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大学毕业的小林暑假去驾校报名考驾照。在练习科目三时小林因操作失误撞伤他人,伤者的损失该由谁来担?
——应当由驾校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小林作为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学员,在学习驾驶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当由驾校承担赔偿责任。若小林的驾驶教练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驾校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其追偿。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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