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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上演《芈月傳》:在國内從“冷宮”重入“正殿”

高通上演《芈月傳》:在國内從“冷宮”重入“正殿”

電視上的《芈月傳》已經劇終,但是手機行業的《芈月傳》還在上演。

而晶片及專利巨頭高通就是手機行業《芈月傳》的主角,從去年上半年因涉嫌壟斷被處巨額罰單到各大手機廠商拖延繳費,再到年末與國産手機廠商相繼達成合作,高通的2015年算是經曆了從“冷宮”重入“正殿”,享受了一把“芈月”待遇。

日前,據媒體報道,2015年美國共授予298407項專利,其中,ibm、三星、佳能和高通位列前四強。

顯然,超三分之二收入來自專利許可授權的高通,在專利的申請和布局上,一點也不含糊,而這對很多“觊觎”美國市場許久的國内手機廠商來說,無異于一張出海“船票”。

更重要的是,高通的專利布局并非僅限美國本土,而很多國家或地區,高通都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而這或許也是,高通在國内遭遇從“冷宮”又重入“正殿”的原因所在。

打入“冷宮”:被罰60億,手機廠商集體“觀望”

2015年2月10日,高通因涉嫌濫用壟斷地位,被發改委開出超60億元人民币的罰單,相當于高通2013年度在華銷售額的8%,并責令高通進行五方面整改。随後,3月2日,發改委在官方網站正式釋出了全文共10800餘字、對高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值得關注的是,發改委在其中披露了對高通壟斷行為認定的細節,包括三部分:高通在無線标準必要專利許可市場和基帶晶片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高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行政處罰依據和決定。

根據該處罰決定書,高通被要求“整改”的内容,包括:其一,不得強制搭售非标準必要專利。在專利許可時,不再搭售非無線通信标準必要專利,意味着高通此前建立的專利池“打包授權”商業模式被“喊停”;其二,專利許可授權的計費标準下降。對在我國境内銷售的手機,由整機售價收取專利費改成收取整機售價65%的專利許可費。其三,不再要求我國手機生産企業将專利進行免費反向許可。

此罰單一出,一度引發行業及輿論“狂歡”,很多人認為對高通濫用壟斷地位做法的叫停,國産手機廠商将有機會翻身當家作主了。

不可否認,受此影響高通的收入遭遇“寒冬”。高通的财報顯示,由于中國客戶低報收入或直接不再支付專利許可費,許可費收入的下降使得公司三季度淨利潤下滑44%。

而造成高通收入“遇冷”的原因就在于,基于主管部門對高通商業模式的糾正或整改要求,很多手機廠商對與高通重新簽署專利許可協定持“拖延”或“觀望”态度。

出海“遇劫”:國産手機廠商發現離開高通玩不轉

2014年,小米高調宣布進入印度市場,在很多米粉為小米歡呼雀躍的時候,法院的傳票的也不期而至。

2014年12月11日,因涉嫌侵犯愛立信所擁有的arm、edge、3g等相關技術等8項專利,小米在印度被愛立信訴至印度德裡高等法院。

善于“專利維權”的愛立信第一時間向印度德裡高等法院提出“臨時禁令”并獲得同意,禁令内容包括“禁止小米在印度市場銷售、推廣、制造及進口涉嫌侵犯愛立信專利的相關産品,并要求小米和其印度當地的電子商務合作夥伴flipkart,暫時停止銷售愛立信起訴的涉案專利産品。”

随後,小米公司主動“放血”,按照“每台裝置預繳 100 印度盧比于法院提存”的條件,臨時獲得使用高通晶片手機的繼續銷售。而對于搭載聯發科晶片的手機則依舊處于“禁售”狀态。

簡單說,在印度市場,小米用自己的遭遇告訴了國産手機廠商,如果沒有高通的專利庇護,基本難逃愛立信等傳統手機專利巨頭的騷擾。

不僅如此,高通的專利庇護領域遠不止印度。2015年11月19日,小米在美因涉嫌專利侵權而bluespike起訴,20多天後,小米與高通高調宣布達成專利許可授權協定,這足以說明鑒于在美專利訴訟風險,小米不得不重新“投靠”高通,希望高通成為其應對各類專利訴訟的“擋箭牌”。

雖然,高通不能讓小米在美國掏過衆多npe機構的專利侵擾,但是,基于高通建立的專利許可模式還是能幫助小米等國産手機廠商免受同業競争者的“專利圍剿和狙擊”。

重回“正殿”:高通在國内上演“芈月式”逆襲戲碼

2015年12月3日,高通和小米聯合宣布,雙方已經簽署了專利授權協定。高通授予小米開發、制造和銷售3g(wcdma及cdma2000)和4g(包括3模lte-tdd、td-scdma和gsm)完整裝置的付費專利許可,小米公司繼續向高通支付專利費用。

随後,包括奇酷、海爾、天語等手機廠商也相繼與高通簽署專利授權協定,再加上此前早已簽署協定的華為、中興、tcl等,一時間,高通重回國内智能手機行業的“中心”。

事實上,對于“專利免費反向許可”的好壞,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對于持有專利較少的廠商而言,比如小米、魅族、錘子等,借助高通此前搭建的反向專利許可模式,幫助其降低了被其他持有較多專利廠商興訴維權的風險,友善其快速進入智能手機市場。

對整個手機行業來說,因為高通在手機産業鍊中居于核心地位,其搭建的反向許可模式,縮短了不同手機廠商之間創新技術的應用周期,拉近了不同手機廠商之間的技術差距,讓很多最新技術能較早進入應用領域,将手機廠商的比拼和競争,主要限定在如何搶奪更多的使用者。

如今,在國内智能手機區域飽和之際,出海圈地已經成為大多數國産手機廠商的必然選擇。但是,小米等出海遭遇已經表明,“裸着”出海難逃“嗆水”,帶上“泳圈”才能遊的更遠。

對于躊躅滿志希望出海搶占海外市場的國産手機廠商來說,除非産品過硬,低價親民外,更重要的是,需要拿到專利防護盾,方能在海外跑馬圈地,而高通已成為它們尋求專利庇護的最優選擇。

是以,在2016年到來之前,為數衆多的國産手機廠商紛紛選擇與高通簽署專利許可協定,為的就是讓自己帶着“泳圈”出海。

而高通則用自己在國内“芈月式”經曆向業界說明,沒有創新就沒有專利,沒有專利積累就沒有話語權,技術和創新能力才是企業能走多遠的“續命丹”。

本文轉自d1net(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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