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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飞凤人才计划”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启动!

作者:知更鸟知识产权
快看!“飞凤人才计划”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启动!

为贯彻落实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关于印发〈关于实施高水平产业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培育五大工程深入落实“飞凤人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锡新人才〔2024〕1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集聚高层次创业人才、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根据《关于印发〈“飞凤人才计划”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锡新人才办〔2024〕12号),现发布2024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飞凤人才计划”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公告。

01

申报领域

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医疗器械与生物医药、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环保节能等。

02

申报类型

1.领军人才团队

分为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创新领军人才团队2个类别,具体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见附件1。

2.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分为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2个类别,具体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见附件2。

03

支持政策

(1)

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项目,三年内给予项目资金不超过800万元,提供最高1000万元间接融资支持,提供创业启动场地租金补贴,以及3套人才公寓,并给予额外上市奖励。

创新领军人才团队项目,三年内给予项目资金不超过500万元,提供3套人才公寓。

(2)

创业领军人才项目,三年内给予项目资金不超过500万元,提供最高500万元间接融资支持,提供创业启动场地租金补贴,以及1套人才公寓,并给予额外上市奖励。

创新领军人才项目,三年内给予项目资金不超过100万元,提供1套人才公寓。

04

工作流程

1.专家评审类项目按以下工作流程执行。

重大项目协议认定类、赛事获奖项目落户类、路演项目以投代评类、高层次领军人才资质互认类项目按《“飞凤人才计划”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实施办法》(锡新人才办〔2024〕12号)执行。

2.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实行“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申报人自即日起,可登录网站(http://ljrc.ixinwu.com),进入“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和管理系统”申报,申报时须注明推荐地。申报截止时间第一批为7月24日,第二批为10月21日。

3.资格审查

各园区、各街道就项目真实性承担把关责任,在申报系统里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申报项目真实性及申报材料完整性等进行尽职初审,审查通过后提出书面推荐意见以及相关项目的可行性推荐报告、破格推荐报告报区科技局。申报截止时间第一批为7月31日,第二批为10月28日。

4.形式审查

区科技局根据申报公告相关资格条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客观性资格审查。

5.现场考察

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投控集团、高新创投等相关单位,考察企业现场,对各属地的破格推荐项目进行成长性情况的确认,并提出初步意见。

6.路演评审

按产业类别分别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路演评审,统一时间,封闭式进行。

7.项目立项

综合资格审查、路演评审等情况,区科技局会同区委人才办、区财政局拟定入选名单和支持建议,报区领导审定。审定确认的项目将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由中共无锡高新区工委(新吴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立项。

8.协议签订

各园区、各街道等项目推荐和服务单位受高新区管委会委托与人才项目实施企业签订项目协议,明确扶持资金使用方向、项目绩效目标。

9.资金拨付

项目资金分期拨付,达到协议规定的首期资金拨付条件的企业经“高新区企业服务空间”提出申请,通过其所属的项目推荐及服务单位申报资料及运营情况审核并通过区相关部门材料审核及现场走访考察的,由区科技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首期资金。通过分年度绩效评估的,按照协议兑现分年度资金及相关政策。

10.绩效评估

项目实施周期内,区科技局按年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立项项目实施、扶持资金使用、发展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后续资金拨付的主要依据。

05

有关工作要求

1.遵循分级负责原则

各园区、各街道认真组织,广泛发动,严格把关,推荐上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积极主动做好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2.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须完整规范,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要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对不能作出明确承诺的,不予受理。申报人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项目申报书、创业计划书与附件纸质材料用白色A4纸正反双面打印,编写目录和页码,提交地点和时间后续通知。

3.准确把握申报资格

每人(团队)当批次限申报1个项目,团队带头人、团队核心成员不得同时申报个人人才项目。已入围无锡市其它市(县)区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如已退出原入选的引才计划且资助资金已返还当地财政的,方可申报。入选过我区人才计划个人项目获得者可以以团队带头人身份申报团队项目,入选后在原支持基础上补足至对应的资助标准。

4.规范做好推荐工作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不限额申报,由各园区、各街道出具可行性推荐报告。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由各园区、各街道择优推荐,根据最终推荐数量,提出重点推荐(10%以内)、建议推荐(20%以内)和一般推荐意见(计算时四舍五入)。其中对于特别优秀的创业领军人才(重要股东,且企业能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或者有较大社会资本投入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要求,需由各园区、各街道研究出具书面推荐报告,并需重点推荐。重点支持已注册成立且领军人实缴货币出资已到位的企业申报创业类项目,已注册成立的项目及领军人实缴货币出资已到位的项目在各园区、各街道推荐的创业类项目中占比分别不低于60%、20%;优先支持近3年从海外或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力争全区在领军人才团队中占比不低于50%,在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中占比不低于70%;更大力度支持青年人才,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人才占比达到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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