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婧祎#对于一个明星来说,有能力就一定要自己当老板,不然的话那就容易受控于人。
明星和那些经纪公司签合约,有的签的非常的过分,谁定的那个合同就对谁有利,所以很多人都吃过这方面的亏。
特别是那些网红,火了之后想跳槽,结果被经纪公司拿捏的死死的,很多都是不平等条约。
有的人要赔几千万,不知道这种是不是霸王条款,是不是涉嫌敲诈勒索?
鞠婧祎感觉这个女明星在娱乐圈还是混的不错的。
现在也说要解约了,不想续约,结果公司说她签订了一个什么续约合同,不能解约,鞠婧祎方面予以否认。
公司方面已经将鞠婧祎工作室的密码都给改了,不让鞠婧伟方面登录发布内容。
没有办法,鞠婧祎方面只能用另外一个号发布她的消息。
这也告诉我们人心叵测,也敲响了警钟。
公司方面要的就是利益,如果不想受控于人,那么就要自己成立公司。
这样就不会处处受制于人。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