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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仙李白写诗太"浅白"?无意中的情况?没有回味?你只能看到毛皮

作者:神火赚

昨天有网友diss诗仙写诗是一致的,纯白无意的情况,比王伟、白菊易等名人和支持者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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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看表面,不了解李白的实力

这难道不是在打古人的脸吗?唐代韩瑜、白古漪等伟大诗人都尊李杜为至高无上,宋代虽然一千个音符杜,一个音符李,但从未怀疑过李白诗的至高无上,李杜双雄屹立了一千多年,李白是假名吗?有人在说话?

名声之下,难以成真?

古人评价李白的诗:意在笔先,神外语言,速度真的很自然,语言是天仙。

古人评价李杜的好与坏,说:李白,如星星挂日,闪耀着古今。杜若负海涵洞,包括万汇。李伟超越了一代人,所以高华墨和,颜色很难找到。杜威又全面一代,所以光淡沉闷,巨大的细咸贮藏。另外:李才气势高涨,身材魁梧,身材魁梧,风格高。除了唐人,不远离唐人,李也。不是所有的唐音和唐调谐器,杜也一样。

古人也说:李白飘渺的杜甫做不到,杜甫阴郁的李白也做不到。

古人评价李杜各有优缺点,所以古人知道商品,但现代人目光浅。

说白了,上面提到的李白不如王伟、白古漪等人有深远的情绪,简直是胡说八道。

拿送别诗来比较,李白的《送孟昊然》,我们都知道是千年歌唱,但有什么好呢?它有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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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心情,第一叙事,没有任何个人感情,剩下的三句话写,四句没有提到分离,而是通过场景描述,让风景告诉你要分手,淡淡的悲伤,从绚丽的风景中表现出来毫无疑问,内向到极致,给人无限的想象空间,敢说心情太浅薄了?

第二,技巧,用风景来表达情感,让风景为自己,这种写作不能说是独一无二的,但可以写出如此宏伟感人,这首诗绝对是千年之首。

第三,平淡无奇的文字,李白的手法,也与杜甫、王伟等人区别最明显,用最易懂的陈述,表达内容深刻、美丽、纯真浪漫。

让我们来看看高石千年之作《别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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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句话写好,后两句话写成标准格式。

写作更简单,通用性更强,技能一般,但真正含义很强。

王伟的《玉城之歌》一时出名,但也和《唐东大》一样,简单朴实,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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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的前两句话,写作的最后两句话,几乎是平时的格式。

于人参的《来北京》稍有不同,四句话都在叙事歌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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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情,催人泪下

这些伟大诗人的七部杰作,一个接一个,突然高高在上。

技术上"送孟昊然"更具创新性,有深度的情绪、想象的空间,《送梦昊然》是高科技、隐性程度,李白更成功。

而这些诗的方法,李白和其他几位诗迥完全不同,其他诗人前两句的场景,最后两句的写作,技巧在恰当的时刻,但李白回过头来,他不写。

《送孟昊然》四句话没有一句话就写出一张悲伤,却没有一句话不是通过悲伤,这是"神的线外",明明不情愿,也就是说不出来,但读者是能够感受到一幅画面的一般悲伤的画面。

李白的《寂静的夜思绪》是神的奇特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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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送孟昊然》那么细腻,但速度真的很自然,空间感很强,想象空间很大。

技巧不是去"送孟昊然"来写极端的场景,而是在场景中很强,四句话是抒情的,四句话是在场景中,真的是到随心所欲的情境,找不到痕迹,古人觉得李白的五个字很精彩,比七个字稍微好一点。

我更喜欢劳里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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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句话真的很直白,最后两句话含蓄细腻,想象力丰富。

世界悲伤的地方,劳劳送别台,这两句话平淡无奇,但第三句话突然转了过来,境界瞬间出现,前两句话就像陷阱,丢了拳头,先迷惑了读者,然后突然高高举起。

春风知道不要吃苦,不要送柳条绿。无情的春风,变成了一种感情丰富的生物,慈悲感送人,害怕离开人去看绿柳条,折柳告别更伤心,所以不要让柳条变成绿色,减少悲伤远离人。

真是精彩到毫发无损的句子,前面"平"两首诗,却增添了不同之处,所以艺术效果更强。

我们再来看看《早白帝城》,李白七部独具特色的第一神作品,古人称之为七部绝对的压卷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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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听觉,感觉,情绪的终极描述。

