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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烧烤就像老鼠爱大米

作者:司马高原

楼下,有家烧烤,经常和儿子来烤一把,要有阵子不吃,很有点“相见也无事,别来忽忆君”的意思。

我喜欢烧烤那个劲,就像老鼠爱大米。那浓香四溢、红润亮泽的羊肉串,对我不仅有形式与味觉上的强烈诱惑,更伴着一种少年情结,这双剑合璧,那杀伤力真赶上AK47了!

青涩少年时,随家人从北京迁到新疆。第一次走上街头,就碰上烤羊肉串,当时我那感觉就像贾宝玉碰上了林妹妹--一个留着小胡子的维吾尔,活脱脱一个阿凡提,他象站立演奏的扬琴师,动作麻利的当街烤肉,红红的碳火上,肥瘦兼有的羊肉串被烤的吱吱响,一滴滴黄浊的羊油滴下来“呲辣…哗”,无数的火苗腾空而起,齐齐舔着这排羊肉串,阿凡提动作夸张地撒上孜然和辣椒面,一股极摄魂夺魄的香味冲鼻而来。当时我就晕菜了,那叫垂涎三尺----还说啥?一顿大嚼那叫酣畅淋漓,就差没香个跟头!

小时候你要喜欢吃什么,那你这辈子都没改了。

没事瞎琢磨,越琢磨烧烤越有意思,人们特别喜欢它,因为它不但好吃,还有一种特别的文化属性。拽点说,是它包含的物质的原味及粗鄙化即食效果中对惯常饮食的反叛,另一面则受到人类远祖在渔猎时代的饮食记忆符码的认同-----得了,这么说话忒累。

烧烤肯定是最古老、最全球化的食品。 人类饮食史、烹饪经过了四个发展阶段,烧烤是最原始的烹调方法。考古专家在鲁南临沂市内五里堡村出土的一座东汉晚期画像石残墓中发现两方刻有烤肉串的画像石,经研究发现这两幅画中所见的人物形象皆汉人,他们烤的肉串是牛羊肉串。这两幅庖厨图反映出1800年前民间饮食风俗。不过,最牛逼的还是咱老祖宗的老祖宗山顶洞人,动不动就逮个把只剑齿虎烤烤,就当霄夜了。

其实哥们最喜欢的,是烧烤有一种在野精神。烧烤这玩艺有脾气,是绝对不登大雅之堂的。当然,现在的烧烤也是多元化发展,酒店化经营也是条路子,可是烧烤一进金碧辉煌的大酒店,就像村姑换上旗袍,涂脂抹粉,扭捏作态的硬充格格。烧烤这玩艺本身就有那种粗野的风格,蕴涵渔猎时代的狂放与浪漫,它就是街边野地吃的江湖菜。反过来,你把鲍翅弄到街边摊上吆喝着卖,不也是王二爷捣蒜,两耽误吗?不管怎么说,烧烤这种不恋豪华的风骨,在今天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也算是卓立不群了。

烧烤时,那种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感觉,真的很好。亲朋好友围坐一团,面对众多食物和调料,选择自己所好,细心了按照自己的口味慢慢料理,闻到香气渐渐散发出来引诱大家的食欲,听到肉被烤得滋滋冒油……没入口已经是胃口大开了,大家一边闲聊着随心所欲的话题,氛围轻松,心情自然好得不得了。吃烧烤特随意,不用装孙子,不扯主次排序,尊卑有别,轮流提酒;不拼大酒,话题也随便,特容易推心置腹……我敢肯定,烧烤通常不带商业诉求的,你听说谁家办事,请客吃烧烤了?骂人还怎么骂呀?所以不管谁买单,这烧烤铁定吃得踏实。

我坚信烧烤,是对肉及各种食材、都是最高礼遇。吧扎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