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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团伙使用鸡肉猪肉冒充牛肉干销售牟利

为了拓宽销售渠道,王某登团伙还使用自己和亲友的身份证、银行卡在某网络平台开设了70余家网店

文/本刊记者 王春 本刊通讯员 吴爱晶 李小杰

香味、口感与牛肉干无异,价格却是普通牛肉干的四分之一甚至更低,这样的牛肉干你买到过吗?

近期,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制售假牛肉案,犯罪嫌疑人王某登等26人将鸡鸭肉、猪肉二次包装后冒充牛肉干、酱牛肉,并在某网络平台开设70余家网店销售,销售额达6000余万元。

不久前,该犯罪团伙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犯罪团伙使用鸡肉猪肉冒充牛肉干销售牟利

不法分子生产假冒的牛肉干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图 / VCG)

鸡鸭肉“贴牌”成“手撕风干牛肉”

2020年9月开始,来自河南商丘的王某登见低价销售假冒的牛肉干有利可图,便寻找货源购进鸡肉干、“手撕牛肉干”包装袋,伙同多名老乡先后在河南虞城、浙江义乌、浙江东阳等地,招募人员将鸡肉干封装至牛肉干外包装袋,并冒充牛肉干在网络平台销售。

这些鸡肉干被分成每袋160克至200克不等,加上干燥剂包装进写有“手撕牛肉干”字样的黄色牛皮纸袋里,每袋在网络平台售价9元左右,加上主播推广、平台推广等手段,该类产品销量极好。

2021年1月和8月,王某登的包装窝点先后被义乌市、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但王某登仍未收手,转而租用了位于东阳市白云街道某村的民房开始包装销售假酱牛肉。

“有时候退回来的快递特别臭。”房东胡某东表示,他将自家地下室租给王某登从事食品包装,但时间一久,他发现地下室经常散发出肉类变质的臭味。他还发现货车运进来的是写着“酱猪肉”的包装箱,但工人们却把塑封好的肉装到写着“酱牛肉”的外包装袋里,随后打包发货,“我察觉到他们这样加工肯定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是我想着地下室租出去多赚点钱就没管,有时候甚至帮助他们躲避检查”。

70余家网店统一发货

为了拓宽销售渠道,王某登团伙还使用自己和亲友的身份证、银行卡在某网络平台开设了70余家网店,由王某登提供货源,网店实际操作人在平台上接单、运营,在东阳统一打印快递面单、包装销售,利润由网店操作人与王某登五五分成。

“‘牛尾’不要整根发,容易被看出来是鸡脖子……”“福建仓出事了,牛肉干先下架……”该犯罪团伙还专门建立了一个微信群,交流如何处理顾客投诉、应对职业打假人打假,以及进行网店提现分赃。

假牛肉的“畅销”带来巨大的快递包裹吞吐量,也从中滋生了“快递黄牛”犯罪。“和快递公司谈好比市场价低的价格,然后和客户去谈价格,赚中间差价。”

犯罪嫌疑人王某冬长期从事快递收发工作,王某登在义乌经营包装窝点时经人介绍结识了王某冬,便一直将假牛肉的快递收发交给王某冬负责。随着“合作”的深入,王某冬深知王某登等人以假乱真制售假牛肉属于犯罪行为,但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他仍选择了继续为犯罪团伙提供帮助,收取快递费就高达200余万元。

成立公司自产自销

靠着售卖假牛肉,王某登犯罪团伙赚得盆满钵满,有人甚至在老家买了房和车。为进一步削减成本,增加利润,2022年7月,王某登提议成立某食品有限公司,自行研制酱猪肉为网店供货。装修、招工、买设备、买原料、找配方……犯罪团伙9名“股东”分工明确,很快,食品公司在河南某地开始运行。

“公司成立后,主要就是做卤猪肉。”据食品公司工人供述,制作卤猪肉要经过解冻、腌制、卤煮、冷凉、分割、包装等一系列流程,在加工过程中需要添加牛肉膏、猪肉膏、护色剂、增稠剂、卡拉胶、保水剂、增香剂等20多种添加剂,“冷冻的猪肉最后就加工成了具有牛肉香味的猪肉”。

牛肉味的猪肉生产出来后,工人们会使用铝箔袋进行真空包装,每小包卤猪肉重约200克,每100小包被装进一个大编织袋,但小包装上并没有商标,也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原料等字样。随后,这些酱猪肉就会被运送到二次包装窝点进行“改头换面”成为“酱牛肉”,并在网络平台销售。

经查,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期间,该食品公司共生产销售货值达600余万元的牛肉味酱猪肉、酱鸭肉。

引导侦查准确认定

2023年6月,王某登犯罪团伙先后落网。因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东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本案是非常典型的团伙犯罪,每名犯罪嫌疑人在团伙中的地位、作用都不一样,对此,我们指导公安机关为每名犯罪嫌疑人建立一个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与此人有关的供述、证人证言、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等,清晰地梳理出每一个证据链条。”承办检察官表示,前期取证固证工作的扎实有序完成,为后续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审查起诉过程中,为了查明每名犯罪嫌疑人的涉案金额、获利情况,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在时间跨度长达3年的数十万条银行流水记录中厘清犯罪团伙销售金额,确定涉案人员非法获利情况。“网店提现记录和银行流水有时会对不上,这时候就需要我们自己回过头去,重新分析研判,甚至自行补充侦查。”承办人表示。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登伙同王某振等人开设网店销售假牛肉干、假酱牛肉,销售金额6000余万元,王某登非法获利至少138万元。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登等人在生产、销售产品过程中以假充真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明知他人犯罪还提供帮助也要罚!”承办人表示,房东胡某东明知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而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亦构成犯罪。

来源|《法制与新闻》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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