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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中国国民党改组前的财政状况(两次护法运动交替时期)

作者:南义电影博物馆

1918年5月,孙中山因不满非常国会对军政府的改组,愤而辞去大元帅职,并离开广东抵达上海。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内,孙中山致力于理论著述,以唤起新的革命运动,并于1919年10月将中华革命党正式改组为中国国民党。在此期间,无论是在政治、军事,还是党务方面,国民党均处于一个低潮阶段,“国民党”并未凸显出作为一个政党的组织与作用,而仅是以孙中山为核心的一派政治力量,这一时期国民党的财政运作也主要是以孙中山为中心而进行的。

探析中国国民党改组前的财政状况(两次护法运动交替时期)

在沪期间,孙中山处理较多的事务之一就是答复各地党员不断向他提出给予经济救济或补助经费的申请。这对正忙于著述的孙中山而言,无疑是一项难题。1919年3月3日,陶礼燊等党员在海外某组织民生社,要求孙中山接济,孙中山批函:“按各国团体结社,当由会员供给支会之费,支合(会)供给总会之费,乃吾国党员每每冠履倒置。文往稍有余力,常勉为应付。惟今后文之生活费亦将仰给于党员,故不独不能以一人而供各地之求,惟望各地党人有以接济我,否则不日当谋食于海外矣。”1919年3月,焦易堂函请孙中山赞助经营实业,孙中山答复:“经营实业固今日扼要之计,惟文近日经济异常闲难,不能为兄之助。”陶森甫为“筹办党务”,要求“补助党费”,孙中山答复:此种要求“有本末倒置之嫌,实为大误”。因为“按之各国惯例,凡所有结社集会,其分部经费概取给于党员,总部经费概取给于分部,盖合党员之多数而成一分部,合分部之多数而成一总部。总部以分部为基础,分部以党员为基础,此一定之理也。若分部不以经费供给总部,反欲总部以经费供给分部,则总部又何从筹措乎?”

此外,检阅《孙中山全集》,还会发现不少孙中山在这一时期关于党员申请救济的批复,兹不赘述。经过前期二次革命、护国战争、护法运动,孙中山及其政党早已背负着沉重的财政负担,何来余资接济党员。所以对党员的此类申请,他只有以开导与鼓励作答。身居上海的孙中山一边进行着革命理论的创新,同时又在策划和指挥以广东为中心的护法军事行动,并且还主持着新成立的中国国民党的其他重要工作。所有这些,在在均须广筹经费,赖以维持。这也决定了这一时期,筹措革命资金对孙中山及中国国民党人而言,依旧是一项重要任务。正如孙中山所言,“此时党务正赖扩充,筹饷又为急务”。

探析中国国民党改组前的财政状况(两次护法运动交替时期)

这一时期,国民党财政收入同此前一样,主要依靠海外党员与侨商捐助。例如1919年9月16日孙中山收到海外某党部的英金汇票一张,计款48镑16元。次年3月2日,孙中山收到段蓬仙交来汇票八张,“共伸银三万五千两正”。3月6日,又收到海外某支部负责人余荣汇来的“基本金叁拾肆镑拾贰辨士”,孙中山对此“至为欣慰”。伍学晃也因“率先筹饷,以助粤军”,而受到孙中山的赞许。1920年11月,当中国国民党古巴总分部接到孙中山关于筹饷以助讨伐莫荣新的电令后,即组织古巴侨胞捐助饷银3万元,通过香港工商银行汇给孙中山,孙中山接款后,深表“欣慰”。日本华侨党员也“热心桑梓”,踊跃捐资。

在此期间,孙中山与国民党对海外党员与华侨继续开展“救国储金”活动。孙中山曾致函海外同志强调:“救国储金,一时虽难募集,惟此举关于本党者至大,仍望随时劝诱,必可成功。”国民党本部还专门印铸了爱国储金奖章。1920年夏间举行的国民党美洲党员恳亲大会也通过了实行救国储金的决议,孙中山闻讯,连称:“甚善甚善!”据1920年初的统计,中国国民党在加拿大的党员参加爱国储金者共884名,其中以域多利、卡忌利两地为最多,“自后陆续缴交者,谅亦不少”。孙中山遂寄去爱国奖章2900枚,后又寄去同等数量的爱国奖状,“以示奖励”。同期,孙中山还特别指示发给域多利交通部爱国奖章200枚,以为专门表彰。因为该部在上年护法军兴之际,曾电汇廖仲恺 7000元,其中多属爱国储金款。侨商阮日华、高连泗、高敦焯等亦因“储助巨资,赞襄义举”,而获得中国国民党的奖状。孙中山还批示三藩市党部“奖励筹饷”。

