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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运输车限行措施大调整,一律管控停运

作者:危化镖局

近日,广东、山东、河北、河南、安徽、江西等地发布危险品运输车限行新规,在水源地、桥梁隧道等重点路段,一律管控禁行!

危险品运输车限行措施大调整,一律管控停运

广东深圳市

深中通道将于近期开通,其中东人工岛至西人工岛段为6.8公里特长隧道,为加强我市隧道交通安全管理,按照我市现行在特长隧道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交通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深中通道(东人工岛至西人工岛段)实施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深中通道(东人工岛至西人工岛段)通行。

二、深岑高速西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提前通过机场互通驶离,深岑高速东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提前通过翠亨东互通驶离。

三、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车辆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的货车、专用车辆及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所称每天为自然日。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深中通道(东人工岛至西人工岛段)开通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施行。

危险品运输车限行措施大调整,一律管控停运

广东惠州市

为保障江南大道下穿京九铁路高架桥和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江南大道部分路段实施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4年7月1日起。

二、限行车辆: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重、中型货车(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

三、限行路段:江南大道(江南大道与沙墩三路交叉口至江南大道与第三东江大桥交叉口)。

四、绕行线路:

江南大道-沙墩三路-梅湖大道-惠新大道。

山东济宁市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日前发布通告,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在杨家河路(同济路—西浦路)、堤顶路全段禁止大型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

禁行区域:杨家河路(同济路—西浦路)、堤顶路全段。

禁行时间:全天24小时禁行。

禁行车辆:大型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

管理措施

对违反规定通行禁行道路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山东滨州市

6月14日起,滨州无棣县调整限行措施:

城市核心区域:北至海丰十六路(含)、南至海丰九路(含)、西至棣新一路(含)、东至棣新八路(含)围成的区域范围。

货车限行区域:北至新205国道(不含)、南至海丰五路(不含)、西至棣州三路(含)、东至棣新八路(含)围成的区域范围。

城市核心区域和货车限行区域均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区域,需申请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浙江台州市

限行区域:二环北路(翠华路至大桥路)、二环北路(站前大道至永宁江特大桥)、二环东路(永宁江特大桥至321省道)、二环西路(翠华路至二环南路)、黄石大道;九澄大道、内环西路所形成的闭合区域内二环南路、印山路等所有道路,不含九澄大道、二环北路(G15高速台州广场进出口至站前大道)。

限行措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全天24小时禁止在以上区域内通行。

危险品运输车限行措施大调整,一律管控停运

安徽合肥市

6月15日起,怀宁路下穿天鹅湖隧道、庐州大道(锦绣大道-大连路)隧道、大连路(青海路-庐州大道)隧道、花园大道(青海路-包河大道)隧道、龙川路(望湖西路-潜口路)隧道、文忠路(魏武路-东方大道)隧道、方兴大道(南淝河路-包河大道)隧道禁止危化品运输车通行。

安徽长丰县

为进一步加强合肥市董铺·大房郢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更好的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合肥市董铺·大房郢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丰县境内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一、禁行路段:金梅路(蒙城北路—金岗大道);合瓦路(蒙城北路—JAC大道);岗集镇024乡道(金梅路—合瓦路);岗集镇罗蔡路(金梅路—合瓦路);濛河路(合淮路—蒙城北路)。

二、禁行车辆类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三、禁止通行时间:全天24小时。

四、绕行路线:龙湖北路及龙湖北路以外路段、合淮路及合淮路以外路段。

本通告自2024年6月22日零时起实施,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将依法予以处罚。

河北

2024年7月1日0时至9月1日12时,在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7-K63、K102-K262)采取限制交通措施:

一、全天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运输车辆、五轴(含)以上及车长12米以上货运车辆通行。

二、按车型分道行驶。小型载客汽车可在最左侧车道行驶;中型(含)以上客车在中间车道行驶,摩托车可临时借用应急车道行驶,但应及时避让应急管理车辆;货运车辆应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可以借用中间车道超车,但超车后必须立即驶回最右侧车道;禁止连续超车或在中间车道长期行驶;中型(含)以上客车、所有货车禁止驶入最左侧车道,避免客、货车辆交织混行。

