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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小林:“乡村哲学家”刘亮程的病象

作者:正直光束Me
唐小林:“乡村哲学家”刘亮程的病象

江西人民出版社,2017年

在当代文坛,刘亮程的散文一直是好评如潮。林贤治先生在《中国散文五十年》一书中高度赞誉说:

刘亮程是90年代的最后一位散文作家。他才过“而立”之年,却经历了中国农村几千年的世事沧桑。多少庄稼人、牲畜、田野、小麦和树木,在他的眼中化出化入,生死衰荣。他活得太久了。是丰沃而贫困的土地培养了他的感情,他的哲学;当他以同样为土地所赋予的思维和语言,去讲叙所有一切时,散文界就立刻发现了:这是一个异类。他的作品,如同顿然隆起的一片裸呈(程)的泥土,使众多文人学者精心编撰的文字相形失色。他的作品,阳光充沛,令人想起高更笔下的塔希提岛,但是又没有那种原始的浪漫情调,在那里,夹杂地生长着的,是一种困苦,一种危机,一种天命中的孤独无助,快乐和幸福。而整个散文界,却早已被移植到一个阴凉优雅的所在了。关于乡土的散文,萧红、鲁彦、沈从文、孙犁、汪曾祺、贾平凹,用笔多在描述故事、人物、风俗,点染氛围,或添加一些抒情性的文字。无意于这一切,而集中于写一种哲学,一种心理文化,刘亮程是独步的。在他那里,始终有一种“命”的纠缠,这种纠缠便构成了哲学,决定着他的散文内容,甚至写法。

对于林贤治先生的这种评价,新疆作家傅查新昌和学者黄向辉在其合著的《失衡的游戏》一书中,却针锋相对。傅查新昌指出:

20世纪最后一年,在新疆出现了“晚报文”惯用语作家刘亮程,他又可称为江郎才尽的新疆新一代边塞诗人,他那走红的散文,只不过把原来写的诗歌转换成另一种叙述话语,即把诗歌转换成新散文的时髦文体。就写作来说,尽管刘亮程从不回避信仰的价值,但他以日臻形成的个人话语代表中国九亿农民,以浑然天成的文字,训练有素而又不受限制的思维,站在知识爆炸时代的差异与冲突的边缘地带,以个人观察、感受、想象和反思经验,向科学系统和城市文明撒野,向睿智的知识阶层撒娇,成为农业革命的最后一个守望者和标榜者,而不是林贤治先生所谓的“20世纪中国最后一个散文家”,只是中国文坛又多了一个在基本信仰上无所秉持的、在审美价值问题上耍滑头的文化人。

傅查新昌则对刘亮程散文的来龙去脉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尖锐的批评:

刘亮程的作品,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他早期写的淘汰了的田园诗,主要表现回归精神家园的忧患意识,这些充满女人腔的抒情诗,丝毫没能引起诗坛的关注。另一类是他的“晚报文体”的散文。在诗歌与志怪小说的疯狂杂交中,将农村闲散之辈的语言和人背马运的日常行事,加工或创造成“晚报文体”的散文,频频发表于新疆的诸报上,然后又在新疆结集出版。在销路极其不佳的尴尬情景下,他不知暗施了什么诡计,用刘邦式的治世之智慧,求得了李锐们的看好。他的散文决(绝)不是耐得住寂寞的“经典”,他也决(绝)不是满怀哲思的“乡村哲学家”,而是以一个江郎才尽的诗人的消极心态,为了供人欣赏、消遣、默契、逗乐,才写出了《人畜共住的村庄》。他的叙述语言是诗意的,文本跟志怪小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因为他的许多篇散文的细节,都是在民间广泛流传的顺口溜,而刘亮程只不过是起了个集大成者角色。

林贤治先生是我素来非常敬重的学者,但在对刘亮程的评价上,却实在是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我不知道,刘亮程的散文何以会所向披靡,征服包括林贤治先生在内的众多学者和文学评论家,受到如此之高的评价?我宁愿相信,这是林贤治先生在面对“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当代文坛的千虑一失,偶然看走了眼。林贤治先生一不小心,就将刘亮程捧上了神坛:

