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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甫:身陷魔窟一百天

作者:自然与社会

引子

*《莒县文史资料》第三辑(1986年12月),王秀甫,作者王秀甫,原标题《身陷魔窟一百天》

正文

我家是浮来山下邢家庄。抗战初,城里人王祥廷来我村居住,此人来居住不久就宿娼聚赌,无恶不作,成为村中的一个祸害,人人痛恨。日本鬼子侵占莒城后,他在四O年公开投靠日本当了汉奸,从此更是有恃无恐,为所欲为。

早在一九三九年农历四月间,有个老汉来我村卖黄瓜,王祥廷买了他一斤(每斤两个大铜板),不一会儿他回来硬说买的黄瓜不够秤,大发威风,没分二话就把卖黄瓜老汉的秤砸碎,又把黄瓜扬了满街,这还不算完,又用鞋底把老汉打得鼻青脸肿。见这恶棍如此蛮横欺人,所见者无不咬牙切齿,愤恨不平,但都不敢出面为老汉讲理。那时我仅十八岁,对当时的社会世故不加琢磨,遇见不平事好出不平气。

见这恶棍如此欺人太甚,我便挺身而出,为卖黄瓜的老汉打抱不平,在群众围观之下,弄得王祥廷当场下不了台,恨恨而去。边走边说:“王安俊(当时我叫的名字)你甭充好汉,咱们走着瞧!”

想不到我竟为此惹下了一场灾难,险些断送了性命。

自那以后,王祥廷对我耿耿于怀,时刻寻机报复,发泄私愤。他当了汉奸后,立时向鬼子谎报:“邢家庄的王安俊是暗八路。”于是,我大祸临头了。

一九四一年农历七月初三半夜时,我在睡梦中被一阵急剧的狗叫声惊醒。我正在琢磨着,突然听到稀哩哗啦声,接着“咚咚”的砸门。

我急忙下床想出去看个究竟,刚一开屋门,就见手电光一闪,几把刺刀同时触到我的肚皮。一个汉奸问:“你是王安俊吗?”“咋,这是干什么?”“他妈的少啰嗦,就是他。带走!”

我立时被五花大绑。在几个鬼子汉奸的夹持下押出了门外。留在屋里的几个鬼子兵,翻箱倒柜,并把不满周岁的孩子扔到地下。母亲看着我被押走,紧紧抓住我的胳膊不放手,苦苦向汉奸鬼子哀求,被鬼子一脚踢倒,当场晕了过去,父亲也被打得死去活来。

这时天正下着雨,我身上只穿一条单裤,冻得直打寒颤,被敌人拥着深一脚浅一脚的在泥水里趟。走到东湖,借着手电光我看见前边同村的孙月桂、孙朋远父子二人也被绑着一块向菖城走。

天刚亮时,我们被押进莒县城里,拥进一个大门口有两个鬼子兵站岗的两进院落(鬼子宪兵队驻地)。外院三间瓦房,里面摆着两只木笼。一进屋先把我和孙朋远塞进一只木笼里,孙月桂塞进另一木笼里。木笼的顶底都是用厚木板钉成,四周用碗口粗的木棒密排着。凡是被送进木笼的人,就甭想再活着出来。我们在这囚笼里,不用说吃饭,就连水也很难喝上一点。我被关进笼子连续五天,敌人没给一滴水喝,我只觉舌头直朝后搐,心里油煎火燎,过一天比一年也难熬似的。我看到从大店南逮来一个难友,在干渴难忍之下,用手接自己的尿喝,最后连尿都没得接了(后他被敌枪杀)。

被关进木笼的人,既不准活动,又不许发出声响,稍不注意就受到酷刑。有个难友睡觉打呼噜,看守的点燃蜡烛向他脸上滴蜡水,烫得满脸燎泡,后来燎泡溃烂化脓。

我被敌人抓来的第九天,孙月桂父子俩已被刑审过了。敌人开始对我施行酷刑了。农历七月十三日,我被从木笼里拖出来架到一间阴森森的黑屋子里,这是一口专门行刑的房子,既腥又臭。墙上门上、到处是一块块的血斑,梁上悬着一根大绳,绳的半截已被血染成紫黑色。敌人把我双手反绑起来,往梁上滑。这时听到一个家伙喝道:“起航!”便将我滑到梁上高高地吊起来了。他们硬逼我承认是八路军,我咬紧牙关,一声不吭,足足把我吊了一天。

第二天,敌人又把我弄到那口屋子里继续上梁滑,边滑边问:“你的土八路的有?”我仍然不吭声。于是,这些灭绝人性的野兽恼羞成怒,翻译官王国瑞(东北人)喀叫着:“他娘的,你不说话,老子有法治你,看看到底是你的牙关紧,还是我的刑法硬。”说罢,即吩咐:“装炸弹!”我仍吊在梁上,便把我两只脚腕用绳子缚在一块,往腿缝里塞砖(这砖都是古城墙上的大青砖,每个重约三十斤)。敌人用这种刑罚已不知害死了多少个难友了。敌人每向我腿缝里塞进一块砖,便逼问:“是不是八路,你招不招?”接连给我加到了四块,腿缝里已塞不进去了,这时连我本身的重量足有二百五十斤,肩膀已不能承受这一重量,“嘎嘣”一下,我的肩膀骨被坠断了,我昏死过去,敌人并不就此罢休,又用草绳拴了一块砖套在我的脖子上,又增加了三十多斤。

手腕的皮肉已被绳坠断,有四五指长的一段没有皮肉了。宪兵队长新村这个屠杀中国人民出名的刽子手,指使几个鬼子兵持劈柴轮番毒打我,打得我浑身皮开肉绽,接着又牵来了狼狗把我的两只脚趾啃烂。

