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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被篡改,需要承担责任吗?

作者:芙蓉公安

当今社会,自媒体和人工智能蓬勃发展,我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捷与收益时,也不能忽视网络带来的安全问题。

为进一步加大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网安大队对辖区重点企业开展网络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强化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网络安全保卫措施。

网站被篡改,需要承担责任吗?

近日,芙蓉分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存在安全漏洞。

经查,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安全意识淡薄,没有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技术措施,导致公司名下其他域名网址被非法篡改为赌博网站。

网站被篡改,需要承担责任吗?

经核实,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未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且未按要求在公安机关备案公司名下的所有网站、域名。

最终,网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公司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网站被篡改,需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办网站必须到当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且在自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办理,如果不履行,公安机关会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对于域名或服务器费用到期、或网站决定终止运行的情况,如果没有及时办理相关注销备案手续,那么网站的备案信息是不会自动消除的,网站备案者仍需对网站承担相关主体责任。

因此,如果网站停止运行,网站运营者一定要及时进行ICP注销备案和公安注销备案,以免由于网站未办理相关注销手续而被不法分子利用,而导致自己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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