对于草原,知青张承志只是一个“移民”,没有根。贾平凹的根在名士的烂泥塘里给沤掉了。张炜的根,实际上扎在表层。刘亮程是唯一的。

日本有句谚语——“情人眼里麻子变酒窝”,对一个人过分偏爱,往往很容易失去理智,甚至把对方的缺点也当成优点。在我看来,刘亮程的“唯一”,就是敢于像农民起义一样,率先在当代文坛揭竿而起。别人都不敢像刘亮程那样雅俗并存、荤素不论,用小说的虚构手法和“心灵鸡汤”的制作方式,来虚假地美化乡村,狡黠地炮制散文,对读者进行大忽悠。

把矫情伪装成真情,把煽情假冒成激情,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内心旷达、与世无争、无欲无求、简单生活的现代陶渊明,可说是刘亮程在散文写作中的惯用手法和拿手好戏。刘亮程所谓的“乡村哲学”,恰恰就是一种世故圆滑、拼命讨好读者和时尚的“伪哲学”。其文章中无处不在的矫情和荷尔蒙勃发的色情,可说是刘亮程散文最明显的胎记和典型的病象。

出生于两千多年前的老子,在其《道德经》中对于新生事物和人类的智慧,一律采取了蔑视和攻击的态度。老子不但主张“绝圣弃智”,还宣扬“绝学无忧”。在老子的眼里,仿佛什么都看不顺眼,就像任继愈先生所说,老子“把众人看得卑鄙庸俗,把自己看得比谁都高明。而在表面上却故意说了些贬低自己的话,说自己无能、糊涂、没有本领,其实是从反面抬高自己,贬低社会上的一般人”。

在当今,总是一肚子无名怒火,撰文抨击现代社会和文明,早已成为一种时髦。某些作家,完全就是地地道道的伪名士。他们居住在繁华的大都市里,出入于各种名利场,在报刊和电视里抛头露面,一面陶醉于古玩和字画,享受着名人和富人风光无限的生活,一面却在假装慨叹米价昂贵和做人的艰难。刘亮程亦步亦趋地跟在老子的屁股后面,把老子思想中的糟粕当作稀世珍宝,贩卖的只是老子哲学中消极思想的二手货。

一次,我和一位作家朋友偶然聊到了刘亮程的散文,这位作家朋友告诉我说,他曾随意翻阅了一下刘亮程的散文,当他读到《城市牛哞》中这样的一段描写时,他顿时就感到了一阵难言的恶心,并立即决定,从此再也不会读刘亮程的散文了。这段奇葩描写是:

我是在路过街心花园时,一眼看见花园中冒着热气的一堆牛粪的。在城市能见到这种东西我有点不敢相信,城市人怎么也对牛粪感起兴趣?我翻进花园,抓起一把闻了闻,是正宗的乡下牛粪,一股熟悉的遥远的气息扑鼻而来,沁透心肺。那些在乡下默默无闻的牛,苦了一辈子最后被宰掉的牛,它们知不知道自己的牛粪被运到城市,作为上好的肥料养育着城里的花草树木。它们知道牛圈之外有一个叫乌鲁木齐的城市吗?

