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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美食家的小眼睛

中国青年网6月11日,"北京青峰"微信公众消息,"龙舟"放假即将来临,为进一步严惩、净化节日气氛,巩固扩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保持正面纪律,北京市纪委近日查处四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予以公示。 通知。

1、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秘书长林志轩、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三庭庭长侯军、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庭长马军,接受可能影响公职公正履行的宴会问题。自2013年以来,林志轩接待了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董事杨某的宴会。其中,2018年4月,在林志轩的安排下,杨志轩邀请林志轩、侯君、马骏在万龙洲海鲜酒馆外共进晚餐,共消费4540元,并饮用了两瓶来自杨某已有酒店的飞天茅台酒。林志轩、侯俊和马骏分别受到党的警告和惩罚。

2、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王宁违法下达并收取劳动费。2013年1月至2018年12月,王宁担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资产评估)时,财务工作不严,超额发放人工成本,王宁本人在职责范围内为编辑和会员共领到了7.3万元以上的人工成本。2013年至2018年,王宁作为非代扣代缴和代扣纳税奖励人员,违法代扣代缴和征收纳税申报奖励总额为4.8万元。王宁受到党的警告的纪律处分。

3、北京市检察院检察科技信息中心主任翟忠义、海淀区检察院第一检察室部长胡志强、朝阳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院院长贾晓文等非法受理可能影响公务公正履行的宴会。2019年5月,绯忠义、胡志强、贾晓文等接到某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张某(实际带领法律团队)的晚餐,他支付了3780元的餐费。翟忠义、胡志强和贾晓文都受到党的警告和惩戒。

4、密云区残联党组书记、主席曾永东违反礼品问题。2017年春节前,曾永东担任密云区新镇镇长,以感谢时任密云区政协主席王京东(已单独处理)对新镇工作的关心,以个人名义,送给王京东利金两份礼物, 共计15000元。曾永东受到党的警告和纪律处分。

上述沟通问题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在高压形势下,少数党员干部仍然默默无闻,大胆、认真处理,教训极其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应切实把警示为警示,时刻自我克制,永远忘不忘共产党人政治品格的正直。

"龙舟"假期即将来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主体责任,不懈作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紧逼生活的要求,把公款用在刀刃上,自觉反对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的奢侈。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严格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带头搞经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重要节点,抓好"四风树"新风工作措施,深化处理奢侈、挥霍浪费等问题,采取强有力有效的工作措施,防止反弹潮、防隐形变异、抗疲劳战。要坚持严格的主基调,密切关注节日期间容易出现享乐主义奢侈问题和性倾向,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公开检查和秘密走访,顶风纪律,反复教学,恶劣性质,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处理,公开通报曝光。对履行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薄弱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要坚持铁腕纪律,深化党纪政纪律、组织处理或组织调整等方式,精准纪律问责,精准纪律处置,强化政治效果、纪律效果、社会效益有机统一。要以案深化改革,加强警示教育,推动健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配套制度精神。要坚持"捡树"的原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在全社会创造可耻的浪费,营造良好的节约自豪感。

来源:中国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