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医疗纠纷:腹部受伤患者医方未能明确诊断,腹部探查发现小肠横断

作者:天津董律师

【认定事实】

2023年1月5日原告邢某虎因腹部受伤被送至被告H医院住院治疗,经治疗伤情未减轻。2023年1月10日邢某虎从H医院出院,当日转至L市人民医院检查治疗,检查后L市人民医院建议转上级医院手术治疗。邢某虎于2023年1月11日进入S省F医院治疗,后好转出院。

医疗纠纷:腹部受伤患者医方未能明确诊断,腹部探查发现小肠横断

【原告陈述】

2023年1月5日原告在工作时腹部受伤被送至被告处住院治疗,经诊断为腹部挤压伤、腹腔积血、腹壁软组织损伤等。住院期间被告未能对原告的伤情明确诊断,原告伤情加重后,于1月10日办理出院,当日转至L市人民医院检查后被建议转上级医院手术治疗。

原告于2023年1月11日在S省F医院住院治疗,当日经腹部探查发现小肠横断,周围肠系膜破裂损伤,肠壁水肿。因小肠断裂处感染严重行小肠切除术,最终原告的腹部伤情被诊断为:小肠破裂、弥漫性腹膜炎、肠系膜破裂损伤、闭合性腹部损伤。

【原告认为】

为维护自己的权益,遂提起诉讼。诉请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21945.57元。

【被告H医院辩称】

对原告各项合理合法的损失,我方按50%的比例进行承担。

【鉴定结果】

1、G县H医院对邢某虎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医方过错与邢某虎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同等;

2、原告邢某虎,男,1996年10月19日出生,小肠部分切除术构成九级伤残;

3、邢某虎,误工期评定为90日,护理期评定为60日、营养期评定为120日。

4、邢某虎支出鉴定费23950元。

医疗纠纷:腹部受伤患者医方未能明确诊断,腹部探查发现小肠横断

【法院认为】

1、本案中,H医院医疗过错原因力大小为同等。因此,H医院应当对邢某虎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人身损害与疾病因果关系判定指南》附录AA.1参与程度分级规定,依照鉴定意见中明确的医方过错与邢某虎损害后果的原因力大小为同等,本院确定被告H医院承担50%赔偿责任为宜。

2、原告邢某虎住院治疗有住院病历证实,本院依法予以认定。原告邢某虎的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已经司法鉴定意见书确定,本院对该鉴定意见依法予以采纳。

3、原告主张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法计入残疾赔偿金。原告邢某虎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过高,本院酌情确定。

4、综上所述,原告邢某虎的损失项目和损失数额为:住院伙食补助费1860元、营养费3600元、误工费100.81元/天×90天=9072.9元、护理费100.81元/天×60天=6048.6元;

残疾赔偿金196200+85665=281865元、交通费酌定1800元、鉴定费23950元,共计328196.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酌定10000元。被告H医院应承担174098.25元(328196.5*50%+10000)。

医疗纠纷:腹部受伤患者医方未能明确诊断,腹部探查发现小肠横断

【判决结果】

2023年11月17日判决,被告G县H医院承担50%责任,赔偿原告邢某虎174098.25元。

【摘编自司法裁判案例】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