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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河路交通事故5死7伤"遇难者父母:未收到道歉

作者:澎湃新闻

《新闻》高级记者李伟

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金沙江路交通事故5死7伤的刑事案件于2月25日开庭审理,部分遇难者家属出席了听证会。

当日.m 9时30分,被告人陈立伟以涉嫌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在现场,记者获悉,庭审当天,被害人父母前到庭听,在庭前接受记者的采访。

被害人驾驶的路虎汽车司机,其车辆被被告人陈立伟驾驶的汽车撞倒,在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后死亡。

一位家长告诉闫新闻记者,当天早上发生犯罪后,一个单位安排到外单位进行业务联系,开车穿过金沙河路口大渡河路口时正常小转弯,等待行人在人行道上过马路,肇事者从大渡河路方向直行, 直接撞到一个驾驶室位置,造成一定死亡,车辆也被报废。

一位家长说,事件发生近一年半后,他们没有得到肇事者或其家人的任何道歉。儿子是无辜的,他们一直在等待审判的消息,"因为司法部门已经表示案件很严重,我希望我们能有耐心。"

翟的父亲表示,希望司法部门能够依法严惩肇事者,也是公正的受害者,也向社会表示,"因为这种侵犯公共安全的行为不能再重演了。"此外,他们没有单独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位父亲告诉新闻,他今年65岁,独生子女,"我们现在属于两个不同的家庭,白发的人送黑头发的人。"余文生死时34岁,留下了一个3岁的孩子。

"他在这么小的年纪就失去了父亲。这对我们的心灵和思想是一个真正的打击。一位父亲说。

此前,控方认为,被告人陈丽伟在事故发生后逃生,在市内道路继续高速行驶并连续闯红灯,撞到多辆车和多行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5人死亡、1人重伤、6人轻伤等严重后果, 依法应当采取危害治安犯罪的危险手段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人陈立伟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后五年内,应当重新犯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以上罪,属于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负责编辑:郑浩