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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这5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被曝光(第一批)

作者:金昌发布
永昌这5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被曝光(第一批)
永昌这5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被曝光(第一批)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永昌县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从严从快,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现公开曝光5起典型案例。

案例1

2021年10月28日,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永昌县某农产品有限公司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销售的商品(蔬菜、大米、食用油、水果、面粉等)均未按照规定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内容。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2021年10月28日,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永昌县某超市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蔬菜及预包装食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2021年10月24日,永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永昌县城关镇某百货店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的84消毒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甘肃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甘肃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营超过有效期商品的违法行为,并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84消毒液90瓶;2、罚款450元。

案例4

2021年10月27日,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永昌县城关镇某超市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销售的部分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因当事人涉案商品数量较少,情节轻微,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元的当场行政处罚。

案例5

2021年10月27日,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永昌县河西堡镇某商行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购进食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对借疫情防疫之际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来源:永昌县融媒体中心

永昌这5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被曝光(第一批)

编辑:焦多谦 滕先亮

责编:何积玉

总编:王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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