敌人用这些酷刑并没将我治服。第三天又用更毒辣的法子,把我手脚绑在一块,伸上根棍拾到臭水缸上,头朝下脏朝上淹,待我肛子里灌满了臭水时,抬出来使杠子再压出来,醒来鬼子仍遇我承认是八路军,反复折磨了五次,最后我有气无力 地说:“淹死我算了吧。”

敌人以为我活不成了,在我昏迷之际将我扔到一堵墙根下。待我在墙根下过了两天多后,我竟然又醒过来了。这时嘴里还往外溜臭水,全身伤口溃烂,耳、鼻、眼和中伤处都已生了蛆。我的四肢因被长时间的捆绑,肩骨又已坠断,两只胳膊上血液已不流通,两只手,血淤得漆黑。敌人见我又活了,用水把我冲洗了一遍,然后又投进木笼里。

当时鬼子见我两只胳膊已不中用了,抽出洋刀在我胳膊上割了一刀,有二寸长的口子,深及见骨,白惨惨的肌肉朝两边翻开,不流血也不感觉疼痛,此惨状连负责看守的汉奸也不忍目睹。

正当我被折磨得奄奄待毙的时候,同囚笼来了一位新难友,名字叫田希和。这位善良的同胞见我被残害成这个样子,非常同情,在看守默许的情况下,对我细心照料。他还没有受刑之前,每天为我哀求弄水弄饭,帮我大小便,使我减轻了不少痛苦,身体逐渐有些好转,从死亡线上又拣回来一条活命。

此后,敌人再没对我施加严刑,也没逼出要我说的话来,无法判刑,但又不肯释放,便罚我服劳役。

我们一起被罚劳役的有十几名难友,我分着抬垃圾。这时我的手,胳膊仍不能活动,难友把杠头放在我的肩上跟着走走,重量全凭难友负担。

对于被罚劳役的人,每天除了负担沉重的体力劳动外,在空闲鬼子还变着各种法子任意折磨摧残,根本不把我们当人待。仅“点名”这一项,鬼子就施出了不少坏点子,其残忍无所不用其极。举几例可说明。农历的九月天,天气已经很冷了。难友们人人破衣褴褛,衣不遮体,这时我还是穿着被逮时那条裤头子,早晨从笼里放出来上工,鬼子要先点名。这时我们都冻得打颤颤,鬼子见我们害冷,便命汉奸每人劈头浇上一盆凉水。难友排队从值日鬼子面前走,到根前每人挨一棍子。这时还得报出序列号数,谁如声音大或声音小了,都得重新另挨。有时点一次名,都得跟着挨十几次毒打。有一次“点名”,鬼子不打也不骂,而是叫难友们自己轮换着剃头、刮脸。轮到谁不管会不会,必须在鬼子面前刮。所用的剃刀很钝。鬼子叫怎样剃就得怎样剃。有的要留芯毛;有的要留偏角。有个姓孙的老中医(招贤人),须发皆白,把胡子、头发、眉毛都刮光,只叫留着下嘴唇上那一小撮。多数难友都不会剃头,弄得个个头或脸上到处是血口子。难友们到了早晚上下班时就打怵。

至于平时劳动中,打骂、罚跪、钉刺、火燎自不必说,只要鬼子、翻译官看着谁不顺眼,立时便大祸临头,轻者坐老虎凳、灌辣椒水;重者枪杀、活埋。鬼子杀害难友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如在活埋难友时,先叫难友自己挖好坑,然后强令难友排成队,第二人埋第一人,第三人埋第二人,这样依次类推,最后一个,鬼子再动手把他埋掉。在我被关押期间,就知道鬼子用这种手段活埋了二十五人之多。这其中就有后石灰窑村的宫方正。和我一块逮去的孙月桂、孙朋远父子二人,王祥廷亲手把他们按倒在木捧上乱刀剁掉头颅。这一次是在马神庙子杀了五个人都埋进一个坑里。

自从我被敌人抓走后,父亲在家东奔西跑,求亲告友,设法挽救。先后卖掉了家中的十几棵大榆树,变卖了所有能变卖的家产,加亲友们的资助,最后终于央人报释放回。回家后见到母亲已双目失明:她边摸着我边泣不成声地说:“孩子,自从你叫鬼子抓去,谁知我流了多少眼泪,俺在家里饭也吃不进去,觉也睡不着,吃饭的时候端起碗来就想孩子,哭一阵就放下碗算了。”

我回到家是个废人,手仍然不能拿东西,手指甲全部蜕掉了。吃饭睡觉,大小便都得别人待候。又过了一年多才逐渐有所恢复。直到现在阴雨天气还有感觉。

我自农历七月初三被抓,至十月十二日被放回,在莒县城里日本鬼子设置的宪兵队这个杀人魔窟里整整一百天,亲身经历和亲眼目睹了日寇残害我同胞的罪行。事过四十五年之后,想起当时的情景,还仍然毛骨悚然。

曾经把我一手推入日寇杀人魔窟的民族罪人王祥廷于一九四四年莒城解放时,又随驻城鬼子逃向淄川,继续当汉奸,与人民为敌。一九四五年淄川解放时,这个蚀人的野兽终于被我军民活捉押送莒县。一九四六年清明节的前一天,我县在浮东区召开万人群众大会,宣判了王祥廷投靠日寇,祸国殃民的罪行,处以死刑,立即执行了枪决。

资料来源:

《莒县文史资料》第三辑(198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