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Javascript中的幾種繼承方式比較下面介紹幾種主流的繼承方式。

<a href="http://blog.csdn.net/kkkkkxiaofei/article/details/46474069">原文位址</a>

從’嚴格’意義上說,javascript并不是一門真正的面向對象語言。這種說法原因一般都是覺得javascript作為一門弱類型語言與類似java或c#之類的強型語言的繼承方式有很大的差別,因而預設它就是非主流的面向對象方式,甚至竟有很多書将其描述為’非完全面向對象’語言。其實個人覺得,什麼方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是否具有面向對象的思想,說javascript不是面向對象語言的,往往都可能沒有深入研究過javascript的繼承方式,故特撰此文以供交流。

早期pc機器的性能确實不敢恭維,所有的壓力全在伺服器端,用戶端浏覽器純屬擺設。再加上那時流行的table布局以及電話線的上網方式導緻浏覽一個網頁十分的卡;而今網際網路時代飛速發展,個人電腦硬體得到了極大提升,用戶端浏覽器的性能也十分的酸爽,web開發的模式也在悄悄改變:服務端不再像以前那樣“辛苦”,取而代之的是盡可能的讓浏覽器承擔更多的任務,如此一來,壓力分攤到每個用戶端上,企業不但節省成本,随之也讓web前端開發變的更加有趣--越來越多的前端架構層出不窮,甚至出現了許多前端的MVC架構。在這種背景下,javascript的角色已經絕對不是隻做一些簡單的驗證,發送一些請求或者操作一些DOM,更多的需要擔任類似前端路由和業務層的角色,并且javascript需要做大量的邏輯性任務,這裡面就包括前台資料的抽離(即model),而隻有運用面向對象的思維才能很好的對抽離資料進行處理,是以繼承就在這裡顯得舉足輕重。

現從前台抽離一個model名為Person,其有基本屬性name和age,預設每個人都會說話,是以将說話的功能say放在了原型對象上,以供每個執行個體享用。現在對于Man來說,它需要繼承Person的基本屬性,并且在此基礎上添加自己特有的屬性。

這種繼承方式很直接,為了擷取Person的所有屬性方法(執行個體上的和原型上的),直接将父類的執行個體new Person(‘pursue’)賦給了子類的原型,其實子類的執行個體man1,man2本身是一個完全空的對象,所有的屬性和方法都得去原型鍊上去找,因而找到的屬性方法都是同一個。

是以直接利用原型鍊繼承是不現實的。

這裡子類的在構造函數裡利用了apply去調用父類的構造函數,進而達到繼承父類屬性的效果,比直接利用原型鍊要好的多,至少每個執行個體都有自己那一份資源,但是這種辦法隻能繼承父類的執行個體屬性,因而找不到say方法,為了繼承父類所有的屬性和方法,則就要修改原型鍊,進而引入了組合繼承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man1和man2的執行個體屬性其實是覆寫了原型屬性,但是并沒要覆寫掉原型上的say方法(因為它們沒有),是以這裡man1.say === man2.say依然傳回true,因而需要十分小心沒有覆寫掉的原型屬性,因為它是所有執行個體共有的。

說實話我真不知道下面的這種形式叫這名字,但是它确實是最流行,最經典的javascript的繼承方式。其實,隻需要明白原型對象的結構即可:

其實寄生組合繼承和上面的組合繼承差別僅在于構造子類原型對象的方式上(a.和b.),這裡用到了Object.creat(obj)方法,該方法會對傳入的obj對象進行淺拷貝,類似于:

是以,a.會将子類的原型對象與父類的原型對象進行很好的連接配接,而并不像一般的組合繼承那樣直接對子類的原型進行複制(如Man.prototype = new Person();),這樣隻是很暴力的在對屬性進行覆寫。而寄生組合繼承方式則對執行個體屬性和原型屬性分别進行了繼承,在實作上更加合理。

注意:代碼b.并不會改變instanceof的結果,但是對于需要用到construcor的場景,這麼做更加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