这种令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文字,一看就是那种披着农民外衣的伪农民写的。哪一个农民就天生该和牛屎打交道,喜欢牛粪的臭味,胜过了喜欢鲜花,并且爱不释手地捧在手里,总嫌闻不够?我的这位作家朋友从小就生活在贫穷的大山里,扯猪草、割牛草,每天不是忙着上山打柴,就是下田种稻,有时累极了,躺在草地上,仰望着高高的蓝天上轻轻飘忽的白云,那种无处诉说的、对人生的困惑和对生命的绝望,就像潮水般袭来,常常使他的眼泪无法抑制地悄悄流淌出来。那是怎样的艰辛和孤独无助!正是这段刻骨铭心的苦难童年记忆,才使他在小小的年纪就坚定地萌生出了一定要努力读书、逃离大山、改变命运的强烈念头。刘亮程极力美化贫困乡村生活的散文,就像是一束束艳丽迷人的罂粟花,看上去确实很美,实则是一种极具诱惑力的迷幻剂,它使那些长期生活在大城市中衣食无忧的富人们以为,当今的农村到处充满着浪漫的诗情画意,农民们出门就能面对鸟语花香,吃的全都是无公害的绿色食品。这种将农民艰辛的生活当作令人神往的世外桃源来歌颂的矫情之作,与杨朔散文中今天登泰山、明天看海市,处处浸透的虚假,可说是换汤不换药,一脉相承的。这种指向那些饱食无忧的人茶余饭后消遣的写作,无异于是在用铁棍往农民们的痛处捅,或者说干脆就是在往他们的伤口上撒盐。在刘亮程的散文中,那些偏僻一隅的新疆农民,仿佛都是生活在人间的天堂,他们吃饱了好像都没地方消饱胀。他们成天根本就不用劳动,只需扛着一把铁锹在村子里东游西逛,就可以开心地过日子。想睡的时候,“几锨就会铲出一块平坦的床来。顺手挖两锨土,就垒一个不错的枕头”,或者“用一个下午来观察老鼠洞穴”,再不就是无所事事地长时间痴迷于观察出外觅食的蚂蚁。在这种虚情假意的诗意描写中,现实农村和中国农民所面临的艰辛和苦难,都被其精心美化的乡村生活无情地消解了。与梁鸿直面当下中国农村困境的《中国在梁庄》相比,刘亮程笔下的中国农民真是从无烦恼,幸福无比。在《与虫共眠》中,刘亮程写道:

我在草丛中睡着时,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的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的。吃饱玩够了,便找一个隐秘处酣然而睡——我身体上发生的这些事我一点也不知道。(笔者按:既然一点也不知道,刘亮程又是怎样知道自己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的巢穴”的呢?)那天我翻了一下午地,又饿又累。本想在地头躺一会儿再往回走,地离村子还有好几里路,我干活儿时忘了留点回家的力气。时值夏季,田野上虫声、蛙声、谷物生长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像支巨大的催眠曲。我的头一挨地便酣然入睡,天啥时黑的我一点也不知道,月亮升起又落下我一点都没有觉察。醒来时已是另一个早晨,我的身边爬满各种虫子,它们已先我而醒忙它们的事了。这些勤快的小生命,在我身上留下许多又红又痒的小疙瘩,证明它们来过了。我想它们和我一样睡了美美的一觉。(笔者按:刘亮程“身上留下许多又红又痒的小疙瘩”居然丝毫不觉得叮痒,并且能够美美地睡觉,这样虚假的海外奇谈,也许只有幼儿园里的小朋友们才会相信)这些小虫知道世界上有刘亮程这条大虫吗?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个月或几天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就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一个听烦市嚣的人,躺在田野上听听虫鸣该是多么幸福。大地的音乐永无休止。而有谁知道这些永恒之音中的每一个音符是多么的仓促和短暂。

与刘亮程相比,那些像潮水一样涌入城市、艰辛地劳动在各个建筑工地和形形色色的工厂里的农民工实在是太不懂得享受生活了,他们为什么要愚蠢地远离故乡,不像刘亮程那样,躺在田野上听听虫鸣,享受幸福的生活?《晋书·惠帝纪》中记载有一则关于“何不食肉糜”的故事:

晋惠帝执政时期,天下大荒,百姓们只得靠挖草根、食观音土勉强维持生命,许多人不幸被活活饿死。消息传到宫中,晋惠帝大为不解,质问前来禀报的官员说,百姓们没有饭吃,为什么不吃肉粥呢?

