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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玲的小说《韦护》:影射的是瞿秋白婚恋之谜

作者:为天地立文心
丁玲的小说《韦护》:影射的是瞿秋白婚恋之谜

瞿秋白

读瞿秋白传记,对他人生的两个事件感到特别好奇。

第一件是瞿秋白1924年的两段婚姻。一年内结两次婚不奇怪,但第一任妻子7月里病逝,11月里就再婚,总不是平常事吧?

瞿秋白初婚妻子王剑虹是他在上海大学任教时的学生,经过半年左右恋爱,两人在1924年1月成婚。但王剑虹当年7月就因肺病死去。四个月后的11月7日,瞿和第二任妻子杨之华举行结婚仪式。

从王剑虹去世到瞿秋白与杨之华结婚的这段时间里,虽然看起来隔着四个月,但从8月中旬到9月底(也有说10月初),瞿秋白都在广州开会,实际上两人可能相处的时间,前后加起来也只有两个月左右。还有,王剑虹去世到瞿秋白离沪赴粤的那段时间甚至之前,瞿与杨是否已经萌发了恋爱?

这里,记载出现了令人好奇的空白。有一个重要的见证人不在场,这人是丁玲。丁玲和王剑虹非常要好,并且算是王与瞿的红娘,一直生活在他们周围。但王去世前一个多月,丁玲恰好决定赴京读书离开上海。当丁玲收到王病重消息赶回上海的时候,王已经停尸,瞿已经赴粤。瞿与王一唱一和的诗稿已经找不到,在上海的秋白弟弟瞿云白也说不出(或不愿说?)王临终情况。自己的好朋友最后的日子是怎样的,丁玲完全无法知道。

对于丁玲来说,这是个令她沉痛的谜。瞿秋白妻子新丧便去广州开会,没有给丁玲留下关于王的交代,丁玲还认为王的肺病就是瞿传染给她的,如此种种,令丁玲长时间里对瞿感到怨恨,为好姐妹付出真挚情感却不为人珍重而抱不平。

丁玲不久之后有机会和瞿秋白见面,本想就此解开剑虹临终之谜,但碰巧从瞿云白那里初次知道杨之华的事,便赌气没有见面。此后,两人之间再没有谈论过王剑虹。再后来,瞿秋白就义了,他的心情永远埋于地下。

也许是为了填那段空白、给自己一个解释,丁玲在王去世约五年后,以瞿王两人为题材写了小说《韦护》。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小说。丁玲将韦护(瞿秋白)和王剑虹(丽嘉)的悲剧的爱情故事,解释为韦护的工作与爱情发生冲突的结果。文章结尾没有写丽嘉的死,而安排韦护去了广州,留信与丽嘉分手。现实中是生死相隔,丁玲却要写成生人离仳。大概在丁玲看来,如果瞿秋白是正常地爱着王剑虹,就不会妻子刚刚病逝就赴广州开会,也不会在短时间内另娶新妇。

丁玲在晚年的文章中对于这部小说写道“真的事实是无法写的,也不能以她的一死了事。所以在结局时,我写她振作起来,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战斗下去。因为她没有失恋,秋白是在她死后才同杨之华同志恋爱的,这是无可非议的。”这段话有两处读起来都奇怪,无法写的真的事实指的是什么?后面说“也不能以她的一死了事”,那么这个无法写的事实,就不仅是王的死这个事实了,那是什么?强调王剑虹没有失恋,强调秋白在她死后才同杨之华恋爱,强调这一切无可非议,好像说得刻意了。而且这点,其实是丁玲无法断言的,因为她当时不在场。丁玲对瞿秋白的爱情的怀疑,是否有别的猜疑?

