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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嫁出去了——观红楼品古今之八十七

作者:大漠孤烟光影
迎春嫁出去了——观红楼品古今之八十七

俗话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迎春嫁出去了,“水”泼出去了。

“水”泼进了孙家,迎春的父亲贾赦将迎春嫁给了孙绍祖。这孙家乃是大同府人士,祖上军官出身,乃当日宁荣府中之门生。算起来亦系世交。也就是说孙家和贾家的门第是相当的,这就叫门当户对。

门当户对,由这种婚姻组成的家庭,相对来说稳定性是比较强些的。可从理论上讲,我们是反对所谓门当户对的。婚姻讲究真爱,两个人相亲相爱,由这种婚姻组成的家庭才是真正稳定的。可现实不凭想当然,生活不是全由甜蜜和幸福编织而成的。一个平民百姓家的子女,因为真爱,与一个豪门大户家的子女结成婚姻,由此形成的家庭,其稳定性相对来说就小了许多。“真爱”是有保鲜期的,时间一长,日子一久,所谓的“真爱”就显得苍白无力了。何况在封建社会里,婚姻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定的,哪来的“真爱”?

孙绍祖和贾迎春在结婚之前见都没见过面,更谈不上相互了解了,就再别说什么“真爱”了。作为贾迎春,她也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

孙绍祖是“鸡”还是“狗”呢?孙家只有一人在京,就是这孙绍祖,他现任京师兵马司指挥之职,生得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纪未满三十,且又家资饶富,现在兵部候缺提升。

孙绍祖不仅是“高富帅”,而且还等待着提拔,有极好的“政治前途”。按说,像孙绍祖这样的“政治青年”,门前求婚的或提亲的,理应排成了一个长长的队伍,可他为什么单单看上了贾迎春呢?

“高富帅”是应和“冷美白”相匹配的。迎春懦弱,少言寡语,不随便和人搭讪,性格中本就有三分“冷”的因素。要说“美白”吧,迎春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是金陵十二钗中的第六钗,当然算得上“佳丽”。

可从另一方面说,在孙绍祖“门外排队”的美女,如迎春一般姿色,甚至比迎春更俏丽的,不在少数。如此看来,孙绍祖贪恋的不是迎春的美色,再说婚前他也不曾见过迎春。他动心的应该是贾家的家族势力和地位,后来的事实足以证明这一点——贾府被抄家,削爵,贾赦远处服刑,势利眼的孙绍祖不许迎春回娘家送别父亲,说不要将贾家的晦气沾在身上。迎春扭不过,在孙家直哭了两三天。当得知贾政又袭了职后,孙绍祖才同意迎春回娘家走走。

也就是说,在当时,贾家的势力和地位对孙绍祖的升迁能起到助力作用。在孙绍祖的规划中,他认为贾家对他的政治前途会有好的影响。

而贾赦呢,见孙绍祖是世交子侄,且人品家当都相称合,遂青目择为东床婿。岂知贾赦嫁女另隐情,当初他向孙绍祖借了五千银子,其实他是拿女儿抵了这五千银子的债务。

至于邢夫人,迎春不是她的亲生女儿,再者,她本就惧怕贾赦,连贾赦欲纳鸳鸯为妾之事,她都不敢不服从,反而亲自替丈夫撮合。如今碰上这嫁女之事,她当然更不敢有丝毫的违逆,唯有完全听任贾赦的操弄。

有如此父母,迎春的婚姻会有什么好结果呢?

本来,把舵这桩婚姻的不应该是局外人,哪怕迎春的父母,迎春自己理应主宰命运。可在封建社会中,女子就像那淘淘江水中的一片枯叶,也只能任由风浪吹打,谁知自己会漂向何方?就像秋风中残败的荷花,那“红玉影”终会深埋在繁霜之下。

当然,贾赦和邢夫人这对父母,只能算作一个例外。苍穹之大,多数父母还是期盼子女能过上好日子的,还是希望子女能有个美满婚姻的。父母都是过来人,知道门第相当对子女婚姻家庭的重要性。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不讲门当户对、顺随了个人意愿选择婚姻的子女,婚后的家庭并不幸福,夫妻感情并不持久,于是深悔当初没有听信父母的话,选择门第相当的家庭。

可这不足以成为父母干涉子女婚姻的理由。父母一旦干涉了子女追求“真爱”的婚姻,造成的悲剧是眼前的。子女们会为“真爱”去殉情,一旦发展到这种地步,受千夫所指的一定就是父母了,这样的父母是会为他们的横涉与包办买单的。反之,如果父母成全了子女追求“真爱”的婚姻,婚后的不幸就是以后的事了。

显然,迎春的婚姻是贾赦和邢夫人横涉与包办的结果。

对这门亲事,贾母心中并不十分称意。贾政深恶孙家,两家虽是世交,不过是孙绍祖的爷爷当年希慕荣宁之势,有不能了结的事,才拜在荣宁门下,孙绍祖又并非诗礼名族之裔。贾政也劝过两次,无奈贾赦不听。

宝玉听说迎春要嫁进孙家,且娶亲的日子甚急,又见已将迎春接出大观园,越发扫兴,每日痴痴呆呆,不知作何消遣,又听说要陪四个丫头过去,更是跌足道:“从今后这世上又少了五个清净人了。”他来到迎春的紫菱洲,见轩窗寂寞,屏帐翛然,人去屋空,不禁感慨:“池塘一夜秋风冷,吹散芰荷红玉影。蓼花菱叶不胜悲,重露繁霜压纤梗。”晴雯的死,已给了宝玉不小的打击,如今迎春又要嫁出去了,他如何不伤怀呢?

