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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4次会议

作者:滨州网
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4次会议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10月22日,滨州市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4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禄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刘峰、王立勇、傅承东、卢德章、秘书长张毅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和学习了中央人民代表大会工作会议的精神;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黄河流域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检查组报告,以及自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对市政府制度进行检查以来代表们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腐败和群众不正之风工作的报告,并审议了有关专门委员会对上述报告的初步意见;审议通过了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数分配的决定;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市"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报告和专题调查的审查意见,并进行了满意度评估;对宾省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审查。对有关人员任免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山东省来信访条例》实施情况研究报告、滨州市饮用水源保护立法工作研究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0次会议以来审议情况的处理情况报告, 并书面印发各县(市、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数情况的报告。

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4次会议

王文禄指出,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是在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的历史节点上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新时代做好全国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有力思想武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努力学习和领会精神的本质,把握核心本质,自觉有效地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到全国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 紧紧围绕人民民主全过程,积极履行职责,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探索实践,不断提高新时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王文禄强调,市县三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切实提高政治地位,加强整体工作,严肃选举纪律,把上级对连任工作的要求落实到细化,依法依规范、有序地坚定推进连任工作。

王文禄要求,常委会要做好跟踪监督问题,用解决重点问题促进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要把代表的建议与贯彻落实党史研究教育"实事求是、办新局"的要求结合起来,认真处理各代表的建议,达到代表满意、人民满意的效果。王文禄希望,一些向会议汇报职责并接受审查的宾州人大代表,进一步增强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接受人民的监督,成为党与国家的桥梁和纽带。

会议期间,王文禄主持了该市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6次会议,对有关事项进行了研究。

市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龚洪波、副市长闫继虎、严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军、市人民检察院律师王恭、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贾本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王春山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