瞿的新恋爱故事的开始,没有什么当时的人留下记载。作为同代人同圈子人的郑超麟写过一篇party早期成员的恋爱八卦文章(那才叫一个八卦),其中说,瞿与杨如何开始恋爱的,“我们都不知道”。

丁玲到了晚年慢慢释怀,文革结束后,写了数篇关于瞿秋白的文章。其中提到王去世后、自己在北京读书期间,瞿秋白曾经给她寄过十来封谜一般的关于王剑虹的信件,可惜后来在武皮中遗失。据丁玲说,瞿秋白的这些信说得很不直爽,她似懂非懂;但从丁玲回忆文章的模糊言辞来看,她似乎也没有完全把她懂的部分传达给读者。这是镜花水月之水月镜花,模糊的话隔着模糊的话,只是更激起了旁人的好奇而已。

瞿秋白在这一年中的种种心理变化,想必要比丁玲的小说精彩得多、或许充分展现了人性的诡谲细腻。

卖弄玄虚地猜了这么多后,这里还是放句简单明朗的话:杨之华是众口交誉的美女,丁玲说她“长得很美”,郑超麟说她“漂亮”,万亚刚(国民党中统)说她“长得非常漂亮,有‘上大校花’之称”。虽然从她后来和瞿秋白的照片上不大看得出端倪。

瞿秋白的第二次婚姻,不仅闪婚,而且事件本身相当富于戏剧性,最近也拍成了电影。

瞿爱上同是自己上大学生的杨之华,她当时是已婚已育的有夫之妇,丈夫叫沈剑龙。后来瞿秋白去找杨之华,沈剑龙也在场,三人坐下来冷静谈判,达成协议,在上海《民国日报》于11月27日-29日同时刊登三条声明,说杨与沈在11月18日离婚、杨与瞿同日结婚,瞿与沈同日结成朋友关系。

这是个天生好故事,不需要修辞手法谋篇布局,评论都多余。这故事里,也许最令人瞩目的不是结婚的一对,而是那个沈剑龙。不过,这个不是本文重点。

这里有两个不明确的时间点。

一个是三人谈判的时间。通常认为是在瞿秋白9月底(或十月初)返回上海以后,杨之华妹妹的记载是在11月初,但是杨之华的女儿瞿独伊的回忆录文章里,写的谈判时间是暑假里。如果是暑假里,那就得是瞿秋白赴广东以前,也就是王剑虹病逝的一个月内。如果是这样,是可以好好满足一下恶意揣测的心思的,但从道理来讲这个记录不太可信,因为三人协商之后就是登报声明,声明是在11月里刊发,暑假里谈判就太早了。

另一个时间点是二人结婚的日子。茅盾、瞿独伊、杨之华的妹妹和瞿秋白自己的记录都是11月7日办的结婚典礼,沈剑龙还出席(所以说这人才值得瞩目)。选这个日子是为的十月革命纪念日。这样的话,结婚典礼的日子就比登报声明离婚要早。不知道当时需不需要办理什么正式的法律手续、涉不涉及“停夫再嫁”。

后来的文献,多提及沈剑龙和杨之华感情早就不好,沈出轨在先并且花天酒地。主要证据是杨之华给女儿改名叫“独伊”,意思说只要你一个,表示对丈夫的不满。沈剑龙方面的说法几乎没有留下来。

最近在一个“常州家谱网”的博客上,看到署名吴之光(研究常州谱牒的人士)的文章(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7df09301010j79.html),对于沈的这些负面评论不以为然,主要的理由是沈在离婚前后都表现得文明大度,离婚后和杨之华保持了比较友好的关系。杨曾给他邮件寄去孩子的照片并附言:“龙弟:这是伊最近的小照,阿爹(萧山俗称,独伊对生父沈剑龙的称呼)看了作何感?她的妈妈赠。1929(年)三月六日。”

这篇文章还指瞿杨二人并未正式举行婚礼。此点存疑,毕竟瞿自己说了确切日子。又说沈杨二人为自由恋爱,并非订的娃娃亲。

杨之华女儿改名叫“独伊”的理由也有了新的说法:因为忙于革命,瞿杨二人打算不再生育,因此瞿秋白提议将继女的名字从“沈晓光"改为”瞿独伊”,杨表示同意。

只是这些“翻案”,此文并未给出石锤,聊备一说。

沈无心于政治斗争,隐于乡村,诗画鱼虫。晚年垂钓时落水而亡。如果把他理解为一个旧式的闲散书生,似乎比较形象一致。这一点上,他和瞿秋白有相似之处,但选择了不同的道路。

