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散播涉洪涝灾害网络谣言!歙县警方处罚4人!

作者:黄山在线

近期歙县防汛形势严峻,强降雨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持续受到网民关注。在这严阵以待、众志成城的关键时刻,却有个别网民为了博关注、蹭流量,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移花接木”、恶意编造发布涉洪涝灾害谣言,影响正常的防汛抗灾秩序。

对于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案件,歙县警方坚决予以重拳打击,切实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秩序,保障防汛救灾工作正常开展。现将4起涉洪涝灾害谣言打击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依法查处陶某发布“绩溪水库5点钟泄洪”网络谣言案

2024年6月22日,陶某在微信群内提醒相关企业尽快搬迁撤离、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时,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自作主张加上“6月23日早上5点绩溪水库开始泄洪”不实信息,后欲制止为时已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了防汛救灾正常秩序。目前,歙县警方已依法对陶某处以行政处罚,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认识到错误的陶某书写了悔过书。

散播涉洪涝灾害网络谣言!歙县警方处罚4人!

2.依法查处洪某某传播“黄山大雨惊现巨蟒”网络谣言案

2024年6月21日,洪某某为吸引眼球、博取关注,编造传播“黄山大雨惊现巨蟒”的谣言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目前,歙县警方已依法对洪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散播涉洪涝灾害网络谣言!歙县警方处罚4人!

3.依法查处曹某传播“歙县水中吃喜酒”网络谣言案

2024年6月24日,曹某为博人眼球,将外地水中吃饭视频配上“我在歙县吃喜酒”“这才叫流水席”等不实文字信息并公开发布,误导群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目前,歙县警方已依法对曹某处以行政处罚。

散播涉洪涝灾害网络谣言!歙县警方处罚4人!

4.依法查处江某某传播“长陔水库爆破”网络谣言案

2024年6月22日,江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他人的抖音视频内发布“长垓(实为陔)水库爆破”不实评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目前,歙县警方已依法对江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散播涉洪涝灾害网络谣言!歙县警方处罚4人!
散播涉洪涝灾害网络谣言!歙县警方处罚4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针对恶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平安有序的社会公共秩序

散播涉洪涝灾害网络谣言!歙县警方处罚4人!

来源:歙县公安新闻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编辑:程红妹 二审:程子洋 终审:王翠竹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