刘亮程的“乡村哲学”,其实就是晋惠帝“何不食肉糜”的现代版。按照刘亮程的哲学,中国千千万万的农民工根本就用不着到外面去打工,没有房子,他们何不天当被,地做床,夜幕降临的时候,诗意地数着天上的星星,听着蛙声和谷物的生长声,与那些不知名的小虫子幸福地睡在一起?这种神仙一样无忧无虑、简单快乐的生活,该有多么惬意!我们知道,老子的《道德经》,并非都是人生智慧和精华,其中其实宣扬了许多消极的东西。老子所处的时代,就像任继愈先生所说:

“当时已出现了万乘之国,有了几十万人口的大城市,有了高度发达的文化、科学、艺术。老子对这些不但看不惯,还坚决反对,他认为文化给人们带来了灾难,要回到远古蒙昧时期结绳而用的时代去。”

在许多时候,老子都是在自说自话,其某些思想,不但不能帮助人们正确地认识社会和人生,甚至会给人们解决纷繁复杂的现实问题制造混乱。老子在《道德经》中宣扬说:

“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

在老子看来,人们根本就用不着去学习和实践,走得越远,反而知道得越少;不必亲见,就能明了;不去奋斗,也能成功。刘亮程的“乡村哲学”,拾的恰恰是老子的牙慧,吸收的几乎都是老子思想的糟粕。在刘亮程看来,城市的发展,仿佛都是祸害,那些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一律成了他肆意开涮和挖苦的对象:

这个城市正一天天长高,但我感到它是脆弱的、苍白的,我会在适当的时候给城市上点牛粪,我是个农民,只能用农民的方式做我能做到的,尽管无济于事。我也会在适当的时候邀请我的朋友们到一堆堆牛粪上来坐坐,他们饱食了现代激素,而人类最本原的底肥是万不可少的。没有这种底肥的人如同无本之木,是结不出硕大果实的。

刘亮程一面早早就过上了都市人舒适的生活,一面又在假装怀念乡下的牛粪,把虚拟的诗意乡村,推销给广大读者。这种现代文人的表演秀,正在败坏着散文的声誉,使当今的许多散文,成了虚假的代名词。而在以下的文字里,刘亮程的矫情和做作,可说更是淋漓尽致,登峰造极:

我因为在田野上睡了一觉,被这么多虫子认识。它们好像一下子就喜欢上我,对我的血和肉的味道赞赏不已。有几个虫子,显然乘(趁)我熟睡时在我脸上走了几圈,想必也大概认下我的模样了。现在,它们在我身上留下了几个看家的,其余的正在这片草滩上奔走相告,呼朋引类,把发现我的消息传播给所有遇到的同类们。我甚至感到成千上万只虫子正从四面八方朝我呼拥而来。我的血液沸腾,仿佛几十年来梦想出名的愿望就要实现了。这些可怜的小虫子,我认识你们中的谁呢,我将怎样与你们一一握手。你们的脊背窄小得签不下我的名字,声音微弱得近乎虚无。我能对你们说些什么呢?

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一大片。好像谁说了一个笑话,把一滩草惹笑了。我正躺在土坡上想事情。是否我想的事情——一个人脑中的奇怪想法让草觉得好笑,在微风中笑得前仰后合。有的哈哈大笑,有的半掩芳唇,忍俊不禁。靠近我身边的两朵,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禁不住也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这是我第一次在荒野中,一个人笑出声来。

我活得太严肃,呆板的脸似乎对生存已经麻木,忘了对一朵花微笑,为一片新叶欢心和激动。这不容易开一次的花朵,难得长出的一片叶子,在荒野中,我的微笑可能是对一个小生命的欢迎和鼓励。就像青青芳草让我看到一生中那些还未到来的美好的前景。

透过这样一些矫情+诗意+煽情、大同小异、模式化的描写,我们清楚地看到,刘亮程在其“私家作坊”里,是怎样制作散文的。刘亮程与当年杨朔红极一时的散文,采用的完全是同一个秘方。倘若现实中的人,真的像刘亮程散文中的“我”那样,捧着牛屎陶醉不已,成天和虫子厮混、一起睡觉,对那些花朵哈哈大笑,这样的人绝对是脑子里缺根筋。幸福果真像刘亮程编造的那样,如此轻而易举就能得到的话,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不是傻子,就是大街上那些披头散发、脏兮兮的叫花子。傻子们根本就没有思想和痛苦;叫花子从来就不会为明天的早餐发愁。他们随时都可以躺在墙角下悠闲地晒太阳,从身上的破棉袍里捉几只虱子,捏在手里开开心心地玩个痛快。热爱大自然,与大自然中的动物和生灵们和谐相处,并非是要人畜不分,成天和虫子们睡在一起,并且心理变态地对动物的粪便爱得如痴如醉。我们只要看一看梭罗在《瓦尔登湖》中的描写,就可以高下立判地看出一个作家的品位和思想境界:

