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我为群众办实事|江海检察:检察公开听证,让物业纠纷由“双输”变“双赢”

作者:离旧时代不远

01、关注民生热点问题

实践新时代民政检察监督理念,要促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促进矛盾解决。近日,江海区检察院聚焦民生热点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功能,对一起涉及物业服务合同结果的纠纷监督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由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谭伟雄主持,并邀请了全国人大、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代表出席。

2016年4月,物业公司与申请人梁闫(涉事社区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为:按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月计算,业主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自逾期之日起支付日累计会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加违约金。2017年11月,物业公司向涉事小区发出通知,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高层住宅楼物业服务费调整至1.9元/平方米/月。2017年12月,区发改局批准调整涉事区物业管理费。梁燕,因不同意提高物业服务费,自2018年1月起拖欠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物业公司将梁、闫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责令梁、闫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其他费用和违约行为。由于梁、燕未出庭参与诉讼,法院缺席裁定梁、燕支付拖欠的财产费、其他费用和违约。梁燕某非判决再审申请被驳回,梁彦随后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检察监督。

02、举行听证会解决矛盾

我为群众办实事|江海检察:检察公开听证,让物业纠纷由“双输”变“双赢”

梁燕因为本案的判决,花了很多时间上诉、来信和探访,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为了解决这一长期存在的财产纠纷,江海区检察院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

03、公开听证会促进和解

我为群众办实事|江海检察:检察公开听证,让物业纠纷由“双输”变“双赢”

一、做好听证前调查核实工作,确保听证会有依据

一是审查案卷,二是取回物业公司的签名信息,以业主的书面物业服务费增加,第三是检索行政主管部门对涉案区域物业费用的审批材料和业主投诉的处理材料, 四是走访涉事小区,询问相关人员情况。案件事实通过调查和核实确定。承包人公诉人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总结案件争议焦点,设置开庭主题。

第二,通过公开听证会促进和解,确保听证会有效

在庭审中,当事人围绕争议事实充分发表意见,听证官就案件事实、法律法规的适用和社会影响等问题提出问题,发表意见。主持人、听证官和承办人检察长也积极寻求双方利益的矛盾、平衡点和调解点,通过充分的解释和指导,对坚决不同意和解的申请人最终同意和解,物业公司也对违约行为做出了让步,双方在听证会过程中达成了和解协议, 因此,长达三年的财产纠纷已经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三、及时衔接民事执法,确保和解成效

听证会结束后,承包人公诉人及时将和解协议反馈执行法院,并将和解协议提供给执行法院,有效将民事起诉和解与民事执行联系起来,确保和解协议的全面实施。

检察听证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创新措施,是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的好办法。检察机关在综合审议案件情况的基础上,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组织当事人,特别是未参加庭审的当事人参加听证,通过面对面发表意见,促进双方和解,实现"双输"向"双赢"的转变, 同时也以最低的司法成本解决人们关注的社会热点,有效节约司法资源,达到案件的结案和目的,显示司法温度,达到案件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来源:江海检察官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