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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税合成作战中心”不仅仅是必须取缔

作者:亮剑

随着某地税务刮起倒查30年的妖风,人们惊讶的发现许多地方居然已经挂牌成立了“税警合成作战中心”。上网一搜,才发现2021年5月,正当全国人民防抗疫紧张的关口,江西省的宜春市就已经成立了第1个示范基地,之后就遍地开花了。

看完这个消息吓了我一跳,这个“税警合同作战中心”的挂牌成立明显是一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产物。这个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名称不规范的问题,而是一些公务员把纳税人视为了作战的对象,是理念出了问题。

何为“作战”?汉语词典告诉我们是“军队之间的敌对和互相残杀”。百度百科的定义是“作战是词语,作战是军事集团的根本任务。对国内而言,是阶级斗争的最高或最终的暴力形式;对国际而言,是国家利益冲突的武力解决手段。”

谁和谁作战呢?“税警合成”,也就是说税务部门和警察组成了一方,另一方是谁呢?从税务的相对人的角度,所有的负有纳税义务的人都成了另一方。对这个“税警合成作战中心”想想就有一点可怕,税务机关这样搞了之后,其他行政部门是否会效仿呢?“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去哪里了呢?

有收入和消费都可能产生纳税义务,因此纳税义务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主要部分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挂牌成立“税警合成作战中心”把纳税人作为作战对象,显然违反宪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我们没有看到国务院向社会公告成立“税警合成作战中心”,谁批准挂牌的呢?谁在制造社会割裂呢?必须问责。

经济下行之际,政府要过苦日子,要紧紧的依靠人民群众克服困难,而不是把人民当做压榨甚至战斗的对象,这是一个大是大非问题,这是关系到我们共和国的性质的问题,对此我们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国家监察委应该主动出击,不仅要取缔违反宪法法律的机构,而且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给人民一个交代。

“警税合成作战中心”不仅仅是必须取缔
“警税合成作战中心”不仅仅是必须取缔
“警税合成作战中心”不仅仅是必须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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