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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员犯罪适用什么刑罚?相比一般百姓是否享有特权?

作者:左都御史

清代时官员犯罪一般适用什么刑法?是不是比普通百姓享有法律特权?这两个问题是一位读者留下的,因最近俗事缠身没来得及回复,本期就此话题展开来说。

清代官员犯罪适用什么刑罚?相比一般百姓是否享有特权?

根据清代惩戒法,官员犯罪如果使用行政处分,比如革职或革职永不叙用后,仍不能弥补其过失,就要进入司法程序,交刑部定罪,并根据其严重程度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其一、死刑

《大清律例》中法定的死刑有斩、绞两种。斩即令犯罪官员身首异处;绞即将犯罪官员勒死或吊死。不过绞刑因是全尸,故轻于斩刑。但无论是斩还是绞,都具体分为立决和监侯。

法定正刑之外,还有一些死刑种类。如凌迟、枭首、戮尸等等。凌迟俗称“剐”,即用零刀碎割犯罪人至死的刑法,所以凌迟也称死刑中的“极刑”,异常残酷。

枭首,即斩头后将首级高挂于木杆之上示众;戮尸,即开棺戮尸,雍正时期吕留良因文字狱的诛连,就曾受此刑。此外还有五花八门的令犯罪官员“自尽”的方法,或赐毒酒、或令自缢等等。

清代官员犯罪适用什么刑罚?相比一般百姓是否享有特权?

清末司法改革之后,死刑的规定有一些变化,主要是废除了凌迟、戮尸等酷刑。在《大清新刑律》中规定了死刑除了罪大恶极者仍处斩首外,一般采用绞刑,而且绞刑也不像之前那样要到菜市口,只在狱中执行。

其二、身体刑

身体刑是折磨犯罪官员的肉体进行惩罚,这类刑法与普通民人是一样的,主流是笞、杖两种。

笞,是刑法中最轻的惩罚,即用重1.5斤的小竹板击打罪犯。根据所犯之罪过大小,笞分五等,即10板、20板、30板、40板、50板。

《大清律例》中规定的笞刑有31种,与官员有关的如官员赴任无故过限一天者、官文书稽程4天者,等等。

清代官员犯罪适用什么刑罚?相比一般百姓是否享有特权?

杖,是笞的升级版本,针对罪过较大者。起初的时候沿袭明制,杖是用大荆条所制,康熙年间改为用重2斤的大竹板进行责罚。

杖刑也是分为五等,分别为杖60、杖70、杖80、杖90、杖100。在《大清律例》的规定中,五等杖刑中的每一等刑罚,都有将锋芒指向官员的相关条文。比如杖90者就有16条,其中包括:

遗失文案而同僚代为判署以补卷宗者;

上司官及使客经过各衙门,官吏出郭迎送者,容令迎送不举问着;

监守自盗仓库钱粮等物一两以上至二两五钱者;

职官赌博者,等等。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官员凡是犯了笞、杖刑者,可以用罚俸或降级抵消,刑部对此就有细致的标准:笞一十者,罚俸一个月;笞二十者,罚俸两个月……杖六十者,罚俸一年;杖七十者,降一级调用;杖八十者,降二级调用;杖一百者,革职留任。

清代官员犯罪适用什么刑罚?相比一般百姓是否享有特权?

与笞、杖并用的还有枷号、刺字,但是清中期以后,文武官员除了情节严重者外,一般俱免枷、免刺。

其三、限制自由刑

限制自由刑很好理解,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有期和无期,具体分为徒刑、流刑。

徒刑,是剥夺罪员一定期限的自由限制并强制其服劳役的刑法,用刑部的话说就是“徒者,谓人犯罪稍重,拘收在官,煎盐炒铁一应用力辛苦之事。”

法定的徒刑也是分为五等,每一等均附带杖刑,具体为:徒一年杖60、徒一年半杖70、徒二年杖80、徒二年半杖90、徒三年杖100。

律例中徒刑约有341条,其中就有不少是针对官员的,如徒一年的条文中就有以下条文:

清代官员犯罪适用什么刑罚?相比一般百姓是否享有特权?

监守自盗仓库钱粮等物至七两五钱者;

官吏等人受财至一百两者;

军民官吏和奸所部有夫妻女者;

官吏受贿枉法赃二十两者、不枉法赃五十两者;等等。

流刑,是一种将罪犯押解到边远地区服劳役或使之戍守,并不得离开的刑罚,即所谓的“不忍刑杀,流之远方”。

官员处以流刑,一般属于情节较重者。入关后,清沿明制,将流刑纳入法定正刑,具体为流2000里杖100、流2500里杖100、流3000里杖100三种。

根据乾隆三十三年《大清律例》的规定,其中有41条流刑是针对官员的,例如流2000里的条文中就有:

监守自盗仓库钱粮等物至二十两者;

官吏受贿枉法赃四十五两、不枉法赃至一百两者;

承审官吏凡遇一切命盗案件有讲笞杖人犯拷讯至毙命者,等等。

清代官员犯罪适用什么刑罚?相比一般百姓是否享有特权?

流刑之外还衍生出迁徙、充军、发遣三种刑罚。迁徙,是将罪官发至1000里以外的地方进行安置的处罚,相比流刑稍轻。

充军刑分为五等,一等2000里,二等近边,即2500里,三等边远,即3000里,四等极边、烟瘴,均4000里。

发遣,即将罪员发往吉林、黑龙江、伊犁等边疆地区为奴,或发往新疆地区当差。不少史料中有“发披甲人为奴”,具体指的就是发遣。

至于说官员犯罪是否比普通百姓的处罚要轻,或是说享受特权。这是事实存在的,就像前面说的,一些较轻的刑罚可以通过罚俸、降级进行抵消。

但是在有些方面,官员犯罪受到的惩罚反而比一般民人更重,比如对官吏贪污受贿的惩戒规定就相当严厉,即所谓的“国家定制,惩治贪墨,条例最严”。又如,官吏的道德要求以普通民众更高,对品行不良、道德败坏的官吏惩处规定也比平民为重。

清代官员犯罪适用什么刑罚?相比一般百姓是否享有特权?

不过说到底,封建王朝的统治基础就是各类大小官员,尽管法律上制定了诸多的惩罚措施,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是存在官官相护、保官不保民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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