然而婚姻是由“父母之命”的,别人的感受与态度无关紧要,贾赦和邢夫人的意愿才是决定这桩婚姻的关键所在。迎春就像多数被包办了婚姻的子女一样,没有反抗。她也无力反抗,只能听天由命了。

嫁到孙家的迎春,日子当然不得过,常常“背地里淌眼抹泪的”。她的奶娘来与王夫人请安,建议将迎春“接了来家,散荡两日”,王夫人也正有此意。

不幸的婚姻受人同情,迎春的奶娘、宝玉、王夫人等都同情迎春。同情归同情,他们谁又能如何呢?唯一能做到的只是将迎春接回来住几天,暂时躲避几日,其他也就爱莫能助了。

可就是接回迎春,也是王夫人操心安排,贾赦及邢夫人并不理会。被接回的迎春也就只将王夫人当成亲人了,她在王夫人房中哭哭啼啼诉委屈,说孙绍祖“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迎春略劝过两三次,孙绍祖便骂她是“醋汁子老婆拧出来的”,“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卖给我的。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

看来,迎春在孙家受尽了屈辱。放到现在,不说娘家人定然不依,早就大闹婆家了,估计女婿挨揍是肯定的;单是媳妇本人就惹不了,一旦闹将起来,想不到的手段都会用上,更有甚者动不动就以离婚相要挟。如今的离婚率居高不下,这也许是原因之一。

迎春的娘家没人能替她出气。在“一女不嫁二男”的封建思想的毒害之下,本就懦弱的迎春也从没想过要去反抗,以改变命运。

王夫人只能用言语解劝迎春。木已成舟,她又能怎样呢,总不能怂恿迎春离婚吧?在封建社会里,只有丈夫休妻之说,没有妻子抛弃丈夫的先例。即便有,迎春也迈不出这一步,荣国府也不允许她迈出这一步,贾家“丢不起这个人”。就是放在当今的社会里,局外人大多也是劝合不劝离。所以王夫人说“年轻的夫妻们,斗牙斗齿,也是泛泛人的常事”。

迎春回到她的紫菱洲房屋里住了三日,才往邢夫人那边又住了两日,就有孙绍祖的人接了回去。迎春又回到了孙家,回到了魔窟。邢夫人反倒像没事人似的,并不记挂在心上。不是自己身上的肉,她怎么会可怜同情迎春呢?倒是王夫人,抚养了迎春一场,却甚实伤感,可她也只能在自己房中叹息一回罢了。虽贾家的权势还在,她却也无能为力。

只有宝玉突发奇想,他告诉王夫人说:“咱们索性回明了老太太,把二姐姐接回来,还叫她紫菱洲住着,仍旧我们姐妹弟兄们一块儿吃,一块儿玩,省得受孙家那混账行子的气,等他来接,咱们硬不叫她去。由他接一百回,咱们留一百回,只说是老太太的主意。”宝玉似乎是桃花源人,脱离了现实社会。可有他这种“美好”想法的,就再没有旁人了,这也许算作他具有反封建意识吧。

在封建社会里,女人的命运似乎合该如此。贾政得知迎春的情况后,叹道:“我原知不是对头,无奈大老爷已说定了,教我也没法。不过迎丫头受些委屈罢了。”一句“受些委屈”,成了将迎春置之不理的堂而皇之的理由,这也正是在封建社会里的女性的尴尬处境。正如贾政所说:“生女儿不得济,还是别人家的人。”也就是说,女儿嫁出去了,水泼出去了,覆水难收。他转而想到宝玉,又说:“生儿若不济,关系非浅。”也就是说,女儿和儿子不但有别,而且是天壤之别。女儿、儿子,别人家的人、自己家的人,孰轻孰重显而易见。迎春得不到实质上的关爱,也就不足为奇了。

加之,孙绍祖本性如此,他就是条中山狼,是头无情曽,一味骄奢淫荡贪欢媾。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贱的,公府千金似下流。据贾府陪嫁过去的人说:“前儿闹了一场,姑娘哭了一夜,昨日痰堵住了,他们又不请大夫,今日更厉害了。”迎春,这一片漂在江海中的枯叶,最终不知会沉没至何处;这一抹秋塘中的“红玉影”,最终会窒息在霜露中。

迎春死了,似乎是病死的。可“他们又不请大夫”,足见“前儿闹了一场”定是迎春遭到了孙绍祖的蹂躏、折磨。既然如此,还看什么病,只能生死由天了。迎春的判词是:“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迎春,一个公府千金嫁到孙家,却被丈夫孙绍祖虐待致死。她的命运是《红楼梦》中众多薄命女子的缩影,同时也是整个封建社会中受压迫和摧残的女性命运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