三、全天时段,危险化学品车辆、五轴(含)以上及车长12米以上货运车辆,请选择绕行G0111秦滨、S41唐曹、S51迁曹、S64唐港、G25长深、G0121京秦高速公路或102、205国道。

周一至周五6时至18时段,一类、二类超限运输车请通过G0111秦滨、S51迁曹、G0121京秦、S52承秦高速公路,经承德往返东北;三类超限运输车请通过G25长深高速公路,经承德往返东北。

河北秦皇岛市

为加强我市旅游旺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秦皇岛市公安局决定于2024年7月1日至8月31日,依法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通限行措施。

(一)北戴河区

1.凭证通行道路

(1)西海滩路(剑秋路至老驼峰路段)、保四路、保五路、保六路、七桥南路、东一路、东二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持有专用通行证机动车除外。

(2)中海滩路(保二路至东二路段),设置为步行街,禁止车辆通行,持有专用通行证机动车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限行车型和道路

(1)中型以上载客汽车(黄色号牌载客汽车),禁止在东经路(东三路以西路段)、西经路、西海滩路、剑秋路(联峰路以南路段)、康乐路(鹰角路以东路段)通行。确需在限行道路通行的,可到市交警支队五大队(海宁路82号)办理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2)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畜力车,禁止在滨海大道山东堡立交桥以西、河北大街西段——海岳路(不含)以南,新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内全部道路,以及海北路(228国道以南路段)、京哈高速北戴河引道(崔各庄互通以东路段)通行。城市保障、物流配送、生鲜运输、医疗防疫等货运机动车,确需在限行区域道路通行的,到市交警支队五大队办理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3)危化品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输枪支、弹药、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废弃物的车辆,禁止在北戴河区范围内道路通行。运送燃油、燃气、医用氧气等民用危险化学品车辆,确需在限行区域道路通行的,到市交警支队五大队办理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4)双人骑、多人骑自行车,禁止在滨海大道山东堡立交桥以西、河北大街西段——海岳路(不含)以南,新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内全部道路,以及海北路(228国道以南路段)、京哈高速北戴河引道(崔各庄互通以东路段)行驶。

本通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文明行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河南卫辉市

为充分发挥濮卫高速(及连接线)与新、老107国道的互通作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根据卫辉市道路及交通流量具体情况,自2023年7月1日起,已发布对S101、S227重点路段部分货运车辆、危化品车辆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

一、限制通行区域及措施

1、S101重点路段(东至京港澳高速交叉口,西至新乡市北环路口)。

2、S227重点路段(南至卫辉与延津交界,北至101省道交叉口)。

以上重点路段每日17时——次日9时禁止黄牌类货运车、黄牌类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车通行,其它时段允许通行。

二、确需进入限行区域车辆

对确需在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内通行的上述车辆,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办理相关通行证(码),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江西赣州市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有效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6月8日零时起,赣州市南康区公安交管大队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施道路管控措施。

一、禁行路段

南康区境内G105国道全程(含迎宾东大道、迎宾中大道、迎宾南大道、G105国道南康区龙回段),实行24小时禁行。途经该路段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一律从G45大广高速、G6011南韶高速绕行。

二、严管路段

南康区境内G105国道(新)唐江段全程,实行严管通行。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查途经该路段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警示提示标识不全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限行路段

南康区境内G105国道全程(含迎宾东大道、迎宾中大道、迎宾南大道、G105国道南康区龙回段),实行审批通行。涉及国计民生运输、企业生产等方面,确需进入城区或物流园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及押运员从业资格证、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至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理临时通行证。审批通过后,由G45大广高速龙回高速收费站、G45大广高速南康南收费站、G45大广高速南康高速收费站、G6011南韶高速南康东收费站下高速进入南康区城区和物流园区。

临时通行证办理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附楼2楼秩序科,联系电话:0797-6639692。对违反以上严管禁行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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