計劃于年底前出台金融審判座談會紀要,以及完成證券虛假陳述司法解釋的修訂。

臧小麗律師表示,實際上在實踐中已有法院悄然開始執行“未罰先審”模式,正在逐漸放開投資者索賠訴訟的受理條件,ST北文案就是其中一例。

“我們迫切希望‘未罰先審’早日成為常态化,而不是少數個案的突破。”臧小麗律師說,同時也希望虛假陳述、内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證券欺詐案件的司法解釋早日得到完善。實際上在很多證券維權律師看來,取消處罰前置程式應該是大勢所趨。

(責編:彭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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