除了爱国储金活动外,孙中山还直接派人往海外募资。例如1920年秋,孙中山致函海外某处党组织负责人:“此间因前方军事发展,待饷益急,特派陈君从之前来提领,所有尊处筹得之款,即希随交陈君汇解为荷。”林森发起劝募捐款,建筑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纪功石坊,孙中山为此专门致函海外同志,希望“协力捐助”。1920年1月,为了宣传本党主义,孙中山曾发起创办本党之英文报刊与印刷所。该项事业采取股份有限公司方法,孙中山号召海外同志认定股款,于三个月内汇沪。但通告发出之后,印刷所“急须开办,而款项尚未完全认齐”,孙中山特派专人赴海外各埠劝募。居正与廖仲恺也分别致函海外党部负责人,嘱“极力提倡劝导”,以助完成此“宏大久远之事业”。

不过,因两项事业需资过巨(依孙中山的预算,约共需资52万元),而海外侨商因受经济危机的影响,“窘困之状,不可胜言”,各埠同志对股款虽“多已认定”,但实缴有限,故终未能募足开办。此间,为配合军事行动,孙中山曾委托余育之“纠合港商筹款”。孙中山还致函李安邦、李绮庵二人,嘱“谋借”款项,以充军饷。

探析中国国民党改组前的财政状况(两次护法运动交替时期)

孙中山在此期间所筹措资金主要用于策划、资助回粤驱逐桂系军阀的陈炯明等部的军事行动。为了发展壮大粤军,在饷方面,孙中山等人“无日不思设法接济”。孙中山曾将自己在上海的住宅两次抵押,共借款4.5万元,由廖仲恺转交驻闽粤军,以为资助。1920年4月2日,孙中山致电李绮庵:前曾“汇哲生交安邦万元”,以策动粤军回粤军事行动。他在致电另一位将领时说道:“万元到时,当派人回粤发动,颇有把握。”孙中山还向李绮庵等将领表示:“钦廉若能起事,当再筹五千来。”1920年4月15日孙中山致电孙科:“今由广东银行电汇二万元,以五千元备钦、廉用,五千元备买煤用,三千元备汕头用,二千元备朱本夫所谋之路用。以上当与绮庵详慎查明,确有把握,乃可支用。又支五百元,由绮庵交马伯麟用,余款作香港筹备用,由你酌量开支。各路筹备之后,钦、廉可先发,相机自由动作;潮、汕次发,当与粤军共同动作;广属后发,水陆一致动作。”对于这一笔“起事费”的实际作用,孙中山一直较为关注,务求得其效果。其后,为支援讨伐桂系行动,孙中山又给湘军某部汇去一万元。1920年7月20日,廖仲恺复函孙中山:刘纪文所携带之款项,已“妥交”陈炯明,具体数额不详。1920年10月8日,孙中山在复函陈炯明时说,已陆续为陈部转去军饷15.36万元。

为支持陈炯明的军事行动,孙中山还在上海与华昌公司订立合同,以4万元的代价为陈部购买无线电机10架。1920年10月,孙中山收到陈树人5000元港币的汇票后,转给了陈炯明。孙还在上海为陈炯明联络过武器定购和求援事宜。还有一部分捐款则是为国民党军队“买飞机用”。为了支援“粤军讨贼”,古巴侨胞捐助饷银3万元,其“解囊者之慷慨,与劝募者之勤劳”,令孙中山分外感动。小吕宋支部也“慨助粤饷,足征好义”。还有不少侨胞和党员亦踊跃输将,以助成粤军讨桂之举。对于捐资不热情的党员,孙中山指示支部负责人“随时晓以党员对于国家之责任义务,不能不助我党军之战胜也”。

不过,孙中山等人向海外所筹措的经费显然不敷当时庞大的军事开支。当时拥护国民党护法主张的军队,在四川、陕西、湖南、福建、广东等地,“不下十余万人,月饷动需百万以外”。各处军队,“皆靠就地征发以自养”。这也是与当时护法力量的军阀化特征相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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