我在那里工作的几天之内,还飘过几阵小雪,但当我回家去的途中,出来走到铁轨上的时候,在大部分的地方,它那黄沙地一直延伸过去,闪烁在蒙蒙的大气中,而铁轨也在春天的阳光下发光了,我听到云雀,小鹆和别的鸟雀都到了,来和我们一块儿开始过这新的一年。那是愉快的春日,人们感到难过的冬天正跟冻土一样地消溶(融),而蛰居的生命开始舒伸了。有一天,我的斧头柄掉了,我伐下一段青青的山核桃木来做成一个楔子,用一块石头敲紧了它,就把整个斧头浸在湖中,好让那木楔子涨大一些,这时我看到一条赤链蛇窜入水中,显然毫不觉得不方便,它躺在湖水底,何止一刻钟,竟跟我在那儿的时间一样长久;也许它还没有从蛰伏的状态中完全苏醒过来。照我看,人类之还残留在目前的原始的低级状态中,也是同样的原因:可是人类如果感到万物之春的影响把他们唤醒了起来,他们必然要上升到更高级、更升华的生命中去。

梭罗的散文,没有刘亮程散文的做作和疯疯癫癫的痴人说梦,更没有脏兮兮的屎尿污染我们的眼睛,一切都是自然发生,一切都饱含着作家对大自然中所有生命的敬畏和真切的感悟。梭罗说:

“我对于每一个作家,都不仅仅要求他写他听来的别人的生活,还要求他迟早能简单而诚恳地写出自己的生活,写得好像是他从远方寄给亲人似的;因为我觉得一个人若生活得诚恳,他一定是生活在一个遥远的地方了。”

在大陆古代,一生热爱大自然,“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的陶渊明,无论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还是“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发自内心地远离官场,在陶渊明的作品中,心与大自然的和谐交融,从来就用不着像刘亮程散文中那样,二六不着五地矫揉造作,一会儿和虫子睡在一起,一会儿又在墓地里枕着坟头惬意地睡上一觉,并且色迷迷地意淫女性:

“若睡在一个女坟上,也算睡在女人身上了。”

读到刘亮程这样对于那些死去的女性也忘不了要发泄和凌辱一番的心理自白,我不禁目瞪口呆。周作人在《人的文学》中说:

“譬如法国莫泊桑的小说《人生》是写人间兽欲的人的文学,中国的《肉蒲团》却是非人的文学。俄国库普林的小说《坑》是写娼妓生活的人的文学,中国的《九尾龟》却是非人的文学。这区别就只在著作的态度不同。一个严肃,一个游戏。”

世界上居然会有如此连死人也不放过,兽性大发的作家?对于女性的态度,可以直接判断出一个作家的思想境界和文明程度。把写作当作调情,把女性当作玩偶,正在成为散文写作的时尚。当今某些作家,已经把散文当成了花街柳巷的寻芳笔记:

“要永远记着一个女人,就必须与这个女人做爱,如果要彻底忘却一个女人,也必须与这个女人做爱”。(贾平凹《西路上》)

当今文坛的乱象,就像泥塘里的一潭污泥,在乱糟糟的瞎起哄中,总是散发出一股令人掩鼻的臭气。对于散文创作中出现的种种怪现象,众多的文学批评家和学者常常习以为常,视若无睹。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许多作家在散文写作中,可说是使出了看家本事,绞尽了脑汁。为了寻求刺激,将读者的欲火熊熊点燃,在文坛吸引更多的目光,刘亮程甚至干脆直接走上前台,现身说法:

“我和妻子荒睡几个晚上不要紧,人一年四季都在发情,不在乎一夜半宿。”

刘亮程公开宣称:

“三十岁左右的几十年间,我的所有器官又都为那根性器服务,为它手舞足蹈或垂头丧气,为它费尽心机找女人、谋房事。它成了一根指挥棍,起落扬萎皆关全局。”

