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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砸死人,法院怒判全楼81户赔钱,被告:我没在家也赔?

作者:星白榆

如果是邻居高空抛物砸死路人,即便你当时不在家,你以为就能置身事外吗?

不!即便你不在家也不能逃脱,你有可能是加害人,甚至你这一户的加害可能性比别的户还要大。

高空抛物砸死人,法院怒判全楼81户赔钱,被告:我没在家也赔?

今天这起案件,绝对跟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因为说不准什么时候,我们都有可能像里面的被告一样无奈。

01

2016年10月4日上午,安徽芜湖市发生了一起悲剧,60岁的退休职工卜大爷到某小区楼下给妻子买手机。

进店之后他很快就相中了一款,可就在老人满心欢喜地出门时,一块红色的砖头从天而降,毫无防备的老人来不及躲闪,当场就被红砖敲在后脑,紧接着周围的行人就听到一声惨叫,眼看着卜大爷一头栽在地上,再也没有醒来。

高空抛物砸死人,法院怒判全楼81户赔钱,被告:我没在家也赔?

等到警方赶到现场,卜大爷已经死亡。家属心里万分悲痛,希望警方一定要还他们一个公道。

光天化日之下,大爷脑袋一秒就“血流如注”,人当场就没了。这块夺命的红砖到底是自然脱落,还是人为抛掷?

02

根据警方调查,事发地位于该小区的28栋1单元楼下,单元门常年处于打开状态,楼内的公共区域有6处存在相同红砖。

警方随即封锁了事发区域的出入口,对相关住户进行了逐一排查。然而结果却并不尽如人意。

高空抛物砸死人,法院怒判全楼81户赔钱,被告:我没在家也赔?

由于缺少监控,又没有目击者,红砖上又提取不到有效物证,真凶一时无从查起。这个结果让死者家属无法接受。

虽然今天受害的是大爷,但是这个行为如果不制止的话,那后患无穷啊!

可是大爷家属接下来的操作,连路人都看呆了。

03

该单元总共有33层,家属认为除了一层的门面房之外,其余32层的住户均有嫌疑。

既然警方没能找到真凶,那就索性“宁可错杀,不可放过”,把全楼的96户业主加上物业公司都告上了法庭,要求这些被告共同赔偿50万元。

消息一出,整个小区都炸了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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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物业感觉自己没有责任,他们只是房屋的管理人,而并非房屋的直接使用人。总不能24小时去跟踪每家每户,物业无法接受自己也被牵涉其中。

而28栋的住户感觉更冤,因为案发当天大部分人根本就没在家里。

不能因为你找不到真凶,就把所有人都搭进去。而在外面没回来的人,你怎么能说有嫌疑呢?

04

于是,2017年12月20日的一审开庭现场,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内出现了让人“啼笑皆非”的一幕。

有46户被告居民“各显神通”,拿出了包括火车票、考勤记录、水电使用清单等材料来证明事发当天自己不在家中。

但是,你以为又不在场证明就没事了吗?原告律师的一番话却彻底颠覆正常人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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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你不在家也不能逃脱,你有可能是加害人,甚至你这一户的加害可能性比别的户还要大。因为你人不在,导致了相关危险不能及时排除。”

“一个家庭的一个物品,或者一个小砖块和这个物件,放在楼边。因为没有尽到管理责任,而导致发生了意外,这也有可能的。”

言下之意就是说,在家的人有可能抛物,不在家的人更可能。结果就是两条路全被堵死。

05

如果此刻换成是你,你觉得自己应该是在家还是不在家呢?

不过面对这种难题,有一部分住户也有了破局的方法。因为他们的房子在案发方向根本没有窗户,并不具备作案条件。

然而这些住户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原告的律师告诉你,“房子是死的,人是活的”。谁说没有窗户就杀不死人?

是啊,28栋1单元本身楼道之间是相通的,也有加害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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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如果按照律师的说法,原告还是有些“心慈手软”。别忘了,该单元的大门是敞开的。

也就是说,所有路人都有可能成为凶手。所以,仅仅起诉了81户,看起来还是有点太少了。

06

法官面对此案也是焦头烂额,因为涉案人员众多,举证又太过复杂,法院没有当庭宣判。直到2017年12月29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才作出裁定。

这可能是法官人生中最累的一天。判决书足足有112页,光是宣读判决书就花了一个多小时。

首先,法院认为,在公共区域的六处长期存在红砖,物业却并未及时清理,因此在本案中存在责任。

接下来,重点来了,住户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对此,法院搬出了《侵权责任法》中第87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中坠落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难以确定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赔偿。

简单点说,就是只要不能证明抛掷物不是自己的,就要承担责任。

高空抛物砸死人,法院怒判全楼81户赔钱,被告:我没在家也赔?

07

法院依法判处81户住户与物业共同承担原告损失,总计赔偿死者家属508671元。其中,物业承担30%,其余70%由住户承担。等到警方查明了实际抛掷人,被告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偿。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原告方感到非常满意。

不过,死者是得到了告慰,但生者却不能理解。

被告的81户提出了一个问题:28栋明明有96户住户,为什么其中15户能免除责任呢?

对此,法官给出的理由是,这15户居民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可以排除侵权的可能性。

高空抛物砸死人,法院怒判全楼81户赔钱,被告:我没在家也赔?

提交证明的有46户,其他31户的问题出现在哪里了呢?

原来,其它提出不在场证明的住户,有的是单位给出的书面证明,有的是个体住户,只有人证,没有其它客观的证据。

在这个时候,上班打卡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而那些个体户,更是只能自认倒霉。

08

对于这样的判决,不知道你们认为是否公平?

其实,这个案件有争议是应该的。

带入被砸的一方,肯定希望能够得到赔偿。但如果换成是业主一方,谁也不想平白无故承担责任。

所以,只能希望生活中少一点高空抛物的不文明行为,户主也要多督促物业装点监控和摄像头,不然遇到这种事实在是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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