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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共享充电宝为何成了“嫌弃包”?

作者:贵州市场监管

  近期,共享充电宝“用1小时扣费99元”“充完电只充了30%”等词条频频冲上微博热搜,仅某网站投诉平台上涉及共享充电宝的投诉就高达12万余条。本是方便大众的共享充电宝为何成了“嫌弃包”?

调查|共享充电宝为何成了“嫌弃包”?

套路一:“价格刺客”伤人心

  走过了早期市场扩张阶段的“补贴大战”,近来共享充电宝经营主体纷纷提价。在“共享充电宝每小时4元起步贵吗”的热搜下,大量网友反映:“有些共享充电宝收费高达每小时10元。”

  笔者走访多个商超发现,缩短免费时长、提高均价和封顶价等是共享充电宝提价的主要方式。

  8月5日,在北京西单大悦城各个楼层,笔者发现同一品牌共享充电宝的价格竟然不一样:8楼显示“4元/小时,40元/24小时,99元封顶”,9楼显示“28元/24小时”,而在负一层,充电宝租用价格又有所下降。

  不仅如此,不同租借点的收费起始时间也从1分钟到5分钟不等。

  在收费单位方面,部分共享充电宝以半小时为单位收费,另一部分则以一小时为单位收费。

  “不足60分钟按60分钟的计费方式真的很不合理。”一名消费者说,她实际使用共享充电宝1小时10分钟,却要按照两个小时的使用时长扣费,由于App指示不清晰,不少时间花在寻找归还点上,这让她感到十分不愉快。

  针对定价问题,街电共享充电宝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共享充电宝的收费标准受城市、地段等因素影响,“在北京租借共享充电宝费用大部分为每小时4元,中小城市一般在3元左右”,而在景区、酒吧、高铁站等地价格明显升高。同时,共享充电宝的收费标准并不由品牌总部制定,代理商和商家在定价方面拥有更大话语权。

调查|共享充电宝为何成了“嫌弃包”?

套路二:充电慢、归还难

  在充电速度日新月异的时代下,共享充电宝的价格突飞猛进,可充电速度、效率一直没什么长进。

  来自济南的消费者小李说,租借2.5个小时的充电宝,只充上40%的电量,却被收取15元。小李坦言,共享充电宝充电慢、费用高,以后不会再用了,毕竟买一个充电宝也没多少钱。

  都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谁能想到,难的不是消费者没有还、不想还,而是商家有意设置归还难度。

  来自太原的消费者小君正在与共享充电宝公司进行维权“拉锯战”。

  7月29日晚,小君在太原某KTV免押金租借了某品牌共享充电宝,充电两小时后归还,卡槽的指示灯有亮起。4天后,小君却收到以未归还为理由扣除押金99元的通知。多次与该共享充电宝客服沟通无果后,小君决定向12315平台投诉维权。

  来自湖南的消费者小意也遇到类似的烦心事。今年4月,小意在广州出差时租借了某品牌共享充电宝,但当时充电宝并未弹出。3天后,她却收到了扣除99元押金的通知。经过漫长的交涉,该品牌客服承诺退还一半费用,但截至发稿,小意仍未收到这笔退款。

  不仅如此,很多共享充电宝品牌在售后服务方面也颇受诟病,“说车轱辘话”“找不到人工客服”“等待时间长”“频繁更换不同客服”“退款时间慢”是消费者反映最多的售后服务问题。

  某品牌共享充电宝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笔者,消费者归还充电宝时应及时确认,如果对押金扣费问题有疑问,应在48小时联系客服处理,这些内容已在《用户协议》中明确表述,公司已经尽到了提示义务。

  在“小红书”等社交平台上,笔者看到,共享充电宝居高不下的投诉,让消费者自发总结与客服周旋话术、维权攻略,多名消费者称:“请神容易送神难”。

调查|共享充电宝为何成了“嫌弃包”?

套路三: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

  笔者在走访中发现,绝大部分共享充电宝品牌,都需要消费者扫码并同意内含提交个人信息条款的《用户协议》与《隐私政策》,进行授权、注册、登录后,才能租赁。显然,部分充电宝商家的现行做法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规定的收集个人信息“个人权益影响最小”原则。

  除了个人信息问题外,大部分共享充电宝品牌的《用户协议》与《隐私政策》阅读体验并不友好,部分品牌的协议冗长复杂,个别品牌甚至在协议字号上“别出心裁”,山东某大学的学生小王就着了道。

  如果不是查看支出账单,小王不会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已经成某共享充电宝的自动续费会员,每月25元的会员费已经连续交纳9个月。

  原来,小王在某次旅行中租借了该品牌充电宝,由于用户协议字体十分小,小王并未注意“会员开通”选项已被默认勾选。

  该品牌公司客服表示,开通会员经过用户同意,公司不负有责任。在反复协商后,该品牌公司最终答应退掉当月会员费、关停续费,但此前扣除的费用仍得由小王负担。

调查|共享充电宝为何成了“嫌弃包”?

监管:对规范价格、保护个人信息早有规定

  实际上,针对共享充电宝消费乱象,相关法律早有规定,有关部门也已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2021年6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与反垄断局、网监司召开“共享消费”领域行政指导会,指出共享经济行业普遍存在定价规则不明确、明码标价不规范等不当行为,要求企业增强合规意识,规范价格行为和竞争行为。

  7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回复全国人大代表鲁曼《关于加强对共享充电宝乱扣费等现象监管的建议》称,将会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密切关注共享充电宝等共享消费领域市场动态,坚持完善机制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多措并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观察:加强监管、合规经营促共治

  乘着共享经济的东风,共享充电宝行业快速发展,在满足消费者应急需求、提供普惠性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是,“价格刺客”、归还难、充电慢、“偷”信息等“败好感”的行为,让共享充电宝成了“嫌弃包”。

  要实现行业健康长久发展,共享充电宝企业亟须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牺牲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代价谋取商业利益。对充电价格、计费模式、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要明确标注,做到公开透明,计费准确,不能任意限制消费者权利、转嫁责任风险,切实做到方便用户、资费合理、服务及时。

  作为监管部门,应及时查处纠正违法侵权行为,督促共享充电宝经营者落实相关义务和责任,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并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对消费风险予以披露和提示。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编审:官超

审签:蒲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