不仅如此,刘亮程还尽量将动物的交媾细节一览无余、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的眼前。在《一个人的村庄》中,刘亮程津津乐道的,往往是那些动物们的“艳情”故事。看了以下这些比色情小说还要色情的描写,不得不对刘亮程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和打“擦边球”的功夫叹为观止:

马不像人,手扶着眼睛看着干那事情。母马也不如女人那般温顺。马全靠感觉、凭天性,捣错地方也是常有的事。人在一旁看得着急,忍不住帮马一把。马的东西比人胳膊还长还粗。人把袖管挽起来,托起马槌子,放到该放的地方,马正好一用劲,事成了。人在一旁傻傻地替马笑两声。其实马压根不需要人。人的最大毛病,是爱以自己的习好度量其他事物。人扶惯了自己的,便认定马的也需要用手扶,不扶就进不去。人只会扫马的兴,多管闲事。凭他多年的观察,一头公驴若在发情期不爬几次母驴发泄发泄,整个一年都会精神不振,好像生活一下子变得没有意思,再好的草料嚼着也无味了,脾气变得很坏,故意把车拉到沟里弄翻,天黑也不进圈,有时还气昂昂地举着它那警棍一般粗黑的家伙吓唬女人。似乎它没日上母驴全都怪人。看来交配对人和牲口都是件顶顶重要的大事。而冯四光棍一辈子没娶上女人这又怪谁呢。怪驴。怪娶走女人的男人。我猜想有几个季节冯四真的羡慕过驴呢,甚至渴望自己立马变成一头公驴,把积攒多年的激情挨个地发泄给村里的母驴。那头要宰的黑公牛正在爬高,压在它身下的是头年轻的花白母牛。我们走过去时,公牛刚刚爬上去,花白母牛半推半就地挣扎了几下,好像不好意思,把头转了过去,却正好把亮汪汪的水门对着我们。公牛细长细长的家什一举一举,校正了好几次,终于找准地方。公牛像腰挂黑警棍的巡警,从村东逛到村西,黑警棍一举一举,除了捣捣空气,找不到可干的正事。以前只有牲口交配时才发出这种快乐无比的呻吟。牲口所以要呻吟是因为,它们都是公的爬在母的背上行事。各自无法欣赏对方的面部表情,只好靠声音传递信息:母的一哼唧,公的便知道整舒服了。公的一嗷嗷,母的便领会日高兴了。村里人啥时也学会这样叫了。是跟牲口学的。多少年来村里的男人女人虽是面对面、眼对眼、嘴对嘴、心对心地干那事,但都是黑灯瞎火,有天没日地干。有时从窗户门缝透进点星光月光,也是朦朦胧胧,不明不白。只觉得稀里糊涂就有了一炕儿女,金童玉女也好,歪瓜裂枣也罢,都是一种方式整出来的。

乐此不疲地以性为噱头,这或许就是刘亮程散文最大的“看点”。我打破脑壳也想不明白,鲁迅文学奖的评委们为什么会对刘亮程的《在新疆》情有独钟?难道是因为刘亮程在对动物的性描写方面取得了罕见的突破,具有特殊的贡献?与《一个人的村庄》相比,《在新疆》在性描写方面,可说是更加肆无忌惮和变本加厉。在该书中,高傲的公羊简直就像是动物中的西门庆,干那种事时,也是专门挑拣年轻的、毛色好的母羊爬。其火辣辣的刺激描写,丝毫都不亚于三级片。如:

狗见女主人光光地被别的男人抱着,臊得很,不好意思睁眼。驴也臊得很,头偏到一边。草垛上搭着梯子,上梯子时,摸摸(笔者按:这里的“摸摸”是指专门偷色的人)让情人趴在背上,自己趴在梯子上一阶上。梯子摩擦草垛的声音传到狗耳朵,狗看见两个摞起来的人在爬草垛,上面的人光光的,双腿夹住下面的人,上翘的屁股蛋儿上反着月光,腿中间也亮汪汪。上到草垛,梯子提上去,草垛顶铺着毡子,摸摸拿手摸,情人早被别人摸熟透,水汪汪了。这种熟透的味道不同于被自己摸熟,味道的妙处只有摸摸知道。