这都无法弥补沈剑龙在各种“正史”中被设定为负心汉和花花公子,不过郑超麟的回忆录里却露了点端倪,记载杨之华后来有一次对郑说“剑龙为人高贵,优雅,她自惭庸俗,配不上他”。奇怪的一句话,如果沈吃喝嫖赌,何至于有此评价?但如果是出于心存愧疚,就可以理解了。

这一波操作,让人想到当年董洁潘粤明王大治的公案。视频曝出之前,大家不是觉得锅在潘的滥赌?特别有意思的是,在事件前一年的电影《秋之白华》中,董洁饰演了杨之华。

总之,瞿秋白的两段婚姻分开来看,都各自经典凄美。第一段以如诗如火的热恋开始,以年少妻子的早逝结束,据说是那种魂儿心儿日日情诗的类型;第二段婚姻以惊世骇俗的结合开始,以革命者的英勇就义结束,杨之华对瞿秋白怀念一生、继女瞿独伊对他感念一生,他是个好丈夫和好爸爸。只是在这第一段和第二段婚姻之间的那段空白,令人不禁要投去即使不是怀疑、也是好奇的目光。

啰嗦的话:

再写两句与主题关系不大的“啰嗦的话”。其实,除了现在比较通行的“正史”之外,还有些文字读起来就不怎么美。陈碧兰,彭述之的妻子,和瞿秋白等人过从甚密,对于瞿秋白、王剑虹和丁玲留下了些记载。由于陈认为瞿秋白在政治上打压迫害彭述之,所以在写到瞿秋白的事件、尤其是后半段的时候,言辞相当激烈刻薄,也因此,她的回忆录的可信度难以确定。不过,在种种关于瞿的记载中,陈是在国外环境下写的,没有某方面的压力,也可聊一看。

陈把王剑虹和丁玲形容为“一对形影不离的变态同性恋爱者”,并且认为她们都对瞿有恋爱心。在她看来,瞿选择王剑虹而不选择丁玲是件怪事儿。陈对王和丁两人的描述是:“丁虽然身材肥而不够高,但她却有一双迷人的大眼睛和两个酒窝;王则身材矮小,瘦弱,头发稀疏,看得见头皮,像一个发育不全的女子。从她们的个性上说,丁的风度潇洒,浪漫豪放不羁;王则孤僻,傲慢,但她具有某些旧文学的修养,能做旧诗词等。”

引了这么多,要说什么呢?如果将这个和丁玲写瞿秋白和王剑虹的小说《韦护》结合起来看,那就相当有趣了。丁玲自己说,这小说写的是瞿秋白和王剑虹的爱情故事,里面的女主人公丽嘉当是王剑虹的写照,丽嘉的朋友珊珊应是丁玲。但是,小说里的主人公丽嘉的外貌特征却是“两个圆圆的大眼,大张着,发着光”、“大眼睛姑娘”、“赞美她眼睛的人太多,而且她也知道自己的眼睛真是太美丽而引人了”、“而当她笑的时候,又现出两个笑涡来,一大,一小”,性格上“豪迈和纵性”,喜欢捉弄人,活泼直率;而珊珊的角色特征是“腰肢的瘦弱”、“最怕人多”、“聪慧和腻情”、“对于一切都要忧郁一点”,安静沉稳。小说设定,丽嘉的年龄要比她这位好朋友来得小,而现实中,王剑虹是比丁玲年龄大的。身高上,文章形容珊珊“小一点”,但是现实中丁玲是比较高的那个。

这些都指向同一件事:小说里和韦护(瞿秋白)恋爱的丽嘉,根本更像丁玲……

小说家……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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