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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以撒 | 抄写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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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以撒 | 抄写惯性

来源 l 《书法报·书画天地》2024年第36期作者 l 朱以撒分享 l 书艺公社(ID:shufaorg)

总是有一些相同的文学内容被抄写。由于书法家技法相同,为人所疑,以为抄袭。如果一个人的技法已经达到了有门庭且娴熟的程度,那么为何不在文学内容上有所自创,由此完全避开抄袭的嫌疑?抄袭无疑是靠得太近,或者已经侵入了对方的作品内部。有个性者总是想与人相远,而不是粘在一起。

古时无书法展览之说,更无所谓的展厅意识。他们最具备能力的,就是诗文好手。一世之士,各相慕习,标能嬗美。洋洋洒洒一篇问世,文、书都与人相异。事实上,现在我们阅读的古人诗文,在当时就是和书法紧密相连的,可惜大都墨迹未能留下。陆放翁六十年间万首诗,就是万幅书法作品。像唐人孙过庭的《书谱》,从文、书两方面都罄露了个人的卓越才情。这是他的幸运。这样的遗留使后人见识了多少当时的文士在文、书方面的不同凡响。如果真有展览,这些文士怎么可能抄他人诗文、蹈他人辙迹。展览也是要有个性的,而不是数量的叠加。古人能自撰诗文并具八法,他们甚至就以自撰诗文为乐事,又有谁抄袭以至频频事发?

今人就少有这样的能力了,即通过文来显示差异性。

古人诗文固然多如沙数,但抄不胜抄,有的就相对固定下来,也就是一些名篇被百抄不厌,变得过于熟悉、定势了。倘自己撰文,就会更有一些不确定性、陌生化。诗文本色未必锦绣,但循自我情性一时之发散,容与其间,也是本乎古道的一次实践。就是文采无多者,搜索枯肠,有意为作,虽难言说佳妙,亦是个人快慰,称得上是对自己的一次挑战,期之日后能形成一种自然撰写的习惯。

个人撰写的快意在于自由自在,有所感有所发,似有目标,又不确定。写着就游离于目标天马行空了。鲍勃·迪伦似乎就是如此。譬如他的一些音乐作品,按他的理解就是要充当散漫的先驱、实验的实践者,至于写得成功或失败,都让位于实验的进行。因此创作常常游离于此前的构思,显示出个人心理状态及情感价值的变动不居。离题式的撰写是对原有设定方向的一种解脱,写得开张放纵了,一些未规划思路进入,更多的个人体验涌动,反而比初始时规划更生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和表达方式,此时彼时皆不一致,因此自撰文大抵不与人同。

个人写作不可以写好或写不好为判断,具有个人的特色,比写得好更有意义。

如宋苏黄米三家书论,谈不上高深奥妙——一个人的学书心得没必要写成高头讲章,而是学习、深思之余所得,便无一字做作,只是自在,以家常话语出之,趣味夹带其中,使人读后意常爱之。从苏黄米的书论来看,简短地表达一些自见,未必深究之,其结论出来了,如何形成结论的过程则未必洋洋展开。他们的书论给人的启示就是语言的生活化很需要,也不必微言大义地阐释,也不必斤斤争工拙于一字一句之间,只是有感则下笔写去。欧阳修曾说自己的写作状态:“某每日虽无别文字可作,亦须寻讨题目作一二篇。”一个人不写则心中不快,有主动写作的要求。这就是古人写文的日常状态——每个人都会给写作留下广大的时空,乐于写,写无辍。如果一个人只把时空留给书法,把写作的时空挤占了,那就难以学到古人,也就使抄写古人诗文成为必然。

罗马尼亚作家保罗·策兰是阅读与写作交融的。读书时对一些句子着重画线,甚至将见解写于书中空白处。凡读书中需要自我表达,则立即执笔写成段落,毫不放过个人的突发性灵感。如果一个人不经常阅读、写作,对文字的敏感就会下降,无所感知字词分寸、深浅,亦无情感于其中,渐成惰性。时日过往,灭灶而重燃的可能几乎没有。因此一个书法家到晚年还在抄古人诗文,就是自少年起未曾尝试写作的结果。反之,如果少年写作至晚年不辍,那就停不下来,使写作成为个人精神生活的一部分。时之所轻,我之所重,人之艺文实践是需要错位的,这样就不会以抄写古人诗文为惯常、为乐事。

在一个擅长写作的时代,则以手写心,心手默契。在一个忽略写作的时代,书法家只有抄写一途,那么就力求抄得谨重一点,不生错漏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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