第六届鲁迅文学奖在《在新疆》的授奖词中说:

《在新疆》是献给家园的长歌。在刘亮程的笔下,新疆是内在于我们生命的“吾土吾民”,他深情凝视着广袤大地上的山河和人民,现实和梦想、今天和昨天、具象和抽象,在他的叙述中水乳交融,流淌着将各民族人民从根本上连接在一起的情感力量。在独特的个人体验中,身边的人、物和事,都获得了饱满盛大的生命,清澈朴素的语言,看似不动声色,却深含珍惜和敬重。

在我看来,这样的授奖词,可说就是对鲁迅文学奖最大的讽刺和恶搞。鲁迅文学奖信誓旦旦地强调,要重视作品的艺术品位,而《在新疆》却处处与鲁迅先生对着干。鲁迅先生一再主张,写作者的目光要远离“脐下三寸”,而在刘亮程的文章中,大尺度的性描写,却成了重头戏和不可或缺的“主打歌”。与当今某些作家在散文中大肆贩卖黄段子相比,刘亮程真可谓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敢想又敢干。我甚至觉得,刘亮程仿佛是要立志写出一本古今中外罕见的《动物艳情故事大全》。在刘亮程的散文中,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和性扯上关系,林林总总、五花八门的性描写,可说是应有尽有。如:

我尽量把腿叉得开些走路,让更多的阳光照在那里。这时我才体会到阳光普照这个词。阳光照在我的头上和肩上,也照在我慢慢成长的阴囊上。芥,你每次满足我一点点,不让我全部进去。我一急切你便声声地叫着疼。芥,多少个夜晚,你就是仰望着我黑熊一般巨大的投影和我做爱。是在我们家房后面的路上,两条狗纠缠在一起,杂毛公狗一会儿亲我们家黑狗的嘴、脖子,一会儿伸长舌头舔黑狗的屁股。我以为它们闹着玩,过了会儿,杂毛公狗的东西伸了出来,红兮兮的一长截子,滴着水。黑母狗也翘起了尾巴,水门亮汪汪的。

沉溺于性幻想而不能自拔的刘亮程,不仅像某些作家一样,无比羡慕动物硕大的性器官,而且垂涎欲滴地羡慕公羊的艳福:

坐到车上时我想,我要有几十个女人,也不会落下一个不管。人跟羊是一样的。

难道这就是刘亮程散文中洋溢出的“饱满盛大的生命”?左搂右抱,妻妾成群,大老婆、小老婆,一个都不能少,这样的日子是多么令人心旷神怡。难道这就是刘亮程散文中深含的“珍惜和敬重”?

作为中国最高荣誉的文学奖之一,鲁迅文学奖的宗旨是为了推动中国文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而绝不是为了推动性描写的繁荣和色情文学的发展。在读过刘亮程名噪一时、浪得虚名的《一个人的村庄》和其获得鲁迅文学奖的散文集《在新疆》之后,笔者对鲁迅文学奖的评选标准产生了极大的怀疑。就写作的艺术性来说,《在新疆》并无多少值得称道之处。书中除了反映一些新疆人的日常生活和少数民族的风情之外,几乎乏善可陈。

如此匪夷所思,沉溺于对性的畸形品玩,像大搞“性生活展览”一样,巨细无遗地大肆展现和传播动物不雅的性交场面,如此莫名其妙、透露着不良气味的文章,居然能够一路过关斩将,击败无数鲁迅文学奖的参评作品,处处绿灯地在鲁迅文学奖的评选中全票通过。

对此,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作品获奖,怎么对得起文学和鲁迅先生?试问,这究竟是评委们的艺术趣味已经超越了时代,还是读者的鉴赏能力跟不上鲁迅文学奖评委们的“艺术欣赏”眼光?这其中的奥秘,也许只有老天才知道。■

(转载自《孤独的呐喊》作家出版社2017年,原标题《“乡村哲学家”的病象》,转载请保留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