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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饮酒后发病身亡,同饮人未积极施救被判赔偿

作者:央视社教

聚会喝酒是日常生活的调节剂,但在饮酒后,同桌的饮酒人出现身体不适甚至死亡等情况,其余同饮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近日,在北京市就宣判了一起关于共同饮酒人违反注意与帮扶义务,因而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案件。

男子饮酒后发病身亡,同饮人未积极施救被判赔偿

家住北京的王某与姜某是朋友关系,因以前同住一个小区而相识。2023年4月14日晚,王某与姜某二人相约前往饭店用餐,期间两人还在一起喝了酒。但是,当两人吃完饭返回家的路上,姜某却发生了意外。“当时姜某已经处于醉酒状态,不能自主站立、行走,所以王某就想把他送回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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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某的住所离当晚用餐的饭店为1公里以内,通过公共区域画面显示,姜某在回家的途中出现了坐卧、趴伏等情况。“第一次趴伏的时候,姜某应该还有意识,王某声称说去寻找保安。回来的时候,姜某就处于倒地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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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无法将姜某扶起,王某选择了报警。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当时由于姜某已经处于不清醒的状态,所以警方随即向身边的王某询问两人是否饮酒,且要求王某提供姜某的身份信息,而王某的回答却令警方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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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场,民警多次向王某询问姜某身份,王某均表示不认识、不知道。由于姜某的手机有密码,无法与其家人联络,民警只好再次向王某进行询问。在警察与王某的不断对话中,王某不自觉地说出了姜某的个人信息。感觉姜某情况不妙,警方先是拨打了120,后来又联系了姜某的儿子。王某在处理过程当中自行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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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姜某因缺血缺氧性脑病、心跳呼吸骤停、窒息、酒精中毒而死亡。姜某的儿子认为,其父亲去世与共同饮酒人王某有着一定的关系,便试图与王某沟通相关事宜。“他就说这个事跟我没关系,我跟你爸只是普通朋友。我们跟他沟通无果。我爸在医院躺了十几天,都没有见到过他,他也没有问候一下。给我感觉他是主观上想逃避的一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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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小姜将王某起诉至法院,主张王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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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审理中认为,死者姜某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清楚自己有基础病,所以要对自身死亡负主要责任,被告人王某作为共同饮酒人对同饮人负有注意和帮扶义务,但是在警察到达现场后,王某并没有及时提供姜某个人信息,导致民警花费10余分钟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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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王某对姜某的合理损失承担5%的赔偿责任,共计赔偿92532元。被告人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结果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