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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折磨他人,就是我的快乐,这是咸亨酒店中最可怕的人性

作者:梨歌

叔本华说:“没有一种动物是为了取乐的单纯目的而折磨另一种动物,但人却是如此,这一点构成了人的品性中极为残忍的特色,而人的品性的此种恶劣程度远胜于纯然的野兽。”

初读这句话的时候,还是个学生,虽然也能理解字里行间的意思,但更多的只是“看山是山”的状态,只知人心会很坏,却不知会坏道哪种境地。

直到多年后,再读鲁迅的《孔乙己》时才恍然大悟,在鲁迅笔下咸亨酒店中,那群戏耍嘲弄孔乙己的人不正好体现这一点:折磨他人,就是我的快乐!这是咸亨酒店中最可怕的人性。

《孔乙己》折磨他人,就是我的快乐,这是咸亨酒店中最可怕的人性

“短衣帮”:孔乙己,能让我忘却劳作的苦重

鲁镇的酒店,用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将酒店一分为二:短衣帮在外面站着喝,长衫主顾在里面坐着喝。

鲁迅的“狠毒”在于,他用一个小小酒店的柜台作为整个社会的缩影,将人做了“三六九等”的划分,长衫短袍,人生差别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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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孔乙己》中,“短衣帮”是这样一群人:他们是傍晚才去的做工人,从来舍不得多花几文钱去买下酒菜,他们是被酒店看不起的人,也是没有资格进酒店的人。而“长衣帮”是能进酒店,逍遥自在要酒要菜,慢慢坐着喝,被掌柜极力逢迎的人。

“短衣帮”对穿长衫坐着喝酒的人是忌恨的,这种心理大多因财富、等级或权势而生。

所以,他们对孔乙己这个“站着喝酒而唯一穿长衫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好感的。正如卢克莱修所说:“当狂风在大海里卷起波浪的时候,自己却从陆地上看别人在远处拼命挣扎,这该是如何的一件乐事。”

孔乙己的长衫虽破,却是读书人的标志,是终生未能进学的孔乙己唯一值得自豪的精神勋章。可他的长衫让身着短衫的人自卑和忌恨,自然就成了他们取乐的对象,毕竟通过寻求给孔乙己制造痛苦能减缓自己的自卑和忌恨,这就是人内心的恶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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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孔乙己,让“我”忘了单调的生活和无聊

“我”是酒店的伙计,从12岁起,便在咸亨酒店里帮忙。

我每天的工作就是站在柜台给短衣主顾温酒。工作“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单调,有些无聊”。而掌柜又总是一副凶相,这让“我”心情不畅,感到压抑、郁闷。

在日常生活的观察中我发现,只有孔乙己来,老板不凶了,整个酒店气氛都跟着活跃起来。于是,整体站在柜台后面,无事可做的我,在看酒客和掌柜戏弄孔乙己时,“我”可以附和着笑而不被掌柜责备。

渐渐地,“我”愈加看不起孔乙己,所以当他好心教“我”认字时,“我”很是不屑,甚至鄙视。

最终,“我”也跟着沉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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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柜”:孔乙己,能让咸亨酒店客似云来

和“短衣帮”、“我”不同,酒店掌柜戏弄孔乙己,除了取乐还有一个重要目的:多招徕顾客,多赚些酒钱。

看过《孔乙己》的人都知道,酒店的掌柜是一个封建没落时期的典型小商人形象,他精明狡猾,唯利是图。

长衫主顾和短衣帮都是掌柜的衣食父母,都是花钱消费的主,理应一视同仁。但因为钱,掌柜对二者的态度截然不同,对长衫的人小心伺候,对短衣帮则能欺则欺。

他想赚钱,想留住顾客。因此当掌柜看到众人取笑孔乙己时,喝酒的时间都会变长时,孔乙己在他眼中就成了一个逗乐、招徕顾客的工具。

《孔乙己》折磨他人,就是我的快乐,这是咸亨酒店中最可怕的人性

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说:“人性大都同情失意者而嫉妒得意者”,但是,在鲁迅笔下的咸亨酒店,我看到的不是对失意者的同情,而是肆意的欺凌。

有人说,抛开时代背景,孔乙己人生悲剧在于他不懂得在时代给他当头一棒时,学会变通。假如,他甘愿脱下长衫,跟着短衣帮去做工,兴许就不会落得个悲惨的境地。

对于孔乙己而言,脱下长衫,他孔乙己就不是孔乙己了。

也有人说,抛开时代背景,孔乙己的悲剧是因为他“好喝懒做”,倘若他安心替人抄书,也能换一碗饭吃,不至于偷书。

“好喝懒做”这都是孔乙己人性中的弱点,勤奋工作,兴许他孔乙己早就考上功名了。

但是,事实就是,孔乙己就是一个失意者,人们不仅揭他的伤疤,问“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你也捞不到呢?”,还恶意施加罪名“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

在社会面前,每一个人都会有失意的时候,我们无法做到理解,可以不给于同情,但也不应该在他人失意时落井下石。

《孔乙己》折磨他人,就是我的快乐,这是咸亨酒店中最可怕的人性

而这一切根本原因是因为封建旧制的问题吗?

显然不全是。

鲁迅曾说过《孔乙己》是他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我相信与“中国人人性善恶”的这个问题分不开。他恨孔乙己的怒其不争,但更恨咸亨酒店中那群揭孔乙己伤疤,肆意欺凌他的人。

鲁迅在《华盖集》中说:“中国人但对于羊显凶兽相,对于凶兽则显羊相。”他们是羊,同时也是凶兽,但遇见比他更凶的凶兽时便现羊样,遇见比他更弱的羊时便现凶兽样。

《孔乙己》中的那些看客,不正是这样一群时而为羊,时而为凶兽的人吗?

时至今日,社会已经不是那个社会,但又好像还是那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