叙事的第一句话,华丽的夸张,叙事的第二句话,总结了整首诗。第三次突然蜕变,倒影在路上看,猿的声音还在耳边,第四句话,船已经过了山,真的把快字放到了极致。

但李白真的只想快点写吗?他没有提到自己的喜悦和幸福,但每首诗都在写"喜悦"、"幸福"、"惊喜""轻松",这种方法和"送孟浩然宽阔陵墓"相似,但"送孟昊兰"更含蓄克制,更美丽,《白帝城》感情更释放,声音、色彩、感情、情感表达更强烈,四首诗更自然,这两首诗是李白的两面墙。

再看一遍,由这位网友diss的《礼物王伦》和《王庐山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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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炜:皇帝派银河系一派,古时候只有仙话。

这首诗是神在场面上的作品,受到网友的批评,真是哭笑交加。

这四节,每一句话都是经典的歌唱,每一句话都是仙女的语言,通过色彩场景、距离空间的描述、高度趋势、想象,短短的四句话就把写作现场所运用的所有技巧,所有的天,这四首诗就算被打乱了秩序,单挑出来也不妨碍阅读,画面感在纸上跳跃, 任何一句话都是非同寻常的,古今诗歌教科书。

《送王伦》被不少网友diss,是第一首油诗,但你真的读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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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动直率,只有李白会写,别人学会浪费

乍一看似乎太白了,看得很深,像个小品一样,很感人。

一边的十字路口,还不能说感情有多深,但为什么李白说王伦深情地越过了水池呢?

轮到他们一位绅士,相交几天,酒,友谊不深,可能在生活中再也见不到了。

但临走时李白以为王伦走了,但他没有,还是看着李白在船上,甚至不情愿地拍打节拍唱歌,好活泼生动啊,这样的诗只能是第一首就写,写第二首歌就工作,摔倒了。

李白原本并不认为王伦和普通朋友有什么区别,但是这首歌,让离别有一种仪式感,有了艺术感,变得多愁善感和趣味,让李白格外记住王伦这个朋友,深厚的友谊,让李白大感情:桃花池水深千足,比王伦送给我的爱少。

第二句话是整首诗的微妙之处,"嗅觉"出乎意料,出乎意料,李白并没有感觉到这位朋友有多不同,而是仪式的感觉,让李白感动了。

闻到岸边踏步歌,这是心情,神的台词往外看,光看这首诗似是平淡无奇的字眼,却生动地表达了"仪式感","无情"的渣男李白忽然感动,鲜血喷涌,意之于说"水千足不如"。王伦爱"这种'被迫做生意'式的回答,相比于王伦深厚的友谊,李白什么也没说,坐船打算往前走,在这种友谊中李白是优雅、无情、被动、无话可说,和王伦呢?

欣赏李白诗名,佩服李白的风度,佩服李白的人,美酒美食好客,亲自送李白上船,不愿在原地看,甚至踩着节拍,唱着歌,用简单而浪漫的仪式,送李白走开。

难道他深厚的友谊不和谭一样深厚吗?李白在哪里?没有思想,只有诗歌的礼物。

主人公李白和朋友王伦的情感对比是一场大冲突,李白阳多愁善感,村里忘记了这家店后,王伦却一辈子要记住和李白相交几天,一种无情,一种深情,一种海王,一种迷恋,一种艺术感就来了。

这就是"语言外"的情绪。

你觉得桃池水深一千英尺,还不到王伦送我爱,真的写死了,不留任何想象空间吗?不,经过深思熟虑,但能产生送别的,这两首诗只是李白有罪的案例,对王伦冲动的回复,因为王伦深厚的友谊,他没有想到报纸,甚至不能投入到同样的感受中。

故事应该是这样的:李白在王伦家吃喝玩乐后,乘船准备去另一个家喝酒,结果王伦站在岸边不走,还唱了一个节拍就把他送走了,这排让李白很内疚,感情很大: 水几千英尺,最好送别。

看完这些解读,你还觉得李白是"淡白"和"无意"吗?如果有的话,建议多读李白诗几遍,比较其他诗人作品,你会发现他的写作技巧千变万化,唐代并不失其对,圆滑、华丽,也含蓄内向,是杜甫的全能型诗人,《唐诗三百首》入选作品类别也是最多的, 读李白的诗,一定不能只看表面的意思,要思考,要细,不要以为他的诗意简单,一看一扫,其实他的心情就来自外在的文字。

读李白,只需要感受一下李白的诗在"神线外""意笔第一""平字怪异"十二个